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want u 物理治療師
有興趣的請洽下面這個信箱~
Rehabforce77@gmail.com
醫院/診所名稱: 信義原力復健科診所誠徵
招聘職務: 物理治療師
招聘人數: 1-2 人
工作經驗: 0 年以上
條件要求:
專職物理治療師一名、兼職治療師一名
需骨科及輪值小兒物理治療師
(兒童發展中心包含物理、職能、語言、心理等多重專業跨領域合作)
本診所為專業復健科診所。 病患類型包含骨科、神經及小兒復健。
預計到職日110年11月1日
**歡迎應屆畢業生投遞履歷應徵**
工作地點: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145號
(捷運站出口,交通便利)
*治療師薪水:48000~55000元起(獎金另計)
獎金:年終獎金(全薪一個月起)、二節獎金(端午、中秋)、自費項目拆帳獎金(個人及團體),銷售獎金(輔具、耗材、其它⋯⋯)、單日人數達標獎金
健康專欄獎金等
*兼職時薪300元
*自費發展項目:徒手治療,運動治療訓練(Redcord,Pilates彼拉提斯)一對一工作站、Pilates器械及墊上團體訓練課程、重訓設備、骨震波治療、高能量雷射治療...等。
薪資待遇: 45,000~49,999元
公司福利:
*福利:聯盟診所舉辦專業進修課程補助、到職滿一年享公會年費全額補助、滿一年享專業進修課程補助、員工旅遊全額補助、定期員工聚餐、尾牙抽獎活動、刷手衣制服、團體保險。
*勞基法權益:享勞健保及勞退,到職滿半年享3天特休、滿一年再7天特休!
招聘截止日: 2021-10-31
意者請將履歷(履歷、自傳、相片、相關證書)缺ㄧ不可轉為PDF檔 寄至
rehabforce77@gmail.com
郵件標題-姓名+應徵正職或兼職物理治療師。
務必確認信件是否夾帶完全。
應徵者請以e-mail為聯繫管道,謝謝。
聯絡人:謝老師
電話:0227327311
勞基法時薪2021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葉郎每日讀報 #娛樂產業國際要聞揀3條
│10月1日決殺令:美國 IATSE 工會的會員投票結果將決定好萊塢和串流劇組是否會在今年因罷工而陷入全面停擺│
• 上個月,近百名好萊塢攝影師包含 Roger Deakins(《1917》)、Emmanuel Lubezki(《The Revenant 神鬼獵人》)、Erik Messerschmid(《Gone Girl 控制》)等攝影大師共同連署一封公開信,向 AMPTP 電影電視製作人聯盟提出警告說大量好萊塢工作人員被迫在不安全的環境中連續超時工作,已經對許多從業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不到一個月,這些攝影師就有機會採取比發信更積極的行動。今天 ICG 國際攝影師工會(屬於IATSE 國際戲劇和舞台成員聯盟的分支機構)正式向所屬的會員呼籲在10月1日開始的 IATSE 會員電子投票中,投贊成票授權給工會領袖和談判代表發動全國性的罷工行動。
• IATSE 國際戲劇和舞台成員聯盟一開始是北美劇場跟舞台工作人員所屬的大型工會,後來才延伸到電影的相關職務,包含攝影師、服裝師、化妝師、髮型師等等好萊塢劇組劇組不可或缺的職務。在 IATSE 的各地方分會之中,規模最大的就是 ICG 攝影師工會和 MPEG 剪接師公會。這兩個工會近日已經連續表態呼籲支持 IATSE 主席發起的罷工授權投票。連不屬於 IATSE 的 SAG-AFTRA 演員工會剛剛當選的主席 Fran Drescher(《The Nanny 天才保姆》)也公開發言支持 IATSE 的罷工投票。包含好萊塢知名演員 Seth Rogen、Jane Fonda 和 Lily Tomlin 等也都相繼公開相挺。
• 罷工的選項之所以在最近浮上檯面,是因為 IATSE 與 AMPTP 電影電視製作人聯盟的勞動協議已經三年期滿,卻始終未能針對接下來三年的新協議達成共識。其中最主要的爭執還是勞動協議中關於薪資保障的規定。好萊塢正在經歷串流產業的大爆發,但製作人卻仍在用非常低的薪資雇用工作人員並每每要求超時工作,使他們的時薪經常只能勉強超過加州的每小時14美元最低薪資規定。不過因為雙方的談判是不公開的,我們無法確切得知雙方對於薪資條件的落差有很多。只能看到各自發新聞稿譴責對方沒有談判誠意的古老戲碼。
• 因為談判的持續擱淺, IATSE 於是決定祭出殺傷力最大的武器——罷工。 IATSE 過去從未發動過全國性的罷工。可以參考的案例是 2007 年美國東西岸的編劇聯合工會 WGA 發動的罷工致使1.2萬名美國編劇必須立刻停止手邊工作,根據 UCLA 的估計當年的罷工總計造成好萊塢3.8億美元損失。下週的授權投票如果獲得各分會會員75%贊成票支持的話,IATSE 的主席和談判代表將取得權利在談判中上提出罷工要脅,並在下一次談判破裂後啟動全國性的罷工。由於 IATSE 會員涵蓋了攝影師、服裝師、化妝師、髮型師等重要職務,屆時好萊塢可能的損失將非常可觀。而且適逢串流大戰造成對於內容供應的強烈需求,另一方面又有 COVID-19 造成的拍攝延誤和節目供應不及,這個時間點出現全面罷工甚至可能直接左右串流大戰的結果。
• 好萊塢歷史上最激烈的罷工都跟新媒體有關,因為片廠經常沿用舊合約範本,假裝不知道有一個新的收入正在快速激增。一旦被演職員抓包,就很容易撕破臉。 1988年編劇工會破紀錄的22週罷工主因正是片廠偷偷隱藏錄影帶帶來的激增營收,不分給相關演職員;2007年持續14週(還跨到隔年)的編劇罷工則是為了 DVD 和網路零售(iTunes )的營收分潤。今年的爭執點理所當然就是在疫情中快速崛起的串流市場。實際上幾個星期前 Scarlett Johansson 和 Disney 針對《Black Widow 黑寡婦》的訴訟正是跟串流和分潤有關。
• 有趣的是 IATSE 這次的行動似乎在偷學2008年 WGA 編劇工會罷工的經典技巧。2008年編劇罷工是網路時代的罷工典範,因為編劇工會全程善加利用網站來向大眾溝通他們的罷工理念,並充分運用明星好朋友們的曝光來幫忙擴散理念,因此才有辦法在產業重創之中仍然得到民意支持。而這次 IATSE 則進一步在罷工的發動過程中或用另外一個力量無窮的網路工具——社群媒體 Instagram。
• 一個多月前 IATSE 開設了一個 Instagram 帳號名為 IATSE Stories,由他們會員中一名紐約的燈光技師 Ben Gottlieb 發起並經營,持續刊登影視產業中不同職位工作人員在非常艱困的勞動條件下勉強活著的慘烈故事。這個社群帳號幾乎在業界之間一夜爆紅,不僅獲得大量專業媒體報導,並快速累積9萬粉絲追蹤。發文中許多驚悚的故事引發了同業的激烈迴響,也創造了行業外的大量同情。最驚悚的故事包括過勞的助理在開車過程中睡著,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甚至忙到撥不出時間去開乳癌切除手術,或是因為沒有時間上廁所而膀胱發炎等等案例。工時過長更是不同職務共同遇到的狀況,製作人經常為了控制拍攝成本而要求連續上班12甚至16個小時。
• 由於多數影視工作者和雇主之間都沒有長期雇用關係,採用的是比較接近 Uber 司機那種零工制,所以勞動環境和基本生活條件都無法像一般勞工那樣受到完整的法制保障。台灣的影視工作者也在一個多星期前在勞動部的會議上極力爭取讓拍攝現場的工作人員納入勞基法的責任制勞工,以便取得關於工時、休假、工作中休息時間和加班費等等基本保障。
◇ 新聞來源:
‘About Power, Not Reason’: As Locals Build Support, IATSE Votes on Strike Authorization Next Week(https://flip.it/fHZeAt)
Cinematographers Guild Urges Members to Back IATSE Strike Authorization Vote(https://flip.it/Q8eaG2)
Fran Drescher & Other SAG-AFTRA Leaders Join Chorus Of Actors Supporting IATSE’s Demands For Fair Contract(https://flip.it/o3YITK)
Behind Hollywood glamour, an Instagram account highlights darker side for workers(https://flip.it/4lX1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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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今天也可以知道一下的事:
│Netflix 買下 Roald Dahl 作品的大手筆並不是穩賺不賠的投資 │
◇ 新聞來源:Why Netflix’s Big Roald Dahl Acquisition Is A Huge Risk(https://flip.it/Mzv4XD)
│Netflix 今年投資在內容製作和購買的支出預計將大幅成長26%│
◇ 新聞來源:Netflix Content Spending Predicted to Rise 26% in 2021(https://flip.it/A35c0B)
勞基法時薪2021 在 小護士の打檔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04/21/2021
想用一張舊照片訴說自己近況(文長
大概是去年十月到今天的一個近況。去年十月我離開了待了兩年多的產科診所,雖然不滿意主管的人事處理方式,但得說我在產科學到很多專業技術能力,也有好多產婦給予我好多回饋,還有說想再給我生的媽媽,讓我很高興自己在這一塊領域獲得滿滿成就。
離開以後,我休息了短短兩週時間,時間內還包括我去高雄上健檢護四天的課程,也全是為了同月份月底的巡迴健檢護士工作。在順利考取證照後,我開始了我的健檢路,老實說我沒有很喜歡,因為這份工作的服務對象不是病人,而是客人,起初我實在沒辦法讓自己習慣這模式。
但我想給自己多點時間適應這份工作,即便常常要清晨三、四點就起床出發,各地到處跑、搬儀器、架儀器、收儀器、再搬儀器,每天幾百幾百的人抽血,但我把自己想像成是在做專業技術,因此決定再多花些時間在持之以恆上。
我待的健檢公司就是最近上新聞的公司,待了三個月,我發現這間公司除了未依法給予醫療人員口罩使用,有時候甚至是超時工作卻無加班費,就連重要的心電圖檢查,都會交由無執照的行政人員執行。
除此之外公司的上頭還會用威脅的口吻來質問員工,好像不道歉出門就會有危險似的,還會個別約談強迫你簽立自願離職書,以「被資遣會有紀錄」的理由脅迫不懂勞基法的勞工。太黑了,於是決定離開。
離開前原本也找好下一家工作竹北育X,只是彼此雙方說好的勞資協議,卻在中途告知錄取條件有更,因此我的條件不被受用,以兩千元車馬費的名義想打發我,之後又說願意給我衛教師職位,但我不是白癡吧?誰會去啊?
但這也讓我等於直接失業,找好的工作突然沒了,還是在年前發生這些事,讓我難受不已,生活靠自己的我,還有保險、儲蓄的壓力,因此年前我也陸續了面試很多公司,求得只是一份溫飽、一份想脫去沈重包袱的地方。
二月底,我先行找到了貴院的兼職抽血人員,做的還挺上手,畢竟我是抽血達人。但一份兼職工作實在是無法應付我的壓力,於是我向護理部提出轉正職的需求,她們一開始與我面試時說我不適合ICU,但有兩個單位(內科病房或門診)可以讓我選,我說我回去思考一下。
因為那兩個單位都不是我所愛,我也清楚他所謂的不適合,只是想要我去補齊比較缺人的單位,也沒關係,我前陣子告知我決定轉門診,她突然告訴我「我現在沒辦法錄取你了,檢驗科不是還需要你嗎?你就是需要一份正職是嗎?」,讓我感覺我是被刻意壓榨留在檢驗科做兼職工作。
明明護理部也缺人,檢驗科缺的也是醫檢師,不讓我轉正職想讓我繼續賺沒有三節的時薪,我只能離開,因此最近又開始丟了幾家大醫院的履歷。
我很難過,壓力很大,但我總是告訴自己「要開心,要保有希望,搞不好到時候是我要去選擇醫院,而不是被丟來丟去,要相信吸引力法則,保持好的態度,好的事情就會發生。」。
於是,今天得知我面試的醫院有被錄取,而且也是到了要選擇的時刻,因為不止一家的感覺,我希望的真的發生了,開心之餘卻也頭痛了,有時候選擇多不一定是好事,但我卻真的好開心⋯
今天跟貴院提了月底離職,他們希望我可以再多幫忙一個禮拜,希望我不要鎖死、要留一線。我說我會和對方討論一下,他們很感激我,我只說「這是我應該做的,只是你們護理部讓我很反彈。」,他說「不光你,我也對他們很反彈。」。
今天下班前遇到一個約五十幾歲的阿伯,他說「你們這家醫院好乾淨」,我說「可能跟新蓋的有關係吧」,他說「對啊,而且人不會很緊湊的感覺」,我說「那也可能跟剛開幕所以沒有太大病人量有關係」。聊著聊著,當他知道這醫院不讓我轉正職而要做到月底的時候,他說「這樣真的很不好,如果你現在有選擇,那就要看哪個比較可以有成長的機會、有未來性」,我說「對啊我會好好思考」,最後他說「那真的非常恭喜你!希望你未來一切順利!很替你感到開心!」。
老實說,我很感動,一個才一面之緣的阿伯,也會替我感到高興、為我加油打氣,我覺得很溫暖!活在這世界上,也許你很努力的想做一位好人,卻還是會有壞人出現在你生活中,想迫害你、打擊你,但也有溫暖的人,想呵護你、擁抱你。
我想當溫暖的人,當一個有愛的人,雖然從去年十月到現在的不順遂,讓我陷入一陣長長低潮期,但人生就是半好半壞,我會加油,也為那些曾經感謝我,覺得我抽血技術很棒的病人們努力,因為有你們才有更大的我。
朋友最近問起我近況「你有沒有想過做其他的事業YouTube之類的,感覺你很適合哈哈哈,想說你之前的公司很瞎,感覺會對這個行業灰心」,我說「我還是想當護士耶~」。我想⋯我可能沒辦法逃離當一個溫暖、散發愛的人吧⋯
;)
勞基法時薪2021 在 【宇恒週報】 員工月中到職,當月工資如何計給?大小月與二 ... 的推薦與評價
您好,我是宇恒法專,月薪制勞工依契約約定給薪, 除非雇主有明定在職首月不足月,按時薪或日薪給薪者外,在職期間倘遇勞基法第36條第1項之休息日及例假日, 勞工免出勤且 ... ... <看更多>
勞基法時薪2021 在 [討論] 月薪制跟時薪制在勞基法中的保障差很多- 看板Salary 的推薦與評價
前言 : 本人日前面試接獲一個offer, 內容如下
小夜班(1500~0300).月休8日(排班.盡量不要休週末).薪水30k
實在是氣到了. 於是就寫信去勞動部詢問是否合乎規定
勞動部回函如下 : (可直接按Page Down, 因為全是廢話)
您好:103年4月13日的電子郵件已收到。
一、查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現行基本工資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19,047元,係指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且
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兩週84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復查勞動基準法施行細
則第7條規定,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等有關事項,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
中約定。
二、另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
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2週內2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
時。復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規定,本法所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之時間,係指每日
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或每2週工作總時數超過84小時之部分。但依本法第30條第2項變更
工作時間者,係指超過變更後工作時間之部分。又同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
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上開休息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有關按月計酬勞工逾法定
正常工時之延長工時,雇主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如附件)計給延時工資。
三、所詢疑義因尚有諸多疑義待釐清,請再詳具體事實,逕洽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行
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處)】,將有專人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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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翻譯就是, 月薪制的你勞工自己跟雇主談, 勞動部不管
這就曝露出勞基法"時薪制"及"月薪制"在條文上對勞工的保障差距很大
時薪制很簡單, 也完全可以量化 :
最低115/hr, 每日超過8小時部份x1.33, 超過10小時部份x1.66 (勞基法24條.30條)
有爭議時拿出來算一算, 一翻兩瞪眼
但月薪制呢? 完全沒有一個量化的標準, 完全沒有
(x1.33又怎樣? 月薪制你是拿啥鬼來x1.33?)
就讓你勞工自己跟雇主談
在地位不對等, 勞基法又沒有實質規範的情況下, 可想而之會有什麼結果
月薪應跟工作時間有關, 像我們都知道的大夜班>小夜班>日班
月工時也是很重要的點, 正常應為180hr, 可是超過180hr的呢?
都要在週末工作只能休平日沒朋友的人是否也該有多些補償?
勞基法全都沒有明文規定, 讓你勞工自己談
奇怪了, 拿月薪的人明明就比算時薪的多, 結果法規反倒沒有好好保障月薪族
那他媽的那我們要勞基法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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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想了一個能將最低月薪規範量化的算法, 已回信給勞動部, 大家也可以討論看看:
1. 月薪制工時在0800~1800時的最低時薪應為105元
1800~2400 為120元
0000~0800 為160元
(月薪制因休假也有算錢,故月薪制最低時薪較打工時薪少是正常的)
(像現在最低薪資19047/最低工時180就是105.8元)
2. 工時在星期六部份 x 1.2
星期日部份 x 1.5
3. 月工時在180小時以下時薪計算基數 x 1.0
180~200(含)小時 x 1.1
200~220(含)小時 x 1.3
220~240(含)小時 x 1.6
240~260(含)小時 x 2.0
260小時以上 x 3.0
(月工時越長就需要有更多的倍數,讓雇主多請人,而非壓榨少數員工)
(用此算法就不採用時薪制每日基本8小時的算法)
4. 月薪較以上計算方式為低時判定為違法
以我的case為例, 最低月薪應為:(先不論2.)
315元(1500~1800)
600元(1800~2400)(算5小時.因扣去兩次工作4小時後的半小時法定可不給薪休息時間)
480元(0000~0300)
1395元 x 22(天) x 2.0 (月工時11x22=242小時) => 最低月薪應為61380元
(以上只是說明如何計算)
當然基數只是舉例, 詳細數字應請相關專業人士訂定
只是想拋出一個議題, 希望藉由基本月薪的量化來保障月薪制勞工的權益
大家可以討論看看, 也歡迎寄信給勞動部及選區立委討論法案的訂定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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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1.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397814103.A.ACC.html
現在月薪制可說只看薪資, 勞基法中沒有辦法幫你檢視內容
說難聽點, 就算你月工時260小時, 月薪19047也是合法的, 這樣怎麼對?
氣點在哪很簡單, 因為把那條件用最低時薪來算, 都還有32890
更別提那是小夜班
將來你結婚, 你的另一半都休週末, 你都不能休週末, 家庭的維持要怎麼辦?
不能全都用不爽不要作結案, 法規的訂定應該要有基本的保障
我不想用我的職業來模糊焦點, 因為實際上這條件誇張到就算用時薪算也不止這數目
勞資地位是嚴重不對等的, 所以在法規上應該要有量化的規定
而非只是弄個不能少於19047的空氾規定, 剩下的都讓勞工跟資方談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18/2014 19:17:42
而且那有人拿違法的責任制當例子啊, 臺灣工時長薪水就有高嗎? 你不要緊吧
照你的計算方法, 算起來應該是多少? 我算是30951 (19047/8 x 13)
我不認為法規清楚, 我一直想表達的是: 法規對月薪制沒有量化
結果大家都不討論這部份, 只是一直說薪資合理或不想作就不要作
"底薪"少於19047是不違法的, 只要勞方給你19047以上就合法
月薪制沒有量化, 造成許多月薪制勞工被剝削
為什麼大家都看不到自己的權益被剝奪?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18/2014 21:12:54
請問你是怎麼算? 可以試算給我看看嗎?
我確定我的職業不是勞基法的例外
超過的部份是要怎麼算?
給加班費? 那是用什麼來算? 底薪嗎? 但是勞基法有規定底薪嗎?
如用19047來算的話, 請告訴我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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