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至極!怎麼首善之都的政風主任,竟然涉及性騷公務員?柯市府的螺絲不是鬆了,是根本掉了?昭巖不解,為何這樣子離譜的行為,柯市府的調查處理竟然如此草率,只記了兩隻申誡,是不是輕輕放下?昭巖認為柯市府不能夠輕縱這樣的惡行,內部調查也不能夠黑箱作業,不是只有將主管調離、記申誡那麼簡單,市府必須強化防治性騷擾的教育訓練,更必須保障申訴人不會受到任何報復或其他不利之待遇。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515001338-263201?chdtv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新聞稿之二(8.30) 政風室有職場霸凌?! 陳麗娜要求送廉政署調查 高雄市政風室一名女姓股長指控遭主任霸凌,三個月被威脅、排擠、歧視、窺探隱私,導致她身心受創而就醫。另有三名男同事人集體理光頭抗議、有人在辦公室張貼遺書。市議員陳麗娜認為,政風單位發生這種事更不應該,全案應送廉政署調查...
廉政署 申訴 在 陳麗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部門帶頭縱容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不應該,公部門有職場霸凌更不應該,政風室有職場霸凌就誇張了!
高市政風室傳出同仁遭受職場霸凌,威脅、排擠、歧視、窺探隱私…導致她身心受創而就醫。
政風室甚至發生集體理光頭抗議、有辦公室張貼遺書等情事,政風單位發生這種事實在不應該,全案應送廉政署調查!市府也應成立「霸凌申訴調查委員會」防範類似案件發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_H8qo2AhmA
廉政署 申訴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鬥陣來關心】保護吹哨者 – 揭弊者保護法
作者:王誠之律師
因許多不法行為及犯罪,往往僅有組織之內部人知悉,故世界先進國家及國際組織早已開始就如何保障願意揭發不法行為的內部人進行立法,即所謂的「吹哨者條款」。我國近年來也陸續在不同法規中訂有「吹哨者條款」,該等條款的產生,往往是社會發生重大囑目事件,如食安或水污染,立法者爰在相關法案中訂立保護吹哨者之規定,勞動法令亦有類似條款,即企業或雇主不得對檢舉或申訴之員工為解僱、降調或其他不利之處分等,縱為之亦屬無效。
然而,我國「吹哨者條款」過於分散,僅在某些特定類型中適用,欠缺一部整合的法案,時代力量黨團,106年3月在立法院提出「公益揭發保護法」,其範圍非常廣泛,包括公部門貪瀆不法、食品藥物、環保法規及金融監理法規等,只要是為了「公共利益」而揭發不法,即有該法適用。而廉政署則草擬出「揭弊者保護法」,目前該法草案已於4月完成公開徵詢意見,惟其係針對公務員瀆職、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公部門的不法行為,給予具名之揭弊者一定的保障,除對揭弊者身分保密外,機關對揭弊者不得為官職身分、管理措施及工作條件之不利處分、妨害其權益、或對之為侮辱、騷擾等不當行為,保障揭弊者的職位工作。
為進一步保護揭弊者及其家人的生命、身體、自由及財產等,「揭弊者保護法」有保護書的設計,其保護之對象包括了揭弊者的「密切關係人」,即配偶、直系血親等,法官或檢察官可依職權或依聲請審酌是否核發。保護措施則有命警察派員保護、禁止特定人接近揭弊者,或騷擾、通話等干擾行為,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推動「揭弊者保護法」係先前的司法國是分組會議中之決議事項之一,其未來若經立法院通過,是否能發生其預期中的效力,仍有待實踐觀察。
廉政署 申訴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陳麗娜新聞稿之二(8.30)
政風室有職場霸凌?!
陳麗娜要求送廉政署調查
高雄市政風室一名女姓股長指控遭主任霸凌,三個月被威脅、排擠、歧視、窺探隱私,導致她身心受創而就醫。另有三名男同事人集體理光頭抗議、有人在辦公室張貼遺書。市議員陳麗娜認為,政風單位發生這種事更不應該,全案應送廉政署調查,市府也應成立「霸凌申訴調查委員會」防範類似案件發生。
陳麗娜上午在質詢時指出,被霸凌的女股長,原本在其他單位擔任多年股長,工作績效都受肯定。今年7月調到任新消消職,被主任指她有包庇、凟職;長官來時隔離讓她不能接觸;當面還故意透過他人交辦工作;追問為何到消防局工作、上班路線,請休假追問原因。女股長長期在主任壓迫下,出現胸悶、手抖、 焦慮等症狀, 持續就症,症狀沒有改善。
在女股長調新職之前,政風室今年5月消防局政風至有三名男同仁同時理光頭;7月有人在辦公室貼遺書。為何出現如此行為,是不是也和職場霸凌有關?
政風處長林合勝表示,發生這些事情政風處有派員了解,三位同仁理光頭的原因是開玩笑,遺書是同仁朋友去世感抱舒懷。至於這名女股長的狀況還在調查。
陳麗娜強調,政風處的調查都是請直屬長官調查,有失公允,應移送廉政署調查處理。目前大家對職場性騒擾很重視,市府設置有「性騒擾申訴調查委員會」,公務體系應該存在不少長官霸凌部屬的情況,有必要成立類似委員會處理職場霸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