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才剛出一個電競的世界冠軍,就馬上報出這種新聞,真是一大盆冷水潑在臉上…
🎸管委會有沒有權拒絕別人入住?
所有權人可以自由處分、使用、收益其財產,因此,管委會無權去阻止房東賣給誰、出租給誰,房東想賣給電競公司鼓勵產業發展,那也是他的自由。
其次,規約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而且是嚴格的多數決(原則上是3分之2出席,4分之3同意),管委會只是執行單位,不能擅自妄為。
管委會想要趕走住戶,只有在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時,才有可能。
想要符合這條規定,必須構成法定事由(例如,於防火巷、避難空間堆放雜物、設置障礙妨礙出入。或是積欠應繳費用過高,或是違反法令、規約情節重大等),以及法定程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訴請法院判決)。
在符合這些要件以前,管委會無法趕走這些人。
🎸原住戶群能不能訂下具有歧視性的規約,說電競選手都是壞人、嚴禁他們搬入?
規約在社區中的效力很強,基本上任何大小事包含停車位的使用到寵物的飼養,都有可能用規約來限制其他住戶。
但規約仍屬於私人的契約行為,仍有其底線存在,那就是不能違法(民法71條),也不能違背善良風俗(民法72條)。
限制別人財產權的行使(買賣房屋)或是人身自由產權、使用權人遷入),已經踩在在違反善良風俗的大紅線上,更別說拒絕的理由若確實是「電競選手是會吸毒、打架生事和令大廈治安轉壞的社會渣滓。」這類基礎,那毋寧是一種歧視。
想要限制原房東、電競選手對於自己產權的使用,也應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5條為限。只要沒有妨害建物的正常使用以及其他所有權人的共同利益,那原房東、電競選手就可以自由的使用其專有部分。
如果電競選手確實有吸毒、打架生事,也應發現具體事實時依法報警來處理,而不是以貼標籤的形式預設「這些人都有毒」,這樣具有歧視性的規約,我只能說,在法律上很危險。
🎸據報載,原住戶群另一個拒絕理由是電競公司把住宅當宿舍用,而該社區大多是家庭為主,所以住戶通過決議反對,不希望新來的住戶人數超過4、5人。
若是覺得公司把住宅當旅館用,那也應該是走發展觀光條例向主管機關檢舉「喂!有人違法經營旅館業、日租套房啊!」,而不是透過規約來濾掉住戶。
如果允許用這種方式過濾住戶,那以後社區能不能訂定「限年收xx萬才能入住」、「律師業不得入住」、「粉絲人數未超過5萬不得入住」這樣的規約?我都不能住啦QQ
這種規約不僅有違法可能,更只是在加劇社會階級的凝固,還有族群對立的加劇而已。
我們可以不用當聖人拯救世界,但也不要當惡人欺凌他人。法律給予規約一個強大的效力,是希望能夠共創住戶間的最大福利,而不是製造族群或階級的對立。玩遊戲並不是件壞事,電競產業更不糟,只要抱持正確的心態,不要玩物喪志,那有什麼壞處呢?
#認同請按讚分享追蹤訂閱委任(咦?)
#跪求一人一讚讓律師入住高級社區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3月10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OGleHAnvTlE 請各網友支持巴打台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
民法72條 在 口訣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篇新聞有助於釐清
民法72條與贈與之間
的競合關係。
重點:《民法》規定,贈與的東西在「移轉」前可撤銷贈
與
https://tw.mobi.yahoo.com/…/%E5%88%86%E6%89%8B%E8%B2%BB-%E5…
民法72條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吉律最近刷個臉書,刷到一則有趣的新聞:
媽媽與兒子簽養兒防老契約,法院准許,並判兒子要給付2000多萬。
養兒防老契約是什麼?法院又為什麼准許媽媽的請求呢?
這個案件同時有法律和道德上的問題,讓吉律來談一談給你聽!
(新聞連結:https://goo.gl/YZszM5)
--------------------------------------
🎸事情是這樣的:
在這個案件裡,媽媽與配偶離婚後,栽培兒子攻讀牙醫。但是,因為兒子的女友對自己並不尊重,為了避免將來兒子受影響而不願照顧自己,便與兒子約定,由媽媽負擔所有支出(包含生活費、學費補習費,甚至還請了司機、傭人照顧兒子,在兒子執業後也為他添購器材),在兒子能夠自力更生之後,#由兒子按純收入的60%攤還這些費用。
🎸簽這樣的契約,沒有問題嗎?
大家都有相同的疑問。父母養小孩好像是天經地義的,小孩照顧父母似乎也是天經地義,但拿「#親子間撫養義務」來簽契約,怎麼看都覺得怪怪的對吧?
雖然契約是自由的,只要你情、我願,就算成立,但也不是沒有界線。
這個案子最主要的問題,就是涉及 #民法72條,兩人之間的約定,不能超過 #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的界線。
🎸所以公序良俗的標準是?
這就是個大哉問了,吉律也必須說,這個東西很難講。像這個案件,
第一次上訴的法院認為「把親子關係金錢化」就是違反公序良俗。
But!
第二次上訴的法院認為,這個契約並「#沒有重大侵害憲法保障的權利」,也「#沒有反社會的動機(不會產生不好的風氣)」所以沒有違反公序良俗。
🎸最後,法院就根據第二次上訴的理由,肯定了這個契約的效力。那麼,既然案件中兒子也是在 #成年後 才和母親 #簽訂契約,雙方你情我願,兒子自然就應該依照契約給媽媽約定的金額。
--------------------------------------
在這種涉及公序良俗的契約案件,不確定性通常比較高,因為不同法院對於公序良俗的界線可能不同,就會像這個案子要不斷上訴才有答案。
但簡單來說,這種案件法院會考量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否「公平」,來決定結果,所以如果你認為自己理直氣壯,也不要太擔心。
講到這裡,讓我們不要再看法律。你覺得這樣的契約對嗎?應該允許這種契約合法嗎?理性地來講,吉律覺得爸媽養小孩是理所當然,但也不是沒有界線,訂個契約也不是不行;但感性地來講,談錢真的是傷感情啊,假如不是子女自願拿出來的,父母收的又做何感想呢?
民法72條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3月10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OGleHAnvTlE
請各網友支持巴打台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打台Youtube Channel: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c27Xd9EBFnc2QsayzA12g
---------------------------
明報社評
本港新冠疫苗接種計劃加快推進,「疫苗猶豫」情緒亦在增加,9天內3人「接種後死亡」,確令一些人對接種態度轉趨觀望。從科學角度,「針後亡」只反映事件順序,不等於兩者有因果關係,放眼德美等地,「針後亡」比例一般是每10萬人有2至4人不等,科興疫苗在港接種情况,有否異常,需要更多時間和數據方能掌握,如何處理始終要相信專家,當局不應排除任何可能,外界亦不宜過早下定論,如果現在急急煞停接種科興,萬一之後接種復必泰又有相近情况,屆時如何是好,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推動新冠疫苗接種一個弔詭之處,是疫情愈輕、染疫風險愈低,人們愈容易出現「疫苗猶豫」,當局需要多想方法,善用誘因鼓勵接種。
蘋果頭條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今日(10日)上午舉行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下午舉行代表小組會議,審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年度計劃、年度預算的四個決議草案,召開主席團第三次會議。此外,今日上午,全國政協十三屆常委會召開第十六次會議。下午,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中共總書記習近平5日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時,胸前戴上「內蒙古自治區代表」的出席證。習在2018年人大改選時就一反常規,宣佈參選內蒙古自治區的人大代表,說要「表達黨中央對民族邊疆地區的重視,體現黨中央加快推進欠發達地區發展、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心」。
東方正論
新冠肺炎爆完又爆,第4波歷時近半年,中間政府有不少抗疫「創舉」,例如封區封廈強制檢測,但到現在疫情亦未能斷尾,究其原因,當局漠視社區衞生,解封做一兩場清潔騷便了事,鼠群繼續橫行,垃圾依舊堆積,播毒溫床無處不在!政府曾多次在油麻地、深水埗及新蒲崗等地封區強制檢測,這些地區鼠患嚴重,有可能是散播新冠病毒溫床。其中新蒲崗區食肆及菜檔長期當街亂丟食物殘渣,無異給老鼠開餐,本報曾踢爆同區大成街街市群鼠噬食豬殼,之後二月份有人確診新冠肺炎,政府於同月23日將錦榮街及衍慶街兩幢大廈列為受限區域,強制居民禁足並接受檢測,儘管當局多次表示會為確診人士的住所及附近街道進行徹底清潔消毒,但情況仍未見改善。
星島社論
疫苗接種計畫開展將近兩周,連日來出現三宗死亡事故及至少四十五宗不適報告,令接種率由高位的九成多,大幅回落至昨日的六成四。接種率接連下跌,負責統籌疫苗接種事務的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強調,所有個案都會交由專家委員會審視,現階段毋須煞停接種計畫。有專家認為本港可效法澳門做法,接種前為長者進行評估,但有私家醫生認為未必全面掌握病人的病歷,單憑簡單評估決定是否接種亦未必百分百可靠,有私家醫生更主動「篩走」不合資格人士,最終有三分一預約人士未能打針,建議當局訂出基礎標準和指引供業界參考。
經濟社評
復星/BioNTech「復必泰」新冠疫苗今天開打,7個新優先群組的預約不算踴躍,港府亦承認近期多了預約市民「甩底」。當局有必要對外全盤公開相關數據,且參考外國成功經驗,仔細拆解猶豫成因,與醫學界、傳媒等攜手逐一對症下藥,致力推高接種率,以求盡快遏制疫情、恢復通關。比起最初一針難求,目前接種中心多有空檔,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也指出,預約接種率由初期逾90%,降至本周一的72%,多了市民沒依約打針。月初出現長期病患者打針後兩日死亡首例,專家詳述跟科興疫苗無直接關係後,預約數字隨後兩天回升,惟港府之後停發數據,改用預約接種率,表示更能反映各接種途徑的實況。
民法72條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Plain Law Movement - 【性愛契約不要亂簽 的推薦與評價
來,幫我看一下民法第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白話一點就是,如果你有成立一個「法律行為」(例如:契約),這個行為 ... ... <看更多>
民法72條 在 [課業] 民法- 看板Examinatio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題目:某甲 25 歲,以販賣大麻菸及名牌二手包為生。18 歲未婚女大學生某乙一時好奇,向甲詢問一盒大麻菸及一只二手名牌包的價格。甲表示:若乙有興趣,願以該盒 1 萬元大麻菸及該只10 萬元的二手名牌包合併出售給乙,只收乙新臺幣 10 萬元。乙在未徵詢父母允許的情形下,表示願意購買並馬上交付給甲現金新臺幣 10 萬元,甲隨即將大麻菸放進二手名牌包一併
交付給乙。請問甲乙之間共成立多少個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這些行為的效力如何?
第一題我寫對
我的問題是第二個小題,答案是給
1.契約效力未定
2.乙給甲10萬元 效力未定
3.甲給乙大麻菸跟名牌包 行為有效
但交易大麻菸沒有違反民法第71禁止規定嗎(還是禁止規定不是這樣用),這樣這個契約應該無效,然後雙方都論不當得利?
小弟民法真的不太好,有錯誤盡量鞭。
--
Sent by PTTNOW from my
SM-G93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59.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11844448.A.E91.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