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飯店大廳丟蟑螂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等警界高層昨天晚間受邀參加大安區義警中隊交接典禮餐敘,然而有兩名男子,拿著兩大袋蟑螂丟往餐廳大廳。
新聞寫到丟蟑螂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恐嚇罪,
刑法第305條恐嚇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劉哥是覺得朝飯店大廳丟蟑螂的行為,
雖然會讓人感到非常噁心,
但應不屬於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警察們)的情形,
大家覺得呢?
劉哥覺得比較像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第3款的情形吧(笑)~~
社維法第70條第3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三、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
#蟑螂 #餐廳 #警察 #法律 #法律知識 #刑法 #律師 #劉耀鴻律師 #劉哥的律師日記 #law #lawyer #attorney #attorneyatlaw #日常 #生活 #police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賴士葆 Abao Channel,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抨擊政府濫訴,恐嚇人民,涉嫌違反刑法125條,被約談民眾如無罪,可向政府提告!...
「恐嚇罪刑法」的推薦目錄:
恐嚇罪刑法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警政高層負起改革責任,別再演戲假挺基層】
今天,我針對新北中和分局員警的「以腳制伏」事件提出質詢。
👉質詢影片看這裡:https://youtu.be/jO3URdHf5aI
這個事件我們4月8日看到媒體報導,4月10日詢問警政署調查結果,這份調查報告詳細描述員警「為何以腳制伏」,最後說行為不當,記申誡2次。4月12日,新北市警察局長前廣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慰勉同仁辛勞,致贈慰問品。
我詢問內政部長,把人當足球踢的「以腳制伏」,還有嗆聲要民眾「吃慶記」的行為妥當嗎?「吃慶記」的部分要不要一併調查?新北市警察局長事後前去慰問,妥當嗎?
同時,我也詢問法務部的代表張春暉檢察官,這樣的行為,犯了甚麼法?是不是非告訴乃論?新北地檢要不要主動分案調查?
答案都是肯定的,這麼明顯的違法行為,可能觸犯了:刑法第 277 條的傷害罪、第151條的恐嚇罪,刑法287條也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277條,是非告訴乃論罪。踹頭的影片已經這麼多人看到了,新北地檢應主動分案調查。
然而,除了個案處置外,我更在意的,是導致這種事件一再發生的制度與文化。
從前幾天的員警爆氣執法過當,兩個月前6名員警騙發拘票遭到判刑,到2019年8月的員警追車殉職。很巧合,通通都發生在幅員遼闊、人口全台第一高的新北市。警界的朋友說,這是新北的「獨特文化」。
確實,在複雜的環境因子催化下,「人力不足下的超高警民比」、「設備、教育訓練都不足的基層員警」、「逼死人的績效評比競賽」這三個結構性因素,造成了所謂的獨特文化,還有層出不窮的爭議與悲劇。
👇新北市超高警民比,人力不足累死員警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19597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汐止、社后兩大派出所,警民比各為1比1351、1144,成為警局的第1、3名;今年資料顯示,前三名派出所分別為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林口分局文林派出所與淡水分局水碓派出所,警民比分別為1比2513、2163、2140,嚴重失衡。目前新北市161個派出所,有73所警民比超過1千,尤以板橋、海山及樹林分局所屬派出所,全都破千。」
然而,我們看到新北市警察局長事發後的第一個公開動作,是到中和分局「慰勉同仁辛勞」。這個動作,外面看起來很荒謬,對於警界高層,卻是再合理不過的標準套路。
基層出事、媒體炎上➡表面懲處、虛應故事➡實質力挺、製造與基層站在一起的假象➡基層覺得溫暖、炮口向外➡高層迴避改革責任、繼續當官
這個套路就是這樣。平常用績效評比逼催基層,設備不補、人力不補、教育訓練不足,只有在出事的時候,才做動作與基層站在一起。等到風頭過了,基層扛罪,高層當官,所有事情都跟高層無關,都是基層的個人行為。
我要呼籲警政署,除了不護短外,負起你們該負的責任,給基層員警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給基層員警適當的教育訓練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如果你覺得警察執法的法規有所不足、裝備不足、人力不足,提出來,合理的我一定支持,這才是你們該做的。
我也要跟第一線的員警說,警察的辛苦,民眾都看得見,大家批判的是執法過當的部分,不是否定警察。
更重要的是,要解決第一線的痛苦,警政一定要改革。警政要改革,先從破除虛假的「警界團結」開始。長官的警界不是的基層的警界,真正支持你的,是願意批判警界高層的那些人。
切記,幫你解決問題的,才是你的兄弟。那些出事了打打嘴砲,過後繼續壓榨你的不是。
👮♀邱顯智警政改革相關議題👮♂:
🔹2019.04.18
【讓警察自己決定要穿長袖還是短袖,看起來並不會比較不整齊】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2307990859441293&set=a.1572766066297113
🔹2019.11.22
【員警用槍時機的訓練嚴重不足】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2474920302748347
🔹2020.03.11
【警用防彈背心,廠商重大違約,還能得標!這樣的政府採購法制沒問題嗎?】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videos/2636518623239621/?d=n&vh=e
🔹2020.04.08
【公親變事主?倒楣的吹哨檢舉人,警政署出來面對】
https://www.facebook.com/…/a.15727660662…/2598608617046181/…
🎬附上今天的兩場質詢:
內政委員會【拆穿警政署的老戲碼:警勤教育不足?還是過勞基層爆炸?】
👉https://youtu.be/jO3URdHf5aI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名譽回復、錯案研究、獨立審查機制都沒有?冤案平反在幹嗎?】
👉https://youtu.be/uzm-s0_VRbU
手刀訂閱邱顯智YT頻道📍https://reurl.cc/O1baZR
恐嚇罪刑法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警政高層負起改革責任,別再演戲假挺基層】
今天,我針對新北中和分局員警的「以腳制伏」事件提出質詢。
👉質詢影片看這裡:https://youtu.be/jO3URdHf5aI
這個事件我們4月8日看到媒體報導,4月10日詢問警政署調查結果,這份調查報告詳細描述員警「為何以腳制伏」,最後說行為不當,記申誡2次。4月12日,新北市警察局長前往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慰勉同仁辛勞,致贈慰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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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我也詢問法務部的代表張春暉檢察官,這樣的行為,犯了甚麼法?是不是非告訴乃論?新北地檢要不要主動分案調查?
答案都是肯定的,這麼明顯的違法行為,可能觸犯了:刑法第 277 條的傷害罪、第151條的恐嚇罪,刑法287條也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277條,是非告訴乃論罪。踹頭的影片已經這麼多人看到了,新北地檢應主動分案調查。
然而,除了個案處置外,我更在意的,是導致這種事件一再發生的制度與文化。
從前幾天的員警爆氣執法過當,兩個月前6名員警騙發拘票遭到判刑,到2019年8月的員警追車殉職。很巧合,通通都發生在幅員遼闊、人口全台第一高的新北市。警界的朋友說,這是新北的「獨特文化」。
確實,在複雜的環境因子催化下,「人力不足下的超高警民比」、「設備、教育訓練都不足的基層員警」、「逼死人的績效評比競賽」這三個結構性因素,造成了所謂的獨特文化,還有層出不窮的爭議與悲劇。
👇新北市超高警民比,人力不足累死員警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19597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汐止、社后兩大派出所,警民比各為1比1351、1144,成為警局的第1、3名;今年資料顯示,前三名派出所分別為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林口分局文林派出所與淡水分局水碓派出所,警民比分別為1比2513、2163、2140,嚴重失衡。目前新北市161個派出所,有73所警民比超過1千,尤以板橋、海山及樹林分局所屬派出所,全都破千。」
然而,我們看到新北市警察局長事發後的第一個公開動作,是到中和分局「慰勉同仁辛勞」。這個動作,外面看起來很荒謬,對於警界高層,卻是再合理不過的標準套路。
基層出事、媒體炎上➡表面懲處、虛應故事➡實質力挺、製造與基層站在一起的假象➡基層覺得溫暖、炮口向外➡高層迴避改革責任、繼續當官
這個套路就是這樣。平常用績效評比逼催基層,設備不補、人力不補、教育訓練不足,只有在出事的時候,才做動作與基層站在一起。等到風頭過了,基層扛罪,高層當官,所有事情都跟高層無關,都是基層的個人行為。
我要呼籲警政署,除了不護短外,負起你們該負的責任,給基層員警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給基層員警適當的教育訓練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如果你覺得警察執法的法規有所不足、裝備不足、人力不足,提出來,合理的我一定支持,這才是你們該做的。
我也要跟第一線的員警說,警察的辛苦,民眾都看得見,大家批判的是執法過當的部分,不是否定警察。
更重要的是,要解決第一線的痛苦,警政一定要改革。警政要改革,先從破除虛假的「警界團結」開始。長官的警界不是的基層的警界,真正支持你的,是願意批判警界高層的那些人。
切記,幫你解決問題的,才是你的兄弟。那些出事了打打嘴砲,過後繼續壓榨你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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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讓警察自己決定要穿長袖還是短袖,看起來並不會比較不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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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247492030274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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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防彈背心,廠商重大違約,還能得標!這樣的政府採購法制沒問題嗎?】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videos/2636518623239621/?d=n&v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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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親變事主?倒楣的吹哨檢舉人,警政署出來面對】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hotos/a.1572766066297113/2598608617046181/?type=3&source=57
🎬附上今天的兩場質詢:
內政委員會【拆穿警政署的老戲碼:警勤教育不足?還是過勞基層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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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刑法 在 賴士葆 Abao Channel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抨擊政府濫訴,恐嚇人民,涉嫌違反刑法125條,被約談民眾如無罪,可向政府提告!
恐嚇罪刑法 在 綜口味娛樂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韓國爆發N號房事件台灣並非隔岸觀火,可能你身邊的人也正在經歷這樣的威脅與殘害,千萬別再讓壞人對你予取予求、軟土深掘,小賴以自身經歷勇敢站出來暖心呼籲:Don't be scared!
*如果有更好的方法或資訊麻煩大家留言給我們,並趕快把影片分享給你身邊的朋友吧(色情報復不分男女)
#綜口味開房間 #台灣 #N號房
偷拍影片-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的妨害祕密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威脅言語-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恐嚇罪,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散布影片-構成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的散布猥褻物品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竊錄影片-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二第三項的製造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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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刑法 在 少康戰情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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