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迪編:他說他只是想提醒粉絲
#孫生 #網紅 #反骨男孩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20的網紅江啟臣,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你知道嗎?自從蔡政府2016年上台至今,因「散布謠言」警察機關移送的案件 #暴增近28倍,但超過7成法院裁定不罰。 蔡政府就任後,啟臣不時就會接到民眾陳情,因為在網路上留言#批評政府,收到來自 #警察局的約談,這種形同「恐怖統治」的氛圍在鄉里間傳了開來。 啟臣調閱相關資料才發現,因為散佈謠言,警...
散佈謠言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疫情下的「謠言」?】
日前有民眾於PTT上表示「在臉書看到東吳似乎有學生確診」,後被調查局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移送地檢署,最後檢察官認為該民眾確實有於臉書看到該消息,也有向東吳同學確認,且民眾發文的時候也真的有東吳學生確診,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下稱東吳案)。另外一個類似的案件是(下稱摸頭案),有一民眾在PTT撰文寫到「去年有症狀的根本不給驗,驗了也是摸頭陰性」,警察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下稱社違法)」第63條送辦,最終法官則是認為該名民眾是依據自己的就診經驗提出質疑、且言論自由應值得保護,並裁定不罰。
🎸【類似的兩案件,為什麼程序不同?】
原因就在於一開始的調查案件的主體並不相同。關於摸頭案中的社維法,我們可以把這部法理解成警察機關專用的行政法,社違法當中可大略分成兩種案件處理方式,一種是警察直接開罰(這就是為什麼惡鄰居深夜還在吵時,警察會對惡鄰居直接依照社維法開罰),一種是警察會送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摸頭案當中,依照社違法第63條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又依照社違法第43條以及辦理社違法案件處理辦法第32條,罰則當中有拘留的處罰時必須要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交由法官裁定,因此摸頭案當中,警察才會將案件送至法院,法官最後裁定不罰。
而東吳案的調查主體是調查局,調查局的主要工作是犯罪偵查,同時也是我國的情報機構,近年來也處理假消息的問題,與檢察署皆隸屬於法務部底下。因此當調查局針對案件進行偵查後,會交由檢察官去決定是否予以起訴。 如東吳案,調查局就以違反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移送檢察官,由檢察官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為什麼這兩名民眾最後都沒有受到處罰呢?】
社違法第63條以及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主要都是在處理「謠言」的問題,這兩名民眾沒有被處罰主要是因為檢察官和法官並不認為他們所說的是「謠言」。「謠言」是什麼?依照部分法院判決的定義:「『謠言』,乃指無事實根據憑空捏造、無的放失之為」,也就是畫唬爛的東西就是謠言。在東吳案中,該民眾有向東吳同學確認、事後也證明真的有同學確診;在摸頭案中,民眾是因為自己真實的就診經驗才提出質疑,故這兩案的民眾都沒有空穴來風般的畫唬爛、「製造謠言」。
而一般人又該怎麼避免自己因為製造「謠言」而被偵查機關調查呢?可以做的做法有:確認消息來源可靠、進行查證,或者是根據自己真實經驗所發言也不會被認為是「謠言」。一個謠言可能會影響我們、也有可能讓大眾陷入莫名的恐慌(如之前的衛生紙搶購潮),分享資訊是很重要的,但也要小心不要發出誤導的訊息喔!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75458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MxENzj
散佈謠言 在 江啟臣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你知道嗎?自從蔡政府2016年上台至今,因「散布謠言」警察機關移送的案件 #暴增近28倍,但超過7成法院裁定不罰。
蔡政府就任後,啟臣不時就會接到民眾陳情,因為在網路上留言#批評政府,收到來自 #警察局的約談,這種形同「恐怖統治」的氛圍在鄉里間傳了開來。
啟臣調閱相關資料才發現,因為散佈謠言,警察機關主動查處的案件,從2016年蔡政府上任時只有6件,到去年已經暴增近28倍,有167件。但民眾遭移送案件中有77%的案件,法院裁定不罰,定罪率不到2成5。
法院一再裁定不罰,警察機關卻一再主動查處,這是在浪費警力,是在動用國家機器在找人民麻煩的證據!有不同意見的人,政府就送你去跑法院?製造「寒蟬效應」?
蔡總統說「在野黨有質疑的權利,掌握國家機器的執政者有釋疑的義務」
掌握國家機器的執政者,面對民眾的質疑難道不應該竭盡釋疑的義務?動輒利用國家公權,將人民以散布謠言移送法辦,不是在試圖箝制言論自由?
啟臣今日具體要求,警政相關單位應該把移送的案件,在除去個人識別後,將案件事實公開,讓社會檢驗政府有沒有濫用權力,同時也讓民眾了解,警察移送的標準!
散佈謠言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天行政院跟黃暐瀚一樣大爆發啦!開個行政院會之後,立馬開記者會,意圖同時毀滅柯文哲和台北牛肉麵節的冠軍店家!
有政府會作圖,有政府會偷襲,有政府會買麵~~~~
但是這個同時毀滅柯p跟牛肉麵的圖跟絕妙好計怎麼來的呢?嘿嘿,直播偷偷告訴你答案啦
但是很嗆的蘇貞昌怎麼不見啦,是不是怕被關三天?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但結果搞了半天,丁怡銘還打行政院統編買一百碗麵,就是自己說錯話,強迫人民納稅買一百碗牛肉麵請自己吃就對了,有政府,會吃麵!好厲害!
道歉跟買幾碗就夠了,我們要警察跟法院幹嘛?
順便再聊聊新冠肺炎疫苗跟美國海軍陸戰隊的話題,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