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遊行少年被拘 罪名成立獲准保釋候判】
本年1月1日在民陣獲不反對通知書舉辦的遊行中,一名19歲少年被捕,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今日(1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宣判罪名成立,獲准保釋候判。
事源19歲男侍應被警方搜出兩支士巴拿,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否認控罪。辯方曾指有警員曾威嚇被告作出招認,包括大聲兇惡地問被告「你個兩支士巴拿係唔係拎嚟拆鐵欄啊?」,若不招認「捉你入黑房雞姦完再打」;惟兩警員作供時均否認曾威嚇被告。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8-11-2020/65347
#元旦 #遊行 #民陣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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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裁判時報127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聞快遞】
更多參考文獻:請上月旦知識庫,搜索「電磁紀錄」
http://lawdata.com.tw/tw/SE.aspx…
據報導,新北市某男子去年10月玩某款網路遊戲時,曾三次向另一名男網友借虛擬寶物來使用,事後卻不歸還給對方。然而近日新北地檢署認為,虛擬寶物屬於以電子、磁性、光學或其他相類方式,供電腦處理之電磁紀錄,並非有形之動產或不動產,不成立侵占罪,予其不起訴處分。
本案主要涉及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第338條準用之構成要件認定。綜觀刑法第323條修法理由,其指出因「電磁紀錄」具有可複製性,與電能、熱能或其他能源經使用後即消耗殆盡之性質不同,故不列於該條所稱之「準動產」。是以,本案情形與侵占罪之構成要件不符。然而有文獻認為上開之修法結果有欠周延,應從電磁紀錄之本質及功能性表徵之屬性,重新給予定位,較為妥適。
【參考文獻】
1.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第一講:保護法益與規範功能/蔡蕙芳,月旦法學教室,126期,2013年4月,62-72頁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184511
2.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第二講:本章各罪與他罪之關係/蔡蕙芳,月旦法學教室,129期,2013年7月,64-78頁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200726
3. 偽造支付工具電磁紀錄物罪與相關犯罪/陳子平,月旦法學教室,111期,2012年1月,78-92頁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72757
4. 妨害電腦罪章的無故取得電磁紀錄──評最高法院一百年度台上字第三三七五號刑事判決/林孟皇,月旦裁判時報,12期,2011年12月,83-922頁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72774
5. 「電磁紀錄」規範變動之檢討/柯耀程,月旦法學教室,72期,2008年10月,117-127頁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24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