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89212837850893&id=536076903164519
台灣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台灣本身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洛桑協議以外又有多少人在意中華奧會是從「1922年」就有的組織。
1922年有什麼問題?大概就跟島上每個日治時期建築落款,全部被後占者抹去改為民國紀年,或是直接拆掉舊的蓋新的,讓你相信台灣民族自古以來應同屬中國人,要為了中華民族共赴賣命奉獻人生一樣愚蠢。
台灣的運動員,中華奧會其實是你的,僭主。
#中華台北的詛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97397057885&id=645577884
政府對體協沒有強制力 黃國昌當年就演過了 而且還只演一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461958377151204&id=100000113179946
講到體育改革,就要推蔡肯的文。
體育改革不要聽黃國昌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政府一旦干涉就有可能被剝奪參賽權。
科威特與義大利,也曾因為「政治干預體育運作」的問題,影響該國被國際奧會警告違反憲章,科威特甚至在 2010 年至 2012年、以及 2015 年直接被剝奪參賽權,
那怎麼辦?國體法已經修了,參與協會的難度已經大幅下降了。大家都討厭中華奧會和一些單項協會,政府又不能直接出手,就只能你也參與進去選,進去跟他們鬥。民間自己不出頭,真的很難啦。或是用不同的派系去把最爛的那個競爭掉,僅此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7146325546057&id=100007521526284
很有趣,才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體育改革的討論就卡在兩個關鍵點:
一個是談改革需要大家親自參與單項體育協會,從繳交會費並集中選票選出席次開始,這個開始可能只是一席理監事。
另一個是政府對於民間體育協會沒有直接的管轄權,也大致都知道了這些協會仍掌握在國民黨手裏,即便有國體法也只是導正過去更多亂象,無法撼動結構。
好,我發現多數人會選擇持續評論「政府應該做什麼」而迴避「自己能夠做什麼」,這很符合人性,但既然如此也就應該理解要改變這些協會需要更多更多時間。
這跟大家嫌棄民進黨一樣,揪30萬人加入民進黨,民進黨整個結構可以翻過來,可以選出30萬人認同的黨代表、黨中央、黨主席甚至修改黨章。
但大家寧願網路每天罵民進黨,不願意繳黨費改變民進黨,有一群人說民進黨沒救了,我們要成立第三勢力政黨,然後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發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嘴砲最簡單,噴口水就好!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28380723894582&id=100001680853472
有參與改選的人
出來分享經驗了
一
體育改革去哪裡?我想談談我自身的經驗與觀察,也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
2017年國體法修法,其中的重要精神之一是「全民參與」,包括當時在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眾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因為當時世大運拿到好成績,大家對於體改更殷殷期盼,可能也是近年來體改聲量最高點。當時在國體法通過後,我也一股熱情的繳了會費加入棒協,我也依照法規,獲得了可以投票選棒協理事長在內的理監事成員。
而且那時候也有一群關注體改的好朋友不只不約而同的加入各項單項協會,甚至還在網路的串連之下,我也認識了一群想要改革棒協的好朋友,我們也有過聚會討論,最後也決定要集中投票,至少送一個人進去理事會,看看能不能過因此對棒協帶來影響。
2018年5月19日是投票日,我特地穿球衣,滿心期待的去投票,認為這是體育改革重要的一刻,要投下手中重要的一票。投票地方在松山火車站二樓,我上樓去投完票拍了這張照片後,就回到一樓的星巴克,一群支持體改的朋友當初約在那邊閒聊等開票。印象深刻的是,我要進星巴克前,就看到一車遊覽車的人在松山火車站下車,裏面的人往二樓去(當然我不能說他們就是動員來投票的,我沒有足夠證據)。
到了下午三點開票,進去會場看一票票開出,才發現我們想要支持體改、集中投票,但還是贏不過其他看起來已經有經過配票的眾多理監事當選人。投票就是這麼殘酷,票多的人贏、票少的人輸,最後也只能失落的離開會場。
當然中間還有許多細節可以討論,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也需要善盡督導職責,但如果對體改清楚的人也應該知道,其實國家強行介入體改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所以常常有人會覺得體育改革「改假的」,但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下,我們的作法是開放全民參與的權利給大家,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體育圈做改變。但事實上就是,我們的運動風氣有限,要繳費加入單項協會更是一項門檻,至少我看到一群人試圖努力過了,但目前還是沒有好的結果。
從這個故事我想說,體育改革絕對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單單只是說「改假的」,那就枉費了一群曾經、甚至現在都還要想要改變現況的人們,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更多人加入成為同一陣線,而不是只是在外圈指指點點。
至於體育署的問題,如果大家想要追求的是「改革」,那就要面對到現行法規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舉例來提「改革」會面臨到法規問題,並不是指涉相關人等,但也請教育部身為上級機關必須要好好檢討並究責)
舉例以體育署長的任用資格來說,《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三條,署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白話文來說,我們的體育署長人選要嘛就是從年資夠資深、考績也足以一直升等的公務人員去找,或是可以找「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的人選。
兩者選人的方式各有優劣:事務官體系對公務體系熟門熟路,也有機會讓政策有延續性,對體育政策規劃可以更長遠(而不是追求短效),但缺點就是大破大立機會不大。而另一種任命方式「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看起來像是一個彈性,可以在體制外舉才進入,但在體育圈裡面,有多少人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換個角度來想,有實戰經驗又有改革理想的選手(或退休選手),又有多少人可以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最後是否有可能就是長期最讓大家詬病的「就是同一個圈圈的人繞來繞去」,體育署跟中華奧會、各單項協會都你好我好,這樣又如何期待到大家心中的「改革」呢?
但我必須要說,在一個民主國家,法令的修正是需要時間的,除了要有共識覺得有需要修法外,另外到底要怎麼修,這又是一個需要凝聚共識的過程,或許大家可以來集思廣益。
但大家別忘了,其實真正會掌控球員的出賽權益,真正在第一線照顧選手的是單項協會。若要成為選手的後盾,這麼長遠的觀察,我的看法就是兩條路:
1. 懇求大家,選一個你有興趣的單項協會加入會員吧,如果真的越多人願意加入單項協會,凝聚想要改革的力量,至少讓理監事會開始有席次,才是改變單項協會的開始。
2. 請大家多支持有興趣的運動,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支持(比如說進場看比賽、購買周邊商品等等),讓整個產業做大,當該項運動市場大到可以成為職業運動,選手才有機會組成工會來抗衡協會,就像目前唯一運動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多多少少可以協助牽制職棒球團與棒協一樣。別忘了,除了棒球以外,我們目前沒有任何一項運動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產生制衡力量對抗協會,這都需要大家加把勁。
體育改革,從你我開始做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27514801&id=1745581734
國體法不是過了
如果協會不聽話體育署就不要給補助啊
嘿啊!
不要給補助啊
那以後就叫選手或者學校都開直播抖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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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巴原蟲式思考模式的人
#是幸福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63477853685657&id=100000704628163
要處理中華奧會嗎?告訴大家,說簡單也真的不難就是了,但也很容易被反制,就是找個幾千幾萬人入會參加選舉拼輪替,而且對方一定也會找一堆人頭加入,所以就是比誰人頭多。
搞社團內的黨派政治啦懂不懂,然後因為怕被說政黨介入,所以民進黨要避嫌,但國民黨本來就在各協會有一堆內應或根本主導很多協會所以可以明目張膽介入,而且雙標紅白藍黃的奴才對這個根本無感好不好。
要知道今天我就算找五萬入會,國民黨也能弄出十萬人入會給你看,況且也可能學時力或者民眾黨來陰的,鬼扯來不及審查讓你失去選舉權,只是白交會費給他們花。
想知道這些體協有多髒,其實最直接的就是看時力跟台民黨的運作模式,他們的體制非常類似,比起來國民黨的體制反倒比較正常一點。
其實如果你寄望的是弄個台灣奧會,那可能順序要排在台灣正名之後,才可能名正言順改名字,而且還得看中國把持國際奧會的程度。
搞清楚,在我看來改這玩意比台灣本身正名還困難,這也是當初東奧公投雖然我不反對,但也沒有積極支持的緣故,因為那叫來亂的。
當然,如果真有人願意號召,弄個數十萬人規模的入會,或許有機會拼翻盤,就怕跟黃國昌一樣臨陣脫逃,或者乾脆被收買,畢竟民進黨政治人物在這節骨眼可能要避嫌免得反倒被操作,因為黃白藍黃北七真的不可理喻,但剩下來的又有誰值得信任?
何況不能只有一個,至少要奪下理事席位的半數,因為這能拿下理事長,同時一併換掉秘書長及底下所有會務人員,還能主導各單項委員會預算。
權力很大,也很忙,何況很多學校與教練可能也會找你麻煩,因為這些也都有很深的黨國盤據,尤其是軍方的。
你以為很好玩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700261788461&id=1050070390
就是這樣,人民團體就是選舉決勝負,不加入當然就管不到,上次黃國昌怎麼耍寶大家都還記得。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698741790462&id=1050070390
連體育改革
蔥神都放棄
到底哪件事
做出成就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45675255&id=1745581734
跟一位朋友解釋,奧會的構成和運作模式不是政府可以隨便介入的,就花了一小時多,但朋友還是重復說:都第二任了,就改不了嗎?
一
國際奧會有一個霸王條款
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簡單說就是
如果中華民國的奧會,覺得執政黨故意打壓他們
他們就有權利跟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申訴
如果國際奧會覺得有道理
那就可以取消中華民國參加奧運的權利
以此來抵制政治去干涉體育活動
那依照中華民國人的那種雞掰尿性,你要他犧牲選手權益,然後跑去國際奧會申訴來跟民進黨對幹
#他們絕對十分樂意
那要想辦法換掉這些人
就必須再找另外一些有錢有勢的大佬去跟他們鬥
#畢竟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再不然就是要一些很熱血的人
或者透過知名人士的號召,一起去參與協會的選舉
來去抵制這些舊勢力的干擾
#因為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但是第一種方式
只要那個有能力的大佬跳出來
那八成就會被打成要跟民進黨官商勾結
#誰不知道你們這些左膠刁民的尿性啊
#這幾年看多了啦
那第二種方式
透過熱血人士或者知名人士的號召
之前黃國昌不就示範過一次了嗎
#聽他的號召
#有一堆人真的花了錢也花了時間去參選
#結果就他老大臨陣脫逃啦
所以真的要我說
最沒資格靠背什麼體育改革的就他啦
#拎北私下出的錢和人都比他還多啦
#他就只是個來沾醬油想收割光環的垃圾而已
#幹拎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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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蟑螂外加碰什麼什麼倒ㄉ奇異體質
一
轉載》
2018年,時代力量發起了一個叫做「體育改革聯會」,他們號召了一群人要加入各種體協,並競選協會理事長。
當時超多我們這種所謂「側翼」、「綠共」都去響應,因為只要競選成功,這些所謂「體邪」就真的整個要被掀底了。
就拿棒協來舉例,你繳2500元,就能成為棒協會員,成為會員之後你就有投票權可以去競選理事長。不過要競選理事長,還得再繳納5萬元保證金。
而當年那一次的選舉,只要300多票就能選上。
那時候超多的網友都自掏腰包加入、並參與選舉,時代力量有沒有出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號召,然後目前我問得到當年有參與的人,都說他們是自己出的錢。
結果選得怎麼樣了?
各位去找新聞,應該是找不到,為什麼?
因為我們偉大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在真正到了選舉關頭前,他們認為說因為這些體協選舉都有人頭灌票、不公平,所以咱們不玩了。
然後呢,有些已經繳了入會費的人,這2500元就如同丟到水溝裡一樣。甚至有人都已經代墊了10幾萬的競選保證金,全部付諸流水。
你說對方有人頭灌票那幹嘛繼續選?
欸,那些保證金,只要你票數達到一定門檻,還是拿得回來的。你發起那個活動,那好歹要選到底、幫大家拿回保證金吧?
而且最後選舉結果,有些協會根本差一點點就選贏了。
結果就因為我們偉大的時代力量輕輕一句話,走,我們撤。
沒了。
然後當年有一個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叫張祐銓,他為了揭露所謂「體邪」的惡型惡狀,被排協理事長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我們號稱有最多法律人的政黨,哪一個出來幫忙?哪一個出來力挺?
沒有。
當時出來力挺的只有林昶佐,其他人躲得跟看到鬼一樣。
人家響應你的號召衝第一線去跟體協拼搏,出事了之後卻被你們當垃圾一樣丟掉。
然後體協選舉虎頭蛇尾,搞得一堆人錢拿不回來。結果選舉時,這些人依然拿當時的體改聯會出來當自己選舉招牌,說票一定要投給我們時代力量,體協才會改革。
結果現在咧?笑死,還跳針「請問現在誰執政?」
這就是布狸貓口中最致力改革體協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他們在體協改革所做的豐功偉業。
#黨國側翼半途而廢一事無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62248823912258&id=100003814830551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31912279712&id=102341705295400
新時代柯學中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37082414394909&id=102477577855397
給黃國昌這種垃圾撿到槍,體育署真的應該全部撤職下台才對,幹。
一
你他媽你敢提體育改革?
當年一堆人聽黃國昌的話,去參加體育改革,親自掏錢,跟公司請假,拉人進協會,一個個準備跳下去選各協會幹部了
結果黃國昌一聲令下,大家撤退不要選了,因為這蠢蛋認為程序不公
結果跳進去的人全部傻眼,我他媽的頭都洗了,你喊大家回家?
我朋友還掏了好幾萬,全部作廢
一個指揮官說大家衝啊上戰場啊,結果所有人衝到最前線,回頭一看指揮官喊回家嚕,讓上前線的勇者死光光
一堆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全把錢丟到水裡,還有人被協會追殺提告,黃國昌完全放生不理,很多被時力國昌號召的烈士,怒轉終身時黑昌黑
結果今天黃國昌你他媽有臉跳出來喊:蘇貞昌你愧對體育改革?
真的好意思嗎?
幹你涼
所以也不要怪汐止人為何對這個人吐口水啦
永遠的三公分微勃早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61592293856490&id=100000173029079
國昌老師好像都忘記了體育改革就是他當初拋棄的議題之1,現在逮到機會又跳出來嗆聲,真的是很好意思。
從太陽花運動開始,國昌老師的眼光一直都很準,哪個議題會紅就會蹭上去。
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什麼事情的話,蹭議題其實也不是壞事,但國昌老師等到議題熱度過去之後,就會開始尋覓下個議題,然後留下未解的難題,從司法改革、勞權改革到體育改革都是,1個又1個的議題形塑國昌老師滿滿的正義光環,但核心問題從沒看他認真動手解決過。
講好聽是強力監督,實際上就是個 #流量狗。
曾經號稱只有黃國昌在做事的立法院,在他離開後依舊正常運轉,少了他的咆嘯與監督,社會改革照樣繼續推進。
黃國昌講監督,大概就像柯文哲講科學,講得嚇死人,做得笑死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90504830974796&id=100000460195108
當年體協改革有個虎頭蛇尾的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68109039867800&id=100000062538783
#聽說黃國昌又跳出來了
#這次我絕對挺選手的權益
#黃國昌這個體改烙跑仔還是旁邊洗洗睡吧
一、先聲明
這次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絕對是不對,因為比賽的是選手,不是官員,獲得坐商務艙資格的絕對是選手,如果認為無法一次讓選手都坐商務艙,體育署是不會多包幾台飛機,分段到日本比賽嗎?
這點,⚠️體育署一定要改進!
二、後吐槽
1、最後我還是得吐槽,國昌老師,你還記得2017、2018年由聲勢如日中天的您所號召的體改聯嗎?請問,您還記得嗎?您真的還記得嗎?還是您害怕想起來這段烙跑往事嗎?
2、幫各位回覆記憶:
(1)2017、2018年陰德值爆高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領軍,糾集大量磨刀霍霍想加入體協改革的鄉民,繳了會費,繳了保證金,正要真刀實彈上陣與國民黨系統把持的體協打個曠日費時的陣地戰、肉博戰,取得協會內的權力以改善運動台灣運動選手的困境。
(2)結果,正要出陣前,換來了黃國昌的撤離,讓一群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傻子打水漂,其中,跳出來勇於對抗協會的排協張祐銓,因提供錄音踢爆排協,事後更被協會追殺,被起訴妨害秘密跟妨害名譽,而其中有誰協助他?不好意思,只有林昶佐去協助,當初的帶頭大哥黃國昌跑去哪了啊?呵呵!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559400
3、再預防性補充,為何體改一定要靠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方式才能改革體協,政府為何不能直接立法強制介入體育改革?為何黃國昌2017、2018沒有反對這種修法?
(1)因為台灣體改的人都清楚,黃國昌當時也很清楚,立法強制介入這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
(2)例如:
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因此,由上所述,當年體改只能以繳會費,加入協會,選出代表握有權力後,才能逐步改革選手困境唷!
🔥感想:
再次重申立場,這次體育署讓比賽的選手坐經濟艙,沒有參賽的官員坐商務艙的事件,絕對是錯的,這點完全無庸置疑。
但當年體改烙跑的國昌老師,您還是洗洗睡吧,因為從您2017、2018的作為顯示,你不配!
以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54139601788589&id=100015776776132
黃國昌就是喊最大聲而且最沒有用處,完全沒有用處,什麼都做不到的立委兼黨主席
我重複一次
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用處,黃國昌真的完完全全沒有任何路用,我到現在還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沒用的人居然敢叫這麼大聲
他那時候唯一的作用只有把那個抗議泳協的游泳運動員(唐什麼的)弄進時力選議員,而且沒上;還不只這樣,新北他輔選10幾個議員,一個都沒上,我重複,一個都沒上
一
看到不狸貓在那邊靠北說什麼
你看現在體協怎樣,好可惜黃國昌當初怎樣怎樣
我幹伶娘的告訴你當初黃國昌怎樣啦
當時時代就在那邊喊說要改革體協
還號召一堆人,說要去參加體協選舉
還記得當時泳敢三小的嗎?
OK 好喔!
然後我就有一些朋友就在那個時候為了他
開始努力加入幾個協會的選舉
我這邊還幫忙出錢找人
結果勒
黃國昌突然那個時候一句
啊!體協選舉不公,選舉沒有報名費,然後就宣布不玩了
幹伶娘!
我們這些沒有政黨背景的路人甲
還能弄到就只差快兩百票,高票落選
然後他這個當時如日中天的時代力量黨主席
跟我說他做不到,竟然給我半路退出勒
所以你是要我怎麼不罵他
只是個出來撈聲量的廢物啊
要不然勒
你們金魚腦都沒覺得奇怪
欸!阿!那個泳敢勒?
怎麼突然沒消息了?
因為他每一次都是這樣
隨便喊一個議題出來,就是想要己願他力
喊司法改革
結果講出不放棄司法追訴權
喊居住正義
結果自己從小就是大地主
自己不願意把土地半價賣出
也不敢要他岳父把建案低價出售
喊說立法院只有他一個人在做事
結果他自己名義提的法案沒有通過半個
當時無黨籍的洪慈庸和林昶佐
都可以通過法案了勒
甚至在立院沒席次的基進
都想辦法推出了代理人法案
結果你這個聲勢如日中天的黃國昌做不到
#拎北根本笑爛
這就不要講你那個什麼錢尼公司法
什麼簡單多數決啦
#根本十足十的智障提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387486105888&id=1473785203
體育協會是民間組織,奧委會也是,鬼叫政府改革的,都是黃國昌演的包青天看太多
一
我絕對不挺任何類時力集團提出的體協改革,林北三年前被這些覺青廢青玩的很夠本了。體委會沒有中華奧會跟這些體協的人事權,那些都是民間組織,政府不可能直接命令他們。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大家能做的就是找一個你有興趣的協會,加入之後選出你比較認同的委員。像瑞莎那樣袖子一卷直接幹出成績來也是一條不得了的路。
絕對不要學的就是不狸貓那種廢話路線。黃國昌當立委的時候就只會講廢話,現在不當了仍然講廢話。他們永遠都在講廢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02640807994233&id=100047449492980
土星六號之狼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06037647429919&id=100191361347885
不及柯大學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39013161193800&id=102852464809872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1386381646731&id=650387945413247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86235607613&id=102341705295400
【回顧】
ㄧ扯後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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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獨家》體育署長張少煕自請處分 政院高層:賽後檢討處理 - 自由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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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蘋果日報的七月一日,香港的報紙就長這樣,太陽升,東方紅。2021直接變1984。
同事陳虹瑾蔣怡婷寫的《當蘋果落下》,照片來自Thomas Kuo(顧爾德)臉書。
《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落地香港,不到1年,剛過26歲生日的香港《蘋果日報》也落地了。
6月17日起,《蘋果日報》(以下簡稱《蘋果》)在短短1週之內被迫關門。直至截稿,至少有7名《蘋果》員工被抓,除了管理層級,更有負責撰寫評論者,港警並警告,未來不排除逮捕更多蘋果人。
蘋果終究沒能撐到今年七一。中共歡慶建黨百年的同時,香港的新聞自由正在急速死亡。曾是新聞自由堡壘的香港,在無國界記者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排名,從2002年的全球第18名,摔到2021年第80名。
本刊訪談的15名前香港《蘋果》員工,在《蘋果》年資最長者達25年半,最短者僅5個月,他們之中,不乏在《國安法》正式生效之後,仍堅持到《蘋果》報到的記者。走過自由的黃金年代,香港新聞界最壞的時刻可能還沒到,有人卻說,最壞的年代,最需要記者。
6月23日,收到《蘋果日報》正式停運的消息時,Ruby(化名)在旺角的咖啡店裡看著手機的新聞標題,幾乎不可置信。手機不斷彈出同事傳來的訊息,「回公司、回公司」,她忍不住流下眼淚。
工作最終日 公司的死期
2018年,Ruby加入《蘋果》港聞組擔任記者。這是她畢業後的第1份全職媒體工作。最初,她寫人物專訪、城市裡大大小小的人情故事,但沒過多久就遇上了反修例運動與香港政治環境變動最劇烈的時刻。「我好像是專門寫抗爭新聞…由2019年開始,全部的東西都是和抗爭有關。」
前一天,她已交出在《蘋果》的最後一份稿件。她想轉換跑道,幾週前辭職,只是沒想到,原訂工作的最後一天,竟成公司的死期。
香港《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深夜正式生效,阿婷(化名)在7月進入蘋果工作。其實,當時她也拿到其他媒體的工作機會,會選擇蘋果,有2個原因:「我待過親建制的媒體,想試試香港最自由的媒體;還有,我想見證歷史。」入職不到1年,歷史突襲阿婷和她的同事,她嘆:「大家都知道這一天會來,但來的時候,每個人做100次準備都不夠…」
6月17日清晨,港警以「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等5名高層,隨後正式起訴張劍虹、羅偉光,並凍結《蘋果》3間相關公司共港幣1800萬元資產。其後,警方動員逾500名警力搜查壹傳媒大樓,並帶走44部電腦和大量新聞材料。6月21日,黎智英顧問Mark Simon透露,《蘋果》缺乏資金,可能在6月25日前會被迫關閉。
恐懼纏繞著蘋果辦公室。6月21日下午,陳沛敏表示,如果同事決定辭職,可以不用通知期,即時生效。負責國際、突發及英文版的主管相繼離職,動新聞和財經版亦停止運作。6月23日,警方拘捕筆名李平的蘋論主筆楊清奇,《蘋果日報》當天表示,基於「員工安全及人手考慮」,宣布將提早於當晚關閉,並在6月24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
法治框架中 紅線在哪兒
滂沱大雨中,Ruby搭計程車趕回將軍澳壹傳媒大樓,路上買了5份《蘋果日報》,想回辦公室後分派給同事。2天前,她和一群同事像去戶外教學一樣參觀公司的印刷廠。看著機器吐出一份一份滾燙的報紙,她說當時有種看電影《Spotlight(驚爆焦點)》時的感受。《Spotlight》講述的是《波士頓環球報》的記者們如何揭發天主教會在波士頓性侵兒童醜聞。「我覺得對於任何一個做傳媒的人來說,那個moment都是一件好浪漫的事情。這是一個大家同心合力的結晶。」
但過了這一晚,這些都要成為歷史。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表示,從以《國安法》起訴黎智英,到拘捕公司管理層、打壓《蘋果》,這些動作背後,港府想傳遞給香港新聞界訊息很簡單,「就是做報導、做評論、做新聞工作是會有後果的。」他指出,香港新聞界在《國安法》落地後的一年內經歷多次打擊,例如整肅香港電台、撤換有線電視與《Now新聞》高層,又例如記者蔡玉玲運用查車牌資料做報導,就被控「虛假陳述」並遭定罪。「整個氣氛都是對新聞業不友善,是不是記者知道太多事情,對整個(政府)管治會不好呢?」
《蘋果》熄燈後2天,香港政府公布新人事任命,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升任政務司司長、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任保安局局長。以往,政務司司長這個香港政府的「第二把交椅」均由政務官擔任,李家超上任後,成為首名具保安局背景的政務司司長,香港負責制定政策的機構和實際執法的機關,現在都由有保安局背景的人出任。
6月23日,李家超在接受商業電台專訪時表示,《國安法》公布1年來,國家安全的嚴重風險已降低,但須防範資金以「基金」形式透過「媒體、藝術、戲劇」等「軟性」途徑進行思想方面的滲透,「宣揚港獨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對傳媒的整肅,可能尚未到頭。
陳朗昇觀察,香港的傳媒工作者一直站在法治的框架中思考紅線在哪裡?到底什麼樣的報導、評論會有問題?但從特首到警方,沒人說得出標準在哪裡。「不是法律,而是政治問題。」他說.......
·········《蘋果》前總新聞主任李家聰是《九點半蘋果新聞報道》的負責人,今年6月從《蘋果》離職,卻以特約方式持續參與節目製作,對外他都說:「離職原因很複雜。」《九點半蘋果新聞報道》是他去年八月底一手規劃的節目,彼時,香港2家主要電視台《Now新聞》及有線新聞台均有高層人事異動,立場親中的空降新團隊引發電視台大批記者離職,「網路上很多年輕人說,現在沒有一個可以看的電視台了,都給建制派說話了,《蘋果》可不可以開一個新聞播報?」
「我想了很久,很想做,我主管、最近被捕的(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就跟老闆提,他(黎智英)一口就說,『應該做,馬上做。』那是(去年)810大搜捕後,黎智英被抓進去調查,2天後放出來時,」李家聰在電話那頭笑道,「《蘋果》是很奇怪的公司,很自由,沒有規範,可以讓你不停做你想做的事情,黎智英是不能停下來的人,隨時有新想法,要做就做,企劃案都無需提。」於是他和團隊從零開始,訓練同事當主播,用現有機器建出「很山寨」的攝影棚,不到1年,《九點半蘋果新聞報道》每日直播都有1萬多人收看,最後一天直播甚至有3萬6千人在線觀看,單集點擊率已近40萬次,「香港話講,我們是『用蔗渣價錢做出燒鵝的味道』。」
彼時親民主派的香港新聞台節目正在消失,「像是47人案(47名泛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審訊,我們都會在法院門外做直播,別家媒體肯定不會放在重要位置,但我們用一整節15分鐘做,人家不敢做、怕做的,我們更應該站出來。」
國安法逼迫 當局眼中釘
港聞靜態組採訪主任蔡元貴工作到公司營運的最後一日。他1999年入職,至今已22年。他說《蘋果》政治立場向來鮮明,這些年受到不少壓力。「2019年之前,報紙和網路經營狀況很差,被一些廣告商杯葛嘛,就算政府不搞我們,可能也會很辛苦。」但他回憶,自他入職以來,《蘋果》的編採政策從沒因政治壓力而改變。「從1999年開始做,感受到外界政治壓力越來越緊縮。所以在《蘋果》好幸運,當很多人都不敢講話的時候,你還敢講。」
但今年4月開始,前所未有的壓力,逐漸逼到《蘋果》眼前。4月15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稱會依照《港區國安法》「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對國家安全事宜的處理」,時任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強調「假新聞和國家安全直接有關」,將採取調查,並影射批評《蘋果日報》。5月17日,香港警方根據《國家安全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多數股份,及黎智英擁有的3家公司銀行帳戶內的資產。當天,台灣《蘋果日報》宣布停止印製報紙。
報導不具名 是認輸了嗎
5月底,港聞組記者阿凱(化名)身邊已有4、5個同事離職,其中包含他的主管。當時,除了年資淺的同事,還有一批中高層主管離職。阿凱證實說,「當時真的有幾個中高層的人走,他們對外都說是個人理由,但其實也是透露《蘋果》可能會關,記者可能會被抓…」那幾個月,公司迎來更詭異的低氣壓,上層甚至開始盤點人力,問人員:「有沒有想要走?」傳言流竄,「有人說他們是逃兵,但我覺得,他們不是害怕而離開的,中高層的人總是會被找到,比較像是提醒同事,每個人都應有不同考量。」
「我想自己還可以留多久呢?我還有3、4個採訪沒有做完,我一定做完,所以傾向要再待一陣子。但下一步是什麼?要等到總編被抓時走嗎?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堅定說,要跟《蘋果》走到最後。」5月初,阿凱在越洋電話那頭說。
當時他的工作已比過去艱難得多。官方活動這兩年已很少邀請《蘋果》記者,《國安法》實施後,他的受訪者紛紛拒訪,「大學教授以前很樂意回覆採訪,現在敢說話的很少,『刊登在蘋果』會不會被視為支持《蘋果》?」報導紅線在哪?哪些是「敏感詞」?「現在很流行說勾結外國勢力,像採訪外交新聞、流亡人士,都要小心,不然就會被認為是宣傳港獨思維,我們要引用比較多官方內容,盡量平衡報導,也是保護自己。」
據悉,去年中《國安法》落地,港蘋記者從此幾乎不在報導中使用真名。今年4月,《蘋果》曾舉行內部編採會議,將報導中使用的「武漢肺炎」,一律改為「COVID-19」。「這是很重要的改變,像黑警這樣的詞改掉,我覺得OK,但武漢肺炎並沒有情緒化,只是形容某個疾病從哪裡發生,感覺公司更保守了。我們不應該禁止、不能用哪個字眼,這是一個重要的訊號,編採做法變了,」6月底,當阿凱再次接受我們的採訪,他無奈提及那場會議。
蔡元貴也證實,港聞靜態組近期曾舉行內部編採會議,將報導中使用的「武漢肺炎」,一律改為「COVID-19」,涉及國外制裁的內容也都盡量避免報導。
幾乎每位受訪的港聞記者,都提到「武漢肺炎」一詞用法的轉換。不少人也提及,《國安法》去年通過後,稿頭幾乎不再放記者名字,有些記者對此安心,卻有人對公司做法感到憤怒。雙方妥協後的做法是:若記者堅持要掛名才掛名,其他報導一律隱去記者真名。
6月24日清早,香港書報攤湧現購買最後一期《蘋果日報》的排隊人潮。(達志影像)
這一年之中,阿婷曾訪談香港本土青年組織與其他敏感題目,類似稿件,她都堅持在稿頭掛上本名。「我主管再三問我:『真的要掛嗎?妳確定喔?』我說:『確定。』」為什麼如此堅持?「我想…表現一種:『我就不怕』的態度吧…」
港聞記者駱嘉輝(化名)說得直接:「光榮和安全,我不用思考,安全第一。」這整年,他做的重要報導都不具名。港聞記者阿海(化名)說:「可是,自己的獨家或重要故事,還是會想給自己credit啊。」阿海又說:「雖然我不知道自己何時會出事,但受訪者是具名受訪,我們不下byline(記者署名),對受訪者也不公平。」記者阿強(化名)曾經質疑公司的做法:「我為什麼不要具名?我覺得這樣好像是我們認輸了。有同事問公司,為何要後退一步?為何讓人家覺得你怕《國安法》呢?」我們問阿強,此刻回頭來看,如何看待公司1年前不讓你們掛名的決定呢?「我不知道…」他沉默了一會兒,答道:「也許他們(主管)的危機意識很高吧。」
雖然阿強的立場是「不向《國安法》低頭」,但他仍不諱言,這一年中,經歷過前所未有的自我審查。例如在報導裡,「港獨」字眼是萬萬不可出現了;就連報導《國安法》後街頭的零星民主行動,有人高舉或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到最後他連受訪者說的原句都不敢寫,自動替受訪者隱去「那8個字」,轉而改寫成隱晦的「光時」2字。駱嘉輝更曾在挑照片時,和同事討論半天:照片裡的人手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樣,那8字是否該打上馬賽克?
身陷恐懼中 憂被警抓走
「《蘋果》死掉,只是反映了整個行業快要死掉的問題。每個人的『最後』是不一樣的,我不一定能承受那種恐怖(挑戰底線),在香港,沒有記者認為自己是在做非法的事情,以前在香港做記者是挺好的,但現在要想,為了做對的事情,要付出什麼代價?讚美政府的文章沒有新聞價值啊,要批評它,找出問題才是我們的工作。」但恐懼不時鑽進阿凱腦中,「我有時候會想像這個畫面,早上6點鐘,警察上我家的門要抓我。我是不是該跟家人討論、做好心理準備?不能當沒有這一回事,但這很難跟家人討論,他們一定會叫你不要做啦。我心裡也一直有一個人在呼喊,『走啊!走啊!不可以留下來!』」
阿凱終究留到最後一天。6月17日,羅偉光等人被抓那天,他在外頭採訪,他用訊息告知我們,「我問了採訪主任,他說如常採訪,我就繼續做已約好的訪問。有同事說:『做好今日,才有明日。』」
同樣留到最後一天的港聞組記者S則說,早有心理準備了,只是沒料到會有500港警上門搜公司,她見長官被港警押出《蘋果》大樓,「那種感覺很差,不是害怕,而是憤怒。」6月17日,她回到公司時見電腦被抄走,抽屜被亂翻,唯一慶幸是,她把重要資料都處理掉了,「其他所有文件都被翻過了,去年公司被搜之後,我就只在抽屜放食物、零食。」但她顯然還是不甘心:「我們之前覺得,《蘋果》能熬過六四,是不是能熬過七一呢?」答案很明顯了,話筒那頭沉默許久,傳來一聲慘笑。
凶險超乎預期。6月17日中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記者會上稱,《蘋果日報》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危害國家安全。他並稱:「行動是針對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做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一般新聞工作者與他們不一樣,不要和他們扯上關係,要和他們保持距離。」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甚至形容《蘋果》大樓是「犯罪現場」,媒體追問,一般人轉發《蘋果》文章、市民購買或訂閱《蘋果日報》是否違法?李桂華竟稱:「要視乎其企圖。」
6月19日,羅偉光等人出庭那天,李家聰去了法庭旁聽,「我在公眾席上一直在想,他們到底做了什麼的大錯事?現在要面對牢獄之苦?我不禁想,如果今天坐在裡面的是我呢?」那天羅偉光對來支持他的同事們比了個握緊拳頭的手勢,示意「要加油」,卻讓旁聽的同事們哭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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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rrormedia.mg/premium/20210628pol001
公司換名字年資 在 黃山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謝謝願意給我 23 歲「第一份工作」的公司。
大約 70%的社會新鮮人第一份工作年資未達 1 年,90%剛好超過 1 年。要在第一份工作就碰上自己合適的,不容易。
我的貢獻公司不需要,公司要的我給不起。
23歲的我應徵了新創公司,面試第二階段,運氣好能直接和老闆說一次話,新創公司老闆明確告知我「我們沒有成本能花在你身上!只有夢想沒有實際經驗?請問你是來上學?」。
「新鮮人的迷惘、無經驗、凡事重新學習,都是公司的成本,花時間在你身上,還沒跟你收學費呢!」
自己成為老闆後,同樣創業的朋友告訴我,社會新鮮人的履歷他不看的「新鮮人很多,各個都無經驗,挑誰都一樣,錄取誰都算在碰運氣,錄取方式,骰子骰出來的都有可能。」
「新創公司規模小,花出去的每一分錢,都必須有意義。而社會新鮮人的訓練成本高,新鮮人卻大多將在成熟後跳槽,或工作滿一年後,到澳洲打工『找人生』。為何我要當免費訓練營?」
後來錄取我的,是一間規模300人的公司,我很謝謝這間公司,花24,000元月薪賭我一次。可是我也很對不起,老闆你賭錯了,我對公司一文不值⋯⋯
23歲的我,自詡優秀,卻一文不值。
我的第一份工作,只做了11個月,
上班第一天就想離職,卻不甘心自己的無用,而死撐。
23歲的我:
有23歲的自大固執,23歲的不明事理,23歲的迷惘,
23歲的刺蝟,23歲的無知之正義,23歲的憤世忌俗與壞情緒。
23歲的我,把自己放得太大了。
正在迷惘,又對社會充滿期望。我要改變什麼、我要創造什麼、我是誰、我的名字、我的作品、我的功勞。後來,第一份工作,大學給的一切,幾乎派不上用場。
我偶爾也好恨。
恨社會容不下我,恨自己於職場格格不入。
被問到我的職場優勢?
我說「我很努力、我很有熱情、我學生時期成績不錯」
曾以為自己的優秀,才發現努力只是基礎,技術能力人人都有,熱情只要3天就能磨滅;那些職場裡活下來的,不一定是專業技術厲害,而是擅長「團隊關係管理」,邏輯清晰且「不擇手段也要完成工作」的人。
公司需要的是「解決問題的人」,而問題通常少數是技術本身,大多數是溝通或人與人的誤解中發生。原來你該做的,不只是磨練專業能力,更多是張羅統籌的本事、讓人願意與你共事、為你做事。
後來我發現
我是誰不重要,事情完成才重要。
我的名字不重要,公司的名字才重要。
我的作品不是我的作品,是公司的作品。
我的功勞,其實是團隊的功勞。
感謝施捨我第一份工作的公司
感謝24,000元月薪
感謝我最討厭的主管
感謝被我私下咒罵100次的資深前輩
感謝看不起我的同期新人
感謝自己死撐
感謝自己離職
23歲的我仗著年輕,做任何事只要不虧錢,只要還活著,就沒有損失。所以任何的選擇,都將是當下最好的選擇。
我唯一想著的,是我用青春換來什麼。青春是一場只賺不賠的交易,後來賭上一切創業亦是。我相信自己可以做到,但失敗了也無所謂,反正本就一無所有。我還得到一個失敗的經驗呢!
那些失敗,都是我的學費,
那些徒勞無功的付出,都是下個階段的養分。
回頭看23歲的自己⋯⋯
深刻反省。
該少一點自傲,多一點學習,
少一點刺,多一點聆聽,
早一點把自己縮小,早一點認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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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獻給仗著青春不可一世的職場小朋友,也給自己。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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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sheep (忍耐 ="=)》之銘言:
: 我爸爸在甲公司待滿了15年滿55歲 使用舊制
: 這15年中 前五年公司是用甲公司的名稱
: 後來換了乙公司名稱 但負責人是相同的 所以對年資沒有影響
: 因公司改名稱 有些員工被遣散 但所有的人都領有遣散費
: 我爸爸這5年的年資拿到3個月的資遣費
: 不過他還是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 現在我爸要自請退休
: 可是公司負責人說 我爸已經有領資遣費
: 所以前面五年的年資都不算要重來
: 因此我爸不能自請退休?
: 這樣合理嗎
: 我查過勞基法第20條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
: 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 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以下是給你的建議,要盡速去查詢,因為越慢對你爸越不利(因為你爸不去上班了):
1.查詢舊公司到底是結束營業&清算?還是單純更名?
要查詢很簡單,去查詢你爸勞工保險卡上面的投保單位名稱,
去全國工商登記資料系統查詢
https://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以新舊公司的名稱下去查詢,看看新舊公司是屬於同一個公司還是分屬兩個法人格,
如果只是單純改名稱或是改組轉讓倒是無所謂,因為無礙於年資計算,
但是只怕舊公司是a公司,新公司是b公司,屬於不同法人格,雖然同一個負責人,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你爸爸是受雇於不同家公司(即使公司在同一地點),
這樣將使你爸眼中看起來公司並無變動只是改名稱換招牌,但是從法律上來看,
早就換成另外一家公司在僱用你爸爸,所以勞工必須要在公司改名稱或換招牌的時候,
去查詢勞工保險卡上的投保單位是否有變動,並查前後兩家公司是否屬於同一法人,
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
而前述你所提到的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規定,感覺跟你爸爸的情況不見得有關,
因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所稱「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
改組是指公司依公司法之規定變更其組織型態,
而轉讓是公司原負責人將公司賣給另外一個人,當時後公司的轉變不見得跟兩者有關,
最壞的情況就是原負責人成立兩家公司,然後偷偷把員工轉去另外一家公司,
假如舊公司清算結束倒閉,那舊公司年資則形同消失不見,
因為當時候舊公司有發資遣費,所以我會設想這是最壞情況
2.盡快去勞工局提起調解(因為事關退休金金額較大,所以調解比較好)
盡快去工作地點所在地之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提起申訴&調解,
順便查詢一下勞工局義務諮詢律師時間,把第一項查詢結果跟律師說,
問問看律師目前情況是如何,未來上民事法院訴訟有沒有機會勝訴,
因為退休金往往都是數十萬到百萬,上民事法院訴訟也可能是必經之路. = ="
問過律師之後,應該對於自己的處境有一定的了解,接下來將會面對:
勞工局調解--> 考慮要不要上法院訴訟
如果想要繼續調解看看亦可至鄉鎮市公所有調解會可以去申請招開,
多開一次調解,就多一次和解機會,只是雙方要有意願和解才有用,
只是如果雇主不願意來,那最後仍免不了上法院訴訟.
(還有調解委員都是為了和解而開會,所以目的是和解比較不在乎法律,
也不見得會完整的考量到所有情況,所以對調解委員不滿意,
那也是正常的,因為很多人都對調解委員都不滿意,但是了解她們的目的之後,
也就習慣她們的思考邏輯,只能說調解委員優劣還差蠻多的 = =")
: 我爸爸在一個月前就提出退休申請
: 一直到退休當天負責人說不准退
: 我爸很氣 認為自己在合理範圍內提出退休 便沒有繼續上班
: 還有另外一點 我爸一直是使用舊制
: 但老闆私底下把他們員工的勞退都改為新制
: (公司自己簽名 未告知員工 沒有資料讓員工留底)
: 另外還有一點 公司退休金與勞工退休金是否相同?
: 拜託強者解答一下 我爸現在很慌
: 那是家爛公司 加班沒有加班費 假日要上班
: 沒有特別休假 加上我爸沒有去上班了 現在有點騎虎難下 囧>
你老爸應該要確認第一項查詢之後才行退休之權利比較好,
因為怕是怕新舊公司為不同公司,萬一為不同公司,
搞不好新公司會抓著你爸連續曠職三日予以開除,這點就有點棘手,
所以奉勸有勞資爭議的勞工,在勞資爭議結束之前最好都繼續去公司上班,
除非被公司拒絕你上班(也最好有證人或是其他證據可證明),免得被公司抓到這條.
接下來說的對你爸爸比較有利一點,公司私自簽名代替勞工轉換退休金制度,
這一點足以構成刑法偽造文書罪,這一點負責人應該難辭其咎,
這也不用擔心資料沒有存底問題,因為勞保局應該會有文書存底,
要轉換退休金制度,必須有勞工簽名的同意書,公司要轉換應該也要把同意書文件,
送往勞保局審核,所以如果認為公司有偽造文書,
亦可向勞保局調閱自己的同意書文件,從上面看下來只有這點對你爸比較有利,
可作為談判的籌碼,要求老闆給退休金.
如果新舊公司為不同的法人格,建議能拿多少就拿多少,因為不同法人格差異很大,
如果是這情況下,因為退休要件不夠,能拿多少退休金就拿多少退休金,
怕是怕雇主根本不給,亦或是如果沒鬧太僵,你老爸再回去工作至退休要件滿亦可,
之後調解的情況變化性很大,最好先了解你爸爸的情況跟優劣勢,
再慢慢判斷該怎麼去談和解跟思考民事訴訟途徑.
以上為個人見解,有錯請指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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