《關於成為律師的國家程序》
今天是Becky的律師受訓紀念日。來跟大家聊聊,成為台灣律師要經過什麼國家程序吧!
1.取得參加國家考試之資格:
雖然台灣不像歐美國家,須先具備學士學位才能申請就讀法學院,但要參加律師考試,必須具備法律科系之畢業證書,或修畢規定之法律科目學分。
2.國家考試
在107年律師改制增設400分門檻後,去年錄取率為5.6%。須通過兩階段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的考試科目,包括: 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民法(內再細分身分法、債法、物權法及民法總則)、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智財/海商/勞社/財稅法擇一、國文與公文、法學英文等,共計17門法律領域及兩項語文能力,一試採測驗題,二試採取申論題型。
3.法務部律師訓練所受訓
需在法務部律師訓練所,與其他準律師們一同接受為期一個月的訓練,並通過考核考試。
4.事務所實習5個月
律師跟醫生類似,成為正式律師之前,必須先在事務所跟指導律師學習,經過指導律師簽字認可符合正式律師的能力後,才能成為正式律師,並向法院登錄執業!
以上是漫長的過程,之後在來聊聊律師公會的改制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月初,在武漢疫情持續擴大的危機下,我點出馬政府時期放寬中國人來台使用健保的資格疑慮,遭到攻擊說我不懂當時行政命令的背景,那今天用文字提出幾個問題,除了讓大家了解背景,也說明提出臨時提案的原因,重新研議廢止當年擴大認定的行政命令,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是我身為民意代表的責任之一。 問題一、衛福部當...
「保險法 申 論題」的推薦目錄:
- 關於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Becky貝琪_傅靖瑜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哲夫公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心得] 保險經紀人上榜心得及攻略- 看板License 的評價
- 關於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申論題作答要訣二、字跡端正- 保險經紀人、代理人考照班 的評價
- 關於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保險經紀人、代理人考照班- 申論題作答要訣三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2021高普考》 金融保險法規準備技巧-今年考試一定要注意金保 ... 的評價
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幸通過108年移民特考三等英文組筆試,以下是我的讀書方法與心得,希望能幫助正在準備考試的考生。
一、背景
國立大學外文系畢業,在職場上打滾一年後辭職,決定投入國考。
我選擇的是雲端函授的方式,因為考量可以省去交通時間,且可以重複聽課,但函授的缺點就是有問題無法當面問老師或請老師批改申論,而且函授因需要後製影片與製作筆記,在課程上的進度會比面授班慢一些。我認為函授和面授,沒有好壞之分,大家可以斟酌自己的情況選擇囉!
二、各科準備方式
(一)國文
1. 選擇:沒有特別準備,考前有特別背一下書信用法以及題辭。
2. 公文:藉由練筆維持手感,參考林嵩老師課本上說明及辦法段可以使用的句子,考前自己試寫練習。
3. 作文:拿到題目之後,先別急著寫,一定要好好的審題,利用林嵩老師教的審題法(雙軌/單軌),再列出每段的重點後才開始動筆。建議可以準備幾個偉人的故事舉例用,作文盡量寫到四面,記得不要離題,多引經據典可以得到不錯的分數。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
1. 憲法:我是將韋伯老師的書唸過一次後,把課本內容整理成筆記,平時利用阿摩做大量題目,再把錯的地方或重點謄回自己的筆記,之後的考試都看自己的筆記而已。大法官釋字一定要熟,多留意當年新的釋字。
2. 法緒:法緒的範圍太廣了,所以我也是用阿摩做大量的考古題,還有買陳治宇老師的"法學緒論(大意)測驗題庫"來練習。在考前兩個月我有看一些常考的特別法,例如:公司法、消保法、性平法、著作權法、全民健康保險法。
3. 英文:因為有準備專業英文,這部分就沒特別準備。不過還是提醒大家要注意考試時間,我就是太掉以輕心了,最後面的英文差點寫不完……。
(三)行政法
我是第一次學習行政法,一開始雖然會有點懵懂,但好好跟著林清老師的腳步,到後面會有種融會貫通的感覺。林清老師對於考題的敏感度很高,所以老師上課說哪邊是選擇/申論重要考點,一定要馬上畫上星號啊!
1. 行政法的讀書方式,我分為下面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我在聽完函授的兩天內,會讀完老師上課的內容還有寫好筆記。這時會將課本內的內容全部讀過,老師沒畫線的部分也會大略看過。
*第二階段:然後在課程進入大約三分之一時,我就開始回頭念,這時主要是看老師有畫線的部分,讀完一個章節後,搭配林清老師的"行政法測驗題型百分百"練習選擇題,這樣可以比較清楚每個章節的重點還有考點,然後我會再把錯的地方,重點加註在筆記上。
*第三階段:這時已經快要接近考試了,主要快速看過筆記跟課本內容,再做一次選擇題,這時選擇題只做錯的題目,然後開始看法條加深記憶。
2. 選擇:我覺得行政法選擇題拿高分關鍵是練習大量題目,以及熟悉法條。林清老師上課會註解法條,幾乎所有重要的法條都有講解到,對我很有幫助,讓我的選擇題拿了46分。我會用阿摩練習題目,也有購買林清老師的"行政法測驗題型百分百",每個題目下面都有詳解,檢討起來很方便。
3. 申論:我大約是在二月底的時候才開始練習申論,我覺得開始的有點晚了,不熟悉申論的同學可以早點開始準備,一開始真的只能照著書上抄,到中間可以開始練習自己看著課本老師畫線的地方寫完一題。我準備的方式是參閱林清老師的"行政法申論題型百分百",在每個申論考點中挑出一至兩個題目,抄寫在26孔申論紙上,所以到最後會累積自己的一本申論考題,考前就只背誦自己抄寫的考題,主要掌握大標小標,還有關鍵字,應該就能拿到基本分數。移特很常出行政罰的部分,所以我有特別多練習行政罰的題目。
(四)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移民法這科就是要努力地背誦,一開始真的很頭昏,但這科一定要用滾雪球方式不斷複習,到後面會有一些要件是重複的,所以一定要把根基打好。程譯老師提供了很多法條記憶的方法,像是可以利用口訣、或是把法條關鍵字編成一個故事,幫助記憶,我也用了這個方法創造自己的法條口訣。還有要特別注意各個法之間的比較,例如停留時間例外延長的要件(移民法§8、大陸地區人民入台辦法§19、港澳居民入台辦法§12),三個法的停留例外延長要件有些許不同,利用表格方式做比較就很一目了然。移民法規延伸的子法太多了,我主要就是看熟程譯老師書上有列出的法規,其他太細節的子法就是靠寫題目時有個印象。
1. 選擇:移民法規的選擇題我也是利用題海戰術,除了移民特考的題目外,我也有練習戶政的題目,主要是利用題目熟悉法條,出現比較偏門的法條時,至少能有個印象。
2. 申論:申論題我是整理移民跟戶政的考古題,抄寫成一本自己的申論題庫。考前就看自己的申論題庫練習,還有背一些重要的法條。
(五)外國文
1. 翻譯:平時會看"台灣英文新聞",裡面有新住民的分類主題,可以熟悉移民相關單字,自由時報的"中英對照讀新聞"也是練習翻譯的好工具,每篇新聞下方都有列出單字以及例句。翻譯就是多寫多練語感,可以不用用太艱澀困難的字,掌握語譯順暢、單字不要拼錯就好。
2. 作文:我是去找雅思的作文題目來練習,盡量每個領域都練習到(例如:科技、環境、學習),大概在一月開始練習作文,每兩個禮拜寫一篇。
3. 單字:購買眾文出版社的"究及英單12000高階字彙",每天大約背30個單字。
(六)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
1. 國土安全:這科的範圍無邊際,所以我參考之前考上學長姊的作法,自己列出主題寫模板,考試的時候就算遇到沒準備的考題,還是可以利用模板內容多沾一點邊。我的準備的主題有:國土安全、安全管理、恐怖主義、資恐防治法、資通安全管理法、災害防救、我國關鍵基礎設施、國際合作、公私協力。
2. 移民政策:熟悉基本的移民理論(推拉理論、雙重勞動市場理論、世界體系理論……),了解我國目前勞動市場的問題(晚入早出、高出低進),多多關注政府新的政策,像是新經濟移民法,以及外國人才專法……等。
(七)國境執法與刑事法
1. 刑法:艾倫老師教得內容很有系統,適合第一次接觸刑法的人,要把三階理論、故意過失、錯誤理論搞懂,申論題才寫得出東西。刑分部分,我有列出常考的法條,將法條要件、重點寫在旁邊。
2. 刑訴:因為刑訴比較晚開課,我只有上課專心聽周昉老師的講解,將複習重點放在:強制處分、證據、傳聞法則,考前著重法條於拘提、逮捕、羈押、搜索、扣押、傳聞法則、不/緩起訴處分、免訴判決、不受理判決。
3. 國境執法:這科我基本上是跟著國土安全一起念,參考白容老師的課本,抓出大致主題方向,準備的模板有:司法互助、人口販運、司法管轄權、引渡、現今執法運用之科技、境內查察、觀宏專案。
三、結語
踏入國考這條路就像是一個賭注,在準備考試的期間,多少都會有懷疑自己的時刻,或是緊張念不完的心情,這時要堅定的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有時候最大的敵人是自己呀!在準備考試期間,也別忘了要運動,可以放鬆身心也可以為二試體測做準備。
最後,我要謝謝我的家人還有朋友給我的鼓勵與支持,還有志光老師的教導。
希望這篇心得文可以幫助正在國考路上的你們,祝大家都能達成自己的目標!
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哲夫公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憲法、行政法申論題】
這題目好眼熟......(請參考相關考古題)
【102律師二試第一題】
一、甲女為大陸地區人民,與臺灣地區人民乙男合法結婚並獲准依親居留於臺灣地區。某日,甲女參與主題為「我要身分證:大陸配偶4年定居」之合法集會遊行,並於遊行進行中,持麥克風慷慨激昂陳詞,批評政府忽略大陸配偶權益。嗣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甲女參與「政治活動」為由,認定其構成「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第1項第3款「從事與許可日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並在未給予甲女任何答辯之機會情形下,逕行作成強制出境之處分。甲女或丈夫子女家庭生活一向幸福美滿,不願與家人分隔兩地,故拒絕自行出境。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即作成暫時收容處分,將甲女置於收容所。
請援引相關憲法條文、大法官解釋,就以下問題,陳述正反可能之不同見解,並附理由提出你的見解:
(一)甲女主張憲法上權利之資格,是否因其為大陸地區人民而受影響?(20分)
(二)上述的法令與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行為,限制了甲女的那些憲法上權利?是否違憲?(30分)
參考法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例第18號:「(第1項)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治安機關得逕行強制出境。……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第2項)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已取得居留許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而有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者,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於強制其出境前,得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第3項)第一項大陸地區人民,於強制出境前,得暫予收容,並得令其從事勞務。……(第7項)第一項之強制出境處理辦法及第三項收容處所之設置及管理辦法,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第6號:「執行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強制出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暫予容:….三、其他因故不能立即強制出境。」
【相關考題】
◎李莎拉為印尼藉女子,與台灣男子結婚後合法來台居留。李女於某公司工作多年,但景氣不好,也很怕失業。故擬參加就業保險。但公司告知,就業保險法第五條明定就業保險限於「本國籍勞工」方能投保,故礙難辦理。李莎拉與其丈夫均認為此一規定既歧視又不夠保障弱勢。在律師協助下,窮盡訴訟程序後聲請大法官解釋,請求宣告就業保險法第五條規定違憲。大法官亦受理之。
您是某大法官的助理,受命就此案撰寫步的法律分析意見。請援引相關憲法條文、學理、解釋,就正反意見評析後,提出您的建議。【98政大勞社法組】
◎王女為大陸地區人民,其配偶為台灣地區人民曾男。婚後,王女即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赴台居住。
來台未及一年,曾男因病而雙腿截肢,成為重度身心障礙人士,家境堪虞。王女遭逢鉅變,依然不棄不離。不但悉心照顧曾男,更自營小吃攤以貼補家用。但依前開條例規定,大陸配偶於來台「團聚」期間(結婚未滿二年且無子女),完全禁止工作。因此移民署以王女違反法令為由,擬將其驅逐出境。王女認為此等「團聚期間全面禁止工作」之規定過於嚴苛,請求移民署網開一面。但移民署官員一方面表示法有明文,愛莫能助;另一方面也認為主管機關已經放寬讓大陸配偶在居住滿兩年後,可進入「依親居留」階段並適用「台籍配偶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即可工作」之規定,因此並未過度限制人民權利。移民人權團體批評目前限制大陸配偶工作權之規定過分嚴格,不必要地侵犯人民工作權,擬聲請釋憲。您是人權團體的義務律師,請針對這個議題撰寫釋憲聲請書初稿。 【97政大】
◎大陸地區人民丁小雨,為大陸著名之民運人士,以政治與文化專業人士身分,合法入境台灣地區並依法取得長期居留身分。在台期間,曾參加抗議政府兩岸政策之某次合法集會遊行,被主管機關認為有「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者」以及第五款「有事實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者」情形,而強制出境。強制出境之前,被警察機關逕行收容於宜蘭某收容中心,限制行動自由,事前依法無須先經司法裁決,也拒絕適用行政程序法有關聽證之規定。
因兩岸關係不佳,未能協商排定遣返接送船期,丁小雨被收容達一年之久,遲遲未能遣返。主管機關亦不同意先行釋放,待兩岸關係回暖,船期或機票排定後再予遣返。人權團體TCLA認為政府對待丁小雨的措施,實在侵犯人身自由太過,義憤填膺地要為丁小雨打憲法官司,挑戰「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不合理規定。您是TCLA的法律顧問,請為他們提出一份法律意見書,說明丁小雨可能提出那些主張以挑戰「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合憲性,並說明理由?【95政大勞社法第二題】
◎王美女為大陸地區人民,並為台灣地區人民雷俊男之合法配偶。王美女依法申請來台團聚獲准,但於入境時,境管人員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之一條,以及「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要求其按捺指紋。王美女深感羞辱,拒絕按捺指紋。境管人員即依相關規定廢止其來台團聚之許可,並拒絕其入境。
王美女與雷俊男認為此種「強制大陸人民按捺指紋」之規定侵犯隱私權與人格尊嚴,窮盡所有訴訟途徑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您是某大法官之助理,請依據大法官解釋之先例以及憲法學理,斟酌正反可能之見解後,撰寫初步意見說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之一條是否合憲。
【參考條文】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之一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之;未接受面談、按捺指紋者,不予許可其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請。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摘錄)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按捺指紋;未按捺指紋者,不予許可其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請。
前項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應於向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之機構或第二項所定受委託民間團體在大陸地區之分支機構申請時按捺指紋。未設立分支機構前或分支機構無按捺指紋設備者,得先予許可其申請,並於許可文件上註明須於入境查驗前補行按捺指紋;拒絕補行按捺者,廢止其許可,並拒絕其入境。
第一項大陸地區人民已進入臺灣地區尚未按捺指紋者,應於接受面談或辦理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相關申請手續時按捺指紋;未按捺者,不予許可其申請。【95政大第四題】
◎立法院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款,明定「從事性交易者,處三日以下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同時處罰「娼」與「嫖」兩方當事人。五十五歲之陳女係以「性工作」謀生,每次性交易價格新台幣三百元。某次性交易後為警方查獲移送法辦,並經法院判處拘留一日確定。
「月月春」及一爭取「性工作合法化」之團體,主張新修正「娼嫖皆罰」之規定侵犯弱勢無謀生能力女性之工作權、生存權、平等權,擬協助陳女聲請大法官解釋以宣告該法違憲。您是支援月月春的公益律師,請援引憲法條文、大法官解釋,並分析相關爭點之正反意見,為陳女撰寫一份釋憲聲請書。 【99政大法研***】
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月初,在武漢疫情持續擴大的危機下,我點出馬政府時期放寬中國人來台使用健保的資格疑慮,遭到攻擊說我不懂當時行政命令的背景,那今天用文字提出幾個問題,除了讓大家了解背景,也說明提出臨時提案的原因,重新研議廢止當年擴大認定的行政命令,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是我身為民意代表的責任之一。
問題一、衛福部當年到底發布了甚麼樣的行政命令?
2009年10月1日衛福部發布衛署健保字第 0982600357 號公告,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公告以探親(三)、探親(四)或探親(五)事由申請來臺之中國人士,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發給前揭註記事由之臺灣入出境許可證,為《全民健康保險施行細則》第十六條所稱「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
白話來說,這個公告擴大認定身分為探親(三)、(四)、(五),拿有居留證明文件就能夠使用台灣健保,但這樣行政命令攸關全台灣人共同打造的健保制度,只用行政命令就能擴大認定,我認為不合理。
問題二、當年行政單位基於甚麼樣的理由,認定這項行政命令的發布不需要經過立法院的監督?
根據團隊詢問衛福部的說明,當年這個行政命令的發布是為了配合同年 6 月 9 日,立法院修正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十七條之附帶決議為「本法通過後兩個月內,基於人道及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考量,行政院應協調相關部門,針對大陸配偶前婚姻之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居留及定居問題,研議修改許可辦法。」該案以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4 會期第 5 次會議交本院內政委員會審查。
但重點是,以上的許可辦法內容中,立法院是審查身分的居留與定居問題,但並沒有提到使用台灣健保的配套,但衛福部在當年僅依配合其他已經過審查的法令 來當作行政命令發布的原由,卻未依同法第六十條送達立法院並提報立法院會議,我認為衛生福利部不能基於許可辦法已送立法院提報,就認為公告不需經立法院備查或審查。
問題三、臨時提案的用意是甚麼?
我用前面兩個問題來釐清了當時背景,以及行政程序的瑕疵,簡單來說,用行政命令擴大認定卻不受國會監督,我覺得不合理。
台灣健保經過20幾年的努力和眾多醫護人員的付出,才有今天讓大眾安心使用的成績,這是全民共同的努力,尤其在武漢肺炎疫情加劇的同時,牽涉到這樣重大全民福祉的調整,我們更應該謹慎來處理和看待。
提出這項研議廢止的臨時提案,就是想讓當年的瑕疵能重新被討論,並請行政單位對這項行政命令的發布的程序,提出說明和檢討,再看我們能夠如何在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上,做出實質的努力,我能夠理解這是前人所遺留的問題,但身為民意代表,攜手和政府共同解決問題是我的職責,也是我們能夠讓台灣更好的方式。
感謝共同提案人 王定宇 前輩,以及其他16位參與連署的前輩與盟友,還有很多我要學習的地方,批評指教建議對我和團隊來說都很寶貴,再次感謝你們的期待,持續努力,3Q
影片只有1分鐘但文超長
謝謝你們看完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
◆ 訂閱3Q的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c/3QChen
◆ 追蹤3Q的FB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
◆ 追蹤3Q的IG → wondachen
◆ 追蹤3Q的噗浪 → wondachen
◆ 追蹤3Q的推特 → https://twitter.com/wondafrog
===============================
◆ 台灣基進官網 → http://radicalwings.tw/
◆ 訂閱台灣基進官方Youtube → https://pros.is/L8GNN
◆ 追蹤台灣基進官方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radicalwings/
◆ 捐款支持台灣基進 → http://radicalwings.tw/support.php
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申論題作答要訣二、字跡端正- 保險經紀人、代理人考照班 的推薦與評價
申論題 作答要訣二、字跡端正、段落分明。 ... 107年桃園 保險 經紀人、代理考照班開課囉 . २०१७ नोभेम्बर ३ तारिक १८:२३ बजे · ६५३ ... ... <看更多>
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保險經紀人、代理人考照班- 申論題作答要訣三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申論題 作答要訣三、言之有物、舉例說明。 ... 107年桃園 保險 經紀人、代理考照班開課囉 . 2017年11月3日下午6:23 · 653 次瀏覽. ... <看更多>
保險法 申 論題 在 [心得] 保險經紀人上榜心得及攻略- 看板License 的推薦與評價
今年(105年)初報考國家專技人身保險經紀人及財產保險經紀人考試,6月的考試,8月才
放榜,考完兩天(一科一天)的考試,心裡覺得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放榜當天看到
榜單裡自己名字的那一刻還是相當感動。
10月份參加保發中心的職前訓練,目前擔任保經公司簽署人。一路走來受到許多人的幫
助和鼓勵,利用這篇文章把考試的心得記錄下來,分享給有興趣的朋友。
先談談我的背景,我在保險經紀人公司任職多年,基本的證照(壽險、產險、外幣、投資
型)都有,實務方面也是稍有概念。另外我曾經修讀台大進修推廣部法律學分班,所以面
對法條不會太恐懼。對於沒有相關背景的人,也不用太擔心,因為保險其實是很生活化
的,當然掌握考試的技巧也可以事半功倍。
補習或自修
聽到我雙榜考上的人,第一個疑問都是有沒有補習? 或是在哪裡補習? 我是有補習的,三
月份開始的課程,考試時間是六月,準備時間差不多三個月。我認為補習幫助很大,一天
上課六小時,等於念了六小時的書,而且還有人告訴你那些是重點,仔細地解釋法條中的
爭點。每次上完課雖然很累,但是都有功力大增的感覺。如果考量時間或預算選擇自修的
話,我的建議會是安排好進度,並且確實執行,只要能克服惰性應該也可行。
準備考試的書單
開卷有益是我體會很深的一句話,坦白說保險經紀人證照只是國考當中的普通考試,出題
方向目的在測試考生有沒有基本概念,不是檢驗考生是不是該領域權威。讀書越到後來,
發現出題老師要整考生太容易了,但是考卷發下來發現大部分的出題老師都很仁慈。而且
老話一句,平均達到及格分數就好了,不用考100分。以下是四個科目的書單,大家自行
參考:
一、保險法規概要
這一科補習班老師沒有建議的書單,以上課板書的內容為主,大配法條的方式進行,以下
提供連結給大家或自行查詢。會買葉啟洲老師的書主要是準備申論題,我認為法律的學習
以案例的方式最為有效,透過案例分析可以將硬梆梆的法條轉換成實用的觀念。越到接
近考試,我發現我花在這科的時間越少,因為主要的觀念或重要法條就那些,一些與數字
或期間有關的可以透過考古題複習。以考試分數來看,似乎掌握得不錯。除了條文和葉啟
洲老師的書,我另外也有翻閱其他書籍或考試用書,但是現在看來其實都可以省略,如果
準備足夠,這科拿80分以上應該沒有問題。
保險法條文、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保險法實例研習 作者:葉啟洲
二、保險學概要
保險學概要這科博大精深,跟保險法規概要比起來,可說是沒有範圍,
所有與保險有關的議題都算是保險學的範圍。下面書單中廖述源老師的書是補習班上課用
課本,另一本是我跟一位考上的前輩借的。這科準備的要領是廣泛閱讀,無論考題問到什
麼原則、有哪些特性、誰提出什麼學說,甚至計算題,都要練習到念完一個主題之後,把
課本蓋起來都可以東拉西扯講一堆,這樣就代表準備差不多了。考試的時候如果好死不
死碰到不知道題目在問什麼的,套用補習班老師的名言:「把自己當保險學學者就對了!」
策略就是把自己知道的都寫出來。我記得有一題是考兩個名詞的比較。考試的時候根本搞
不清楚定義,結果總分25分的題目竟然還有12分。
保險學:理論與實務 作者:廖述源
保險學:理論與實務 作者:凌氤寶、康裕民、陳森松
三、風險管理概要
書單同保險學概要,風險管理概要我認為已經包含在保險學之中,準備方式和保險學相同
,多做考古題就會比較踏實。
四、保險行銷概要這科大家都說很難準備,我認為準備這科的心態就是當成點心,畢竟
我們會花比較多時間在保險法規和保險學,保險行銷如果真的要準備,除了下面三本書,
行銷學或金融商品行銷都是大家可以多翻閱的。只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概念,就會有基本分
數,申論題再發揮一下經該就沒問題。
保險行銷:從(孫子兵法)到(社群媒體) 作者:謝耀龍
保險行銷:兩岸實務與個案 作者:范姜肱
保險行銷學 作者:劉子操
考古題很重要
考古題很重要大家都知道,因應考試題型分為選擇題和申論題,選擇題可參考保險經紀人
、保險代理人、保險公證人的題目。特別要注意是法規修改的部分,一定要弄清楚最新法
規的規定。初考裡面和保險相關的科目在書局也可以找到考古題,大家也可以參考。
申論題的部分,保險經紀人的歷年考題基本上看過就好,因為出題老師知道大家一定都會
看歷年考題,所以重點應該放在高普特考的考古題,然後挑出自己不熟的題目練習,如果
題目和64條、116條、58條、59條、63條這些重點主題有關的,有練習過就好。不需要在
一個法條或爭點上鑽得太深。還是一個原則,廣度比深度重要多了。
考試當天注意事項
考試當天的狀態是最重要的,保持心情穩定,把平時準備的表現出來就好。幾個重要記得
要帶的東西是黑色原子筆(2或3支)、修正帶(多準備一個)、考試用計算機、手錶。至於筆
記和書籍,建議不用帶太多,因為每科考試準備時間就那麼多,帶太多資料瀏覽不完,會
不會反而影響考試心情。考試時間是六月份,考試兩天氣溫都超過35℃,要多注意補充水
分及身體狀況。最後祝各位金榜題名,只要有心,各位也一定可以成為雙榜保險經紀人
,加油!
成績單在我的網誌裡:
https://0rz.tw/fOt2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45.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cense/M.1482917221.A.E28.html
※ 編輯: Mc1018 (1.34.45.138), 12/28/2016 17:36:35
※ 編輯: Mc1018 (1.34.45.138), 12/28/2016 17:38:03
※ 編輯: Mc1018 (1.34.45.138), 12/28/2016 17:42:25
※ 編輯: Mc1018 (1.34.45.138), 12/28/2016 17:42:52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