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日本工商會今以「在令和時代下讓台日商業關係更加密切」為主題,發表「2019年白皮書」,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受邀出席代表政府接受。商會對於國發會協調各機關,迅速解決去年白皮書相關建言,表達謝意。
陳主委致詞時特別感謝商會肯定,台日向來情誼深厚,令和時代不只開展日本的歷史新頁,也希望開啟台日關係進一步昇華的機會。
2018年白皮書發布後,陳主委親自主持協調會,相關進展包括:今年7月修法通過,清酒關稅由40%降為20%;「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提供智慧機械3年、5G設備4年的投資抵減優惠等。
國發會強調,將繼續致力法規改革,協調相關單位持續與商會合作,共同打造良好經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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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們支持產業升級轉型,政府也應該扮演積極角色。但是,給予租稅減免實質上是用納稅人的錢進行補貼,獎勵的必須是值得獎勵的廠商,而非危害環境或傷害勞工權益的違法廠商。 依財政部的資料,去年(2016)全國企業透過《產業創新條例》所減免的稅額,就高達了112億。 因此,2014年,立法院修正《產業創新條...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 在 堅持.張廖萬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產創條例修法三讀
力促5G智慧機械投資破千億
由萬堅與黃國書、何欣純委員所共同提案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修正案」昨天三讀通過,未來將提供智慧機械3年、5G產業4年的短期投資抵減優惠,經濟部工業局長呂正華預估1年最高能帶動1000億元投資。
智慧機械與5G技術研發是我國產業升級的關鍵,中美貿易戰下臺商回流,透過法規讓回流資金投資發展這些產業,才能真正有助我國產業升級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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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 在 陳超明-阿明哥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創造新藍海 獎勵自有品牌國際行銷走向全世界
今天立法院審查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法案,超明提出第10條修法。
超明認為,經濟部延長產業創新條例的扣抵稅額年限是件好事,但是面對未來AI人工智慧機械時代,即使企業進化到了智慧機器人工業,如果不擺脫目前以代工方式為人作嫁,只能互砍殺價,賺取微薄毛三到四利潤的紅海市場,困境依然存在。
目前產創條例只有補助研發創新投資抵減營所稅,獲益的多半是製造業,對於商業、服務業為主的台灣中小企業,可得到的幫助不大。
因此超明特別提出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修正法案,要將企業國際行銷費用納入投資抵減項目。唯有如此,企業辛苦研發的產品及商品,透過國際行銷才有辦法進入全世界市場,才能把商品價值提高,創造更高產值,企業才能擺脫代工,成功轉型,這才是產業創新的精神。
因此,超明呼籲經濟部與財政部,針對超明的修法提案能多加思考,不要讓台灣企業困在紅海裡面廝殺,以新藍海手段,讓企業自有品牌去拚世界杯。拚經濟可以從這邊開始。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我們支持產業升級轉型,政府也應該扮演積極角色。但是,給予租稅減免實質上是用納稅人的錢進行補貼,獎勵的必須是值得獎勵的廠商,而非危害環境或傷害勞工權益的違法廠商。
依財政部的資料,去年(2016)全國企業透過《產業創新條例》所減免的稅額,就高達了112億。
因此,2014年,立法院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以最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的公司,投資在研究發展的支出部分,才能申請減免稅額。
然而,經濟部工業局所訂「研發投資抵減及補助案件申請公司或企業之資格有違法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標準卻寬鬆到不行,形同放水。導致過去從未有廠商因違反勞工保護法令而無法取得補貼。
以宏達電為例,過去三年「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總罰款超過360萬,仍繼續爽領租稅補貼;2016年,徐旭東的遠東新世紀公司也多次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仍照領租稅補貼與補助。
這種荒謬的結果,必須改正。今天,質詢經濟部部長,要求重新檢討認定標準。不應繼續拿納稅人的錢補貼無良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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