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路10大新制
1.實價登錄2.0:
實價登錄2.0提出五大變革,包含「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銷售前備查、全面於成交後30天內即時申報」、「增訂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責,最重可按次罰100萬元」、「紅單交易納管並禁轉售,違規按戶(棟)處15萬至100萬元罰鍰」、「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直接按戶(棟)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2.房地合一稅2.0:
房地合一稅2.0為補足1.0缺陷,在既有架構下,增加課稅對象,加大重稅威力,明定房產在持有「2年內」出售課稅45%,持有「2年以上未滿5年」出售則課稅35%。
3.虛擬貨幣實名制:
台灣洗錢防制法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範疇,7月1日後將落實虛擬貨幣實名制,若有可疑操作違反規定,將處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4.擴大不孕症補助對象:
衛福部拍板,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為一般不孕夫妻(至少一方具我國國籍,且妻年齡未滿45歲)。補助金額除現行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15萬元補助上限外,一般夫妻首次申請補助上限10萬元,再次申請上限6萬元,每胎最多6次。
5.提高產檢補貼、次數:
衛福部將免費產檢次數從10次增加至14次,還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與2次一般超音波,及調高產檢診察費及檢驗費用,以提升產檢品質,降低妊娠與生產併發症,減少孕婦和新生兒死亡,預估有16餘萬孕婦受惠。
6.補助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動部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薪資替代率,除原本6成投保薪資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政府將另給予2成投保薪資補助,將薪資替代率提高到8成。
7.i郵箱減收郵資:
交通部推出便民措施,7月起,中華郵政公司代收貨款郵件寄至i郵箱者,每件減收新台幣30元郵資。
洗錢防制法申報單位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陳明文300萬現金疑案 10問蔡政府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300萬元現金遺失案,錢到底是從哪裡來的?迄今仍舊說不清楚、講不明白。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1)上午召開記者會,持續追問蔡政府,難道給全國民眾一個真相有這麼難嗎?難道只要提出質疑,就要以「以訟止謗」的法律手段,製造寒蟬效應,掩蓋300萬元來源不清不楚的事實?國民黨團奉勸蔡英文總統、陳菊秘書長和陳明文委員,坦然面對全國民眾說清楚、講明白,誠實才是上上之策。
總召曾銘宗指出,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說,「依據法令分次提領沒有問題,很多人都規避通報,只要每次不超過50萬元,法律不能強制申報!」這是代表法務部發言嗎?如果一般民眾都分次從銀行提領現金規避通報,《洗錢防制法》將形同虛設,那麼《洗錢防制法》還要不要繼續實施?蔡碧仲到底是法務部次長?還是陳明文委員辯護律師?為何急於為陳明文澄清?跟陳明文交情有那麼好嗎?為何以私害公?蔡碧仲是否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之規定?本案嘉義地檢署已經進行偵辦,蔡碧仲如此宣示,這是指導辦案嗎?地檢署辦得下去嗎?
曾銘宗進一步質疑蔡英文、陳菊及陳明文,最近各為了不同原因要「告人」,都說要「以訟止謗」,但這幾個案子明明都很容易澄清,卻堅持走上法院,是「以訟止謗」,還是「以訟止血」?「告人」是個人的權利,但如果「告人」是因為有「不可告人」之處,那事情就耐人尋味了!三個人的事原本可以簡單說清楚,蔡英文、陳菊和陳明文卻都選擇「告人」,說穿了,都是要用司法手段來嚇阻質疑,規避說明的責任罷了。
首席副書記長陳宜民表示,陳明文9月3日遺落300萬元在高鐵上,蔡碧仲就在隔日與媒體餐敘,刻意藉由「閒聊」放話帶風向,意圖替陳明文護航,時間是會不會太巧合了?陳明文到底有沒有在事前打電話給蔡碧仲下指導棋?陳宜民舉例美國前眾院議長哈斯特(Dennis Hastert)從2010年6月到2012年2月期間從銀行提款15次,每次都是5萬美元的鉅款。2014年12月美國聯邦調查局著手偵辦哈斯特不尋常的銀行交易,遭檢方以規避申報法規、結構性提取大筆現金,欺騙聯邦調查人員將其起訴,最終以《金融詐欺罪》被判15個月徒刑。
陳宜民強調,洗錢防制主管機關是法務部,法務部政次竟公然教導社會大眾規避洗錢方式,蔡碧仲與特定媒體聚餐,施放特定訊息意圖導風向,應該知所進退,立即下台。此外,內政部長徐國勇對外說,「300萬元帶出國當然要申報,沒有出國就沒有申報、洗錢的問題。」陳宜民質問徐國勇,這是又在講幹話嗎?甚麼叫做「沒有發生,就沒有問題?」難道民進黨官員,護航陳明文護到只會講幹話了嗎?
藍委林麗蟬指出,現在打開電腦搜尋300萬元關鍵字,就會跳出與陳明文相關聯文章。徐國勇、蔡碧仲急著跳出來為陳明文護航,到底是否了解300萬元現金來源?為何如此急於護航?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持續神隱,在陳明文對外所稱分次提領後,金管會是否有針對被提領銀行進行了解?銀行是否有依規定陳報?顧立雄本於職責,難道不該對外說明嗎?如果內政部、法務部、金管會都不願出來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就代表陳明文的行徑是認可的,全國人民也可以比照辦理?
藍委童惠珍表示,既然陳明文的律師陳澤嘉說,現金是今年5月分次從不同銀行、不同時間,提領不同金額,就請公布相關資訊,提領的帳戶是親人?友人?還是借款?陳澤嘉說因為偵查不公開,不便將提領細節公布,事實上,《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一項規定「偵查不公開」原則,係指檢調單位不得任意公開偵查內容,而非當事人。陳明文這是在唬弄民眾嗎?還是刻意規避錢的來源?蔡英文高舉司改大旗,結果卻是放任、鄉愿自己黨內高層,誰還會相信司法呢?
洗錢防制法申報單位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法務部玩法弄權 !全力護航陳明文?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高鐵遺失的300萬元來源,迄今還說不清楚、講不明白,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竟然主動幫陳明文澄清300萬元是分次提領,還說「很多人都規避通報」。立法院國民黨團今(6)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蔡碧仲身為法務部政次,又是洗錢防制辦公室業務的督導,本應依職權主動去調查其中有無問題,而不是先替陳明文澄清脫罪,亦如總統府私菸案翻版。國民黨團要求蔡碧仲知所進退,即刻辭去政務次長職務,還給檢調乾淨的辦案空間。
首席副書記長陳宜民指出,蔡碧仲跟陳明文關係匪淺,在陳明文擔任嘉義縣長任內,任嘉義縣政府水利局局長的陳殿寶,洩漏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招標作業的底標給特定廠商,檢方原以「圖利罪」起訴陳明文,但最後法院以「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將陳殿寶局長判刑6個月,並易科罰金。當年這起案件被告陳明文的辯護律師之一就是蔡碧仲;如今,當時的被告成為「英派掌門人」,辯護律師也成為法務部政次。
陳宜民進一步指出,今年1月「財訊」雜誌專訪時,蔡碧仲也主動說出,因為「偉盟案」得以結識許多民進黨政治人物,「一個接一個,就這樣認識綠營的人,我才有機會到法務部來,不然鄉下的律師,誰知道你是誰。」如此展現對民進黨「知遇之恩」,絲毫不避嫌。陳宜民表示,既然蔡碧仲跟陳明文之間有如此深厚的關係,應該要「主動迴避」,交由檢調機關進行調查處理,怎麼能夠自己先做判斷,幫陳明文澄清分次提領沒有問題,還說「很多人也在規避通報」呢? 陳宜民更質疑蔡碧仲是在教導民眾如何規避《洗錢防制法》的方式嗎?
陳宜民表示,即便是分次提領不超過50萬元現金,金融機構也會根據密集提領的情形,向調查局提出申報,並非蔡碧仲所言:「很多人都在規避通報」。同時,蔡碧仲搶先於檢調查辦之前,刻意導風向,亦如總統府私菸案翻版,意圖讓檢調根本辦不下去。陳宜民呼籲檢調單位硬起來,釐清這300萬元現金的來源,給國人一個交代,也希望陳明文再次說清楚、講明白,誠實是最好的上策。陳宜民要求蔡碧仲應該知所進退,即刻辭去法務部政次職務,還給檢調乾淨的辦案空間。
副書記長童惠珍表示,依據《洗錢防制法》第9條規定,「提領 50萬元現金都必須向調查局申報」,倘若刻意將300萬元拆解成每筆不超過50萬元,顯然在規避《洗錢防制法》。全球對於洗錢防制都有相關的法律規範,著名「艾格蒙洗錢防制中心」特別會針對小額領款,最後匯集到同一個帳戶的行為監控,國內金融機構每年也會針對洗錢防制進行相關在職教育。蔡碧仲身為法務部政次,在2017年《洗錢防制法》正式實施上路時,曾對外宣告國內超過700位政治人物,包括本人、配偶、小孩甚至小三,都納入《洗錢防制法》管制,如今為了替陳明文護航,不惜糟蹋法務部政次身分,讓民眾對政府洗錢防制的信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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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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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動申報,可提高公司資訊透明度,並維護交易安全與公平,以遵守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之國際義務,達到經營者資訊透明,防範公司成為他人利用作為洗錢工具的目的。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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