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有些人似乎不太點開來連結🔗所以我想說幫大家畫個重點吧(˶‾᷄ ⁻̫ ‾᷅˵)
(附上生活照♡背景是永遠不拿下來的女兒去年生日氣球🎈)
#中華台北 #中華奧會 #國際奧會 #奧運 #東奧 #東京奧運 #台澎代管區
網址連結🔗
👉🏻如何才能擺脫中華台北?如何才能終止中華系列體協亂象?https://wp.me/pd1HGm-lp
👉🏻聖峰談俄國ROC隊的,給大家參考一下:
https://www.facebook.com/hsfforformosa/posts/874438563200000
➖➖➖➖➖➖➖➖➖➖➖
1️⃣在這希望大家了解一件事情,中華奧會是民間團體不是政府單位,ROC政權治理當局是不可以去干涉民間團體運作,可以去監督但在法律上沒有權利強制要求民間團體改名。在這情況之下,如果ROC政權真的運用政治壓力去脅迫中華奧會改名,這毫無疑問就是政治干預。雖然對很多人來說很樂見政治干預改名台灣,但是我們不能雙標。
奧運是國際性民間運動組織,共同舉辦的國際比賽,這不是任何一個國家舉辦的運動,國際奧會是國際組織,但他不是國家政府去組成的。國際奧會是由世界各地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法人格,成員是世界各地的民間組織,不一定是要主權國家的民間運動團體才可參與,像是香港奧會組織、中華奧會也有參與。這個本質是民間運動團體,所以他們會很介意政治干預,因為要尊重相對自主性,要讓運動自主具有獨立性。
奧運的精神是運動員上場競技而不是國家之間的競技,奧會憲章初衷是想打破國際界線。
奧運發展到最後,會變成以國家為單位,甚至成為國家間相互較勁比實力、鼓動民族主義的機會,其實是因為這個世界目前的區域劃分方式主要是以主權國家的領土界線為準,而各奧運組織的影響範圍也會受制於主權國家的領土界線,所以導致奧運參賽隊伍幾乎等同於國家隊。
其實,奧運參賽隊伍本來應該只是「地區代表隊」而已。
而從「參加奧運的資格」基本上是跟運動員本身的表現有關,而非與「國家」有關,就可以知道,奧運參賽選手真的就只是為自己參賽而已。
每個參與奧運的運動選手,都是因為「個人表現」符合參加奧運的標準而能參加奧運,而不是因為他們所屬的國家在體育上滿足什麼條件。
奧運選手會代表某個國家參賽,就只是因為他們在報名的時候,選擇填入了那個「國籍」。這在有雙重/多重國籍的選手身上可以看得很清楚。
所以奧運真正的精神其實是運動無國界,透過運動來打破地理及政治上的藩籬。相較於一直從國家的角度去看待奧運的比賽結果,從欣賞個別運動員優異表現的角度來看奧運這樣的賽事,或許會是更符合奧運憲章精神的作法。
台灣人想要透過將「中華台北」改名成「台灣」讓台灣隊出現,但所訴諸的手段卻會直接違背奧會憲章「禁止政治干預」的基本原則。在這個情況之下,把東奧正名用成公投,一旦這個通過,ROC政權治理當局就必須要採取行政作為促成改名的結果發生,那這就是政治干預無誤,這個結果會直接導致國際奧會因為中華奧會受到政治干預而禁止其出賽。
如果是中華奧會自己主動去跟國際奧會洽談變更名稱,這樣子才不會有政治干預的問題。
如果有機會可以掌控中華奧會就有可能透過與國際奧會洽談的方式來改名,看要改成什麼名稱都可,只是這機會很渺小,因為中華奧會涵蓋的範圍是ROC政權自由地區所有中華系列的運動團體。中華奧會主事者大多是支持ROC政權或者與KMT相關的人,且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大部分是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創的協會,特別是所謂的「黨國權貴」,所以會與ROC政權及KMT的情結難分難捨。
-
2️⃣如何擺脫中華台北跟如何終止中華系列體育協會亂象其實是環環相扣的。
如果我們想要讓名稱真正符合台澎法理狀態,那就不能寄望現在的中華系列體育協會。
那要怎麼辦呢?
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盡快完成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才有辦法讓建國後的台澎組成台灣隊、台澎隊。
現在說這個方法,可能會讓人笑說遙不可及。不過還是有一條路可以走,但需要很多人配合。
台澎金馬東沙這個地方,把法理地位切割開來,在自決建國之前,直接先成立各項體育協會的台澎版本,讓這些團體、協會共同匯聚在一起成立台澎奧委會,就可以與中華奧會來談涵蓋區域範圍如何區分,可以洽談讓中華奧會只負責金馬東這個屬於中國領土地方。中華奧會就可以跟國際奧會說明清楚區域上的切割依法理地位來分別,多了一個台澎奧會,讓台澎奧會加入國際奧會,就可以出一個台澎隊參賽了。這是在還未自決建國之前可以完成的事情。
以上法律上是做得到這個路線,當然現實上,在執行面就會很困難。
我們現在在推廣法理建國就是知道推廣是不容易的,也是無法一蹴而就的事情。
當我們還未建國還無法名正言順的成立台澎新國家的民間團體參與國際賽事,但我們可以去了解國際賽事,往往是要具有全國性/全區域代表性的體育組織才能具有報名權限,運動選手想要報名參加就必須透過這個體育協會才可以報名。此外,中華系列體育協會高層與ROC政權體育署官員關係良好,因此這些協會申請補助也比較方便,即使將來新成立台澎版的體育協會,要跟ROC政權申請經費,會比中華系列體協相比處於相對弱勢狀態。
經費對運動選手跟教練在訓練過程中不可諱言很重要,所以若經費在ROC政權官方補助卡關,就會過得很困難,倘若台澎版的體育協會能收到充分的民間團體贊助來補足、取代ROC政權官方的補助,就會有機會讓台澎版運動協會成為台澎選手最厚實的後盾。
體協通常會是由曾經是運動選手的人去成立,所以具有一定程度的專業性,不太可能是一般人去成立。
體育運動在體育界裡面非常重視成果,並不是有錢就行,而是看在體育項目是否有亮眼表現,當你遇到曾經在國際賽事拿過獎牌的前輩,就會產生崇拜之心,所以體育界改革會遇到困難也跟輩分及結果導向有觀。
所以上面說的在自決建國之前可行路線,必須要先說服資深運動員跟教練,讓他們願意加入新成立的台澎系列體協,才有辦法成為領頭羊,但現實面還是要有民間資助才能夠與中華系列體協抗衡。
這邊聽下來,是不是會覺得與其拐彎抹角做這些,不如努力完成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再順理成章完成這些?
最後還是想跟大家說真正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早日建國。國家隊就是要先建國才會有國家隊,要有真正可以代表台澎的國家隊,就是早日完成台澎自決建國。
➖➖➖➖➖➖➖➖➖➖➖➖➖
最後提一下:
#洛桑協議
洛桑協議是1981.3.23簽訂的協議,主要是針對涵蓋的地理範圍包括ROC政權治下地區的奧會所使用的名稱,在這裏面也針對所使用的會旗、會歌有所規範。
通常對主權國家的奧會會使用該國的國旗跟國歌,但對中華奧會而言,它不是使用中華民國國旗跟國歌,而是上面用了KMT黨徽(不是ROC國徽)的奧會旗跟中華民國國旗歌。
#中華民國出賽名稱
ROC政權派出去的代表隊有一段時間是使用「中國」這個隊名,而且選手也全部都是中國人。希望大家不要忘記這些歷史。
如果我們在現在將「中華台北」改成「台灣」,那1924、1932、1936、1948年的中國隊就會直接與台灣隊混在一起
大家別忘記了,台灣選手在1952.4.28之前還是日籍台澎人,還是日本人,不可能在1924、1932、1936、1948年是中國隊選手。
如果這樣改了,不但讓台灣人自己更搞不清楚狀況,國際社會看這些歷史也會以為喔台灣真的就是中國,在過去參賽的那些年份,最終就成為了「台灣」隊的過往。
這最後不就會導向「台灣其實是中國的一部分」嗎?
改名一時爽,後果效應火葬場。
過去的歷史一路累積下來到今天,我們不可能去忽視、切割過去,就像現在把中華民國改成台灣共和國,過去經歷的那些中國政權做的一切事情都會跟著跑,這些過往包袱一樣繼續背負。
大家別忘了1964、1968年ROC政權在聯合國中做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當時的台澎人還以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所以即使名稱當時叫台灣隊也仍舊改變不了ROC政權的法律身分本質。
就好比香港在奧運上也有香港隊,但沒有人會質疑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隊伍名稱與是否為主權國家、領土主權歸屬是不相關的,名實不相符是有可能的,但我們要盡量名實相符,雖然中華台北這個名稱與台澎狀況不相符沒錯,但直接改成台灣也是錯的,因為ROC政權治理範圍除了涵蓋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之外,還有中國領土金馬東。所以要改名稱不可以直接以偏概全的改成台灣,這樣會讓國際社會搞不清楚台澎是代管區。
我們希望看這直播的人可以思考一下,奧運是國際上都關注的賽事,如果我們今天派出去的隊伍名稱,可以很明白告訴世界台澎是被ROC政權代管不是分裂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的問題不是中國內戰的延續,使用真正能正確忠實呈現台澎法理地位的名稱,不是會對未來台澎建國有幫助嗎?
若改用了錯誤的名稱,會妨礙建國:「台灣」將掩蓋掉中華民國政權使用「中華台北」所能彰顯的中國政權本質、而中國領土金馬東則跟台灣混同。
➖➖➖➖➖➖➖➖➖➖➖
#社群中網友提問 #聖峰回答
1問:剛google一下,1995年,國際奧委會修改《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只有獨立國家才能夠成為國際奧委會會員[9]。現行的《奧林匹克憲章》於1999年12月在瑞士洛桑由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第120次全體會議通過的。所以台灣如果另外再成立一個民間單位類似 中華奧委會去參加 也沒辦法對嗎?
1答:
申請的時候把台澎是盟佔代管區的法律事實放進來未必進不去。因為這個盟佔代管區的存在,會讓中華奧會的合法代表範圍限縮到金馬東沙,並使台澎成為「無奧會負責」的狀態。負責台澎代管區的奧委會在這時被接納將會是很順理成章的事情,若不被接納,國際奧會本身也必須針對台澎的部分作出特別處置。也就是必須設置像難民隊這樣的隊伍來處理台澎的部分。
概念上來說,中華奧會當下所負責的範圍,在台澎奧委會出現之後,就會切分成金馬東、台澎兩塊而分別成為這兩者的負責區。由於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原本中華奧會的責任區就不應該涵蓋台澎,則,在撥亂反正讓真相大白之後,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就必須接納「其實本來早就該建立並加入的」台澎奧委,以保障台澎地區運動員的權益。
整個感覺會有點像:
聯合國2758號決議讓ROC政權無法繼續在聯合國代表它現實上無法有效代表的中國,
而國際奧委會接納台澎奧委會的決定則是讓中華奧會無法繼續代表它本來就無權代表的台澎。
所以假設台澎奧會能成立,之後的整個操作也仍舊會跟史實跟國際法緊密連結在一起。
而整個推動的過程,就會是一場對全世界進行的台澎法理地位機會教育。
不過也正如我們在直播中提到的,其實最一勞永逸的方法就是快點完成自決建國,成立台澎奧會啥的其實並不是非做不可的事情。
大家比較會關注的夏季奧運四年一次(其實每兩年就一個奧運,夏奧、冬奧輪流,但冬奧比較沒人在關注),像這次因為奧運而又被大家注意到的名稱、中華體協問題,過幾個月之後大概就又不會有人關注了。
所以我在直播裡面提到的,固然確實是條路,但至少我個人並沒有什麼意願耗費心思去推動。
一方面那終究只是權宜措施,無法對台澎的國際地位造成實質改變。
二方面,現實上如果要讓台澎奧委會出現,也還是得先讓多數台澎人瞭解真相才行。
所以,結論就是:專心宣傳真相比較實際一點。
「讓更多台澎人瞭解真相」可以說是一切的基礎。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萬的網紅陳彥婷Tiffan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打造陽台】貓咪新天地! 之所以會租這裡就是看上他的陽台!!!!! 一直嚮往有個戶外陽台讓毛孩們到戶外曬太陽 終於實現願望了🎉✌🏻 從1月計劃到現在3月,終於完成了 安裝防護鐵網之前我查過資料跟法規 同樣的也把我們想要裝的需求跟原因告知房東(房東二話不說同意!) 不得不說拖了這麼久的原因卡在「...
「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的推薦目錄: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陳彥婷Tiffany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RJ廉傑克曼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問題] 對於[大樓管委會]權限的一些問題- 看板LAW 的評價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管委會的權力有多大?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其代理規定為何?... - 陳世鴻優良公寓大廈與社區營造共學平台 的評價
- 關於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Re: [請問] 社區管委會權限 - PTT 問答 的評價
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如何才能擺脫中華台北?如何才能終止中華系列體協亂象?🔗https://wp.me/pd1HGm-lp
重點整理來了♡順手轉發好人一生平安~
點進去連結可以看到圖片!!跟超連結~~
【直播EP25】 台澎小堅果
時間:7/24(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如何才能擺脫「中華台北」?
2. 如何才能終止「中華系列」體育協會亂象?
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tpskk/videos/885092952101317/
➖➖➖➖➖➖➖➖➖➖➖➖➖➖➖
#回顧之前寫過的問與答
Q&A169:中華台北是法理建國派的寶貝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3920988189789/?d=n
Q&A174國際奧會根本也沒有規定要用什麼名字,為什麼不改台灣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6977311217490/?d=n
#之前直播談過探討正名修憲或制憲、東奧正名、華航正名 https://wp.me/pd1HGm-66
上次直播因為沒有把東奧正名聊得深入一點,所以這週直播因應東京奧運時事想跟大家聊聊中華台北的根源。
也有人提問能否把支持東奧正名的人當作支持建國的人呢?
很遺憾的是不能相提並論,因為這些支持東奧正名的人未必都是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未必認清楚台灣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需要建國,換句話說建國意志是必須了解台澎不是改名、也不是國家正常化,台澎要做的是建國才會具有國家法人格,才可以釜底抽薪解決ROC政權的問題。
-
#我今天開直播之前有看到聖峰的發文:
節錄一段:
https://www.facebook.com/186380728672457/posts/872616976715492/?d=n
//其實1949年隨中華民國流亡政權逃到台澎的人應該參加這個「難民」隊。
至於主要以台澎運動員為成員的所謂「中華台北隊」,本應是台澎人在 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台澎領土主權不再屬於任何國家後,於二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以原殖民地住民身分行使自決權所建立的國家派出的「台澎」國家隊才對。法理建國派的存在就是為了播亂反正,讓一切事物回歸它原本應有的狀態!//
-
#我自己的想法:
我很為台灣選手出賽而高興,這與我想以法理建國實踐者角度來分析ROC政權的問題不衝突。
如果所有台澎人都可以清楚知道台澎法理狀態,那真正要做的東奧正名其實是「台澎代管區暨中華台北」,這個名稱要反映的是:這個名稱涵蓋著盟佔代管區台澎,以及中華台北這個中國流亡政權所控制的中國領土金馬東沙。
有朋友跟我說東奧正名可以提升「台灣本土意識」,事實上真是如此嗎?倘若你了解到台澎法理地位,你就會知道這根本無法提升「台灣本土意識」,反而會削弱建國意志,原因就是大家「以為」改名就可以了,事實上改名並未對台澎欠缺國家法人格的事實產生改變,也改變不了ROC政權的中國政權法律本質,ROC政權不可能會發生質變。
假如,我改名成王永慶,難道我就會擁有台塑集團的一切嗎?
假如,我改名成別人,我的信貸房貸就可以不用繳納嗎?
很多台澎人以為改名就可以讓台灣一帆風順,以為只是ROC名字的問題,卻根本沒花時間了解這之間的法理問題。ROC政權改名台灣,並不會對它的中國政權法律身分造成改變,ROC政權所具有的中國政權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是無法一筆勾銷的。而台灣,作為一個名稱被中國流亡政權正式剽竊的地方,將更難以講清楚台灣與ROC政權的不同。
➖➖➖➖➖➖➖➖➖➖➖
1. 如何才能擺脫「中華台北」?
其實東奧正名發起人不是台灣人,是日本人永山英樹先生提起的,他也對中華台北很感冒,所以他在2017年到台灣來與台灣民間團體跟政黨接觸,想要倡議中華台北改名字,我們知道他是好意,但是ROC政權不等於台灣,東奧正名這件事情會有問題,我們當然不喜歡ROC政權標籤貼在台灣選手身上,可是若你把可以彰顯ROC政權中國政權的身分拿掉了,看起來就像ROC政權融入了台灣,就等於告訴國際台灣是中華台北、中華台北是台灣,這其實會造成很嚴重的混淆,中華台北連結的中國政權的一切都會因這名稱改變後與台灣合在一起,ROC政權的問題就會變成台灣在背負,因此我們不認為直接改名成台灣是正確的做法。
永山英樹先生與聖峰會面,聽到法理建國實踐者的想法時,卻說「中華民國」是台灣自己的問題,這句話其實是很讓人詫異,當初日本造成的二戰,最後戰敗後面發生了台澎被同盟國授權ROC政權代管的情況,這些歷史脈絡不應該是台灣的問題。
永山英樹先生是有研究過台灣戰後的歷史、ROC政權與台灣的關係,但他採取這樣的態度跟說詞,會讓人感到疑惑,推動東奧正名恐會讓人台灣人分不清楚ROC政權跟台灣的關係。永山英樹先生後來回到日本,他留下來的念頭持續在台灣發酵中。
當初一直在推動正名修憲的喜樂島也加入推動東奧正名,當時有個節目「政經看民視」也大大的推動,這件事情進一步延伸到團體跟知名人物對當時執政黨民進黨施壓,後來這個2018年公投案就多了東奧正名。
在當時蔡英文女士有表態民進黨這邊不要以政府官員身分來介入東奧正名,這句話引發許多負面抨擊,這個議題讓喜樂島等團體對蔡英文女士產生許多不滿。
在當時還有不爽的對象是中華奧會,中華奧會跟國際奧會打小報告,說了政治干預等等情況,讓許多人不爽中華奧會胳臂往外彎。
在這希望大家了解一件事情,中華奧會是民間團體不是政府單位,ROC政權治理當局是不可以去干涉民間團體運作,可以去監督但在法律上沒有權利強制要求民間團體改名。在這情況之下,如果ROC政權真的運用政治壓力去脅迫中華奧會改名,這毫無疑問就是政治干預。雖然對很多人來說很樂見政治干預改名台灣,但是我們不能雙標。
奧運是國際性民間運動組織,共同舉辦的國際比賽,這不是任何一個國家舉辦的運動,國際奧會是國際組織,但他不是國家政府去組成的。國際奧會是由世界各地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法人格,成員是世界各地的民間組織,不一定是要主權國家的民間運動團體才可參與,像是香港奧會組織、中華奧會也有參與。這個本質是民間運動團體,所以他們會很介意政治干預,因為要尊重相對自主性,要讓運動自主具有獨立性。
奧運的精神是運動員上場競技而不是國家之間的競技,奧會憲章初衷是想打破國際界線。
台灣人想要透過將「中華台北」改名成「台灣」讓台灣隊出現,但所訴諸的手段卻會直接違背奧會憲章「禁止政治干預」的基本原則。在這個情況之下,把東奧正名用成公投,一旦這個通過,ROC政權治理當局就必須要採取行政作為促成改名的結果發生,那這就是政治干預無誤,這個結果會直接導致國際奧會因為中華奧會受到政治干預而禁止其出賽。
如果是中華奧會自己主動去跟國際奧會洽談變更名稱,這樣子才不會有政治干預的問題。
如果有機會可以掌控中華奧會就有可能透過與國際奧會洽談的方式來改名,看要改成什麼名稱都可,只是這機會很渺小,因為中華奧會涵蓋的範圍是ROC政權自由地區所有中華系列的運動團體。中華奧會主事者大多是與ROC政權或者KMT相關的人,且在當時的空背景下,大部分是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特別是所謂的「黨國權貴」,所以會與ROC政權及KMT的情結難分難捨。
➖➖➖➖➖➖➖➖➖➖➖
2. 如何才能終止「中華系列」體育協會亂象?
如何擺脫中華台北跟如何終止中華系列體育協會亂象其實是環環相扣的。
如果我們想要讓名稱真正符合台澎法理狀態,那就不能寄望現在的中華系列體育協會。
那要怎麼辦呢?
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盡快完成終止代管自決建國。才有辦法讓建國後的台澎組成台灣隊、台澎隊。
現在說這個方法,可能會讓人笑說遙不可及。不過還是有一條路可以走,但需要很多人配合。
台澎金馬東沙這個地方,把法理地位切割開來,在自決建國之前,直接先成立各項體育協會的台澎版本,讓這些團體、協會共同匯聚在一起成立台澎奧委會,就可以與中華奧會來談涵蓋區域範圍如何區分,可以洽談讓中華奧會只負責金馬東這個屬於中國領土地方。中華奧會就可以跟國際奧會說明清楚區域上的切割依法理地位來分別,多了一個台澎奧會,讓台澎奧會加入國際奧會,就可以出一個台澎隊參賽了。這是在還未自決建國之前可以完成的事情。
以上法律上是做得到這個路線,當然現實上,在執行面就會很困難。
我們現在在推廣法理建國就是知道推廣是不容易的,也是無法一蹴而就的事情。
當我們還未建國還無法名正言順的成立台澎新國家的民間團體參與國際賽事,但我們可以去了解國際賽事,往往是要具有全國性/全區域代表性的體育組織才能具有報名權限,運動選手想要報名參加就必須透過這個體育協會才可以報名。此外,中華系列體育協會高層與ROC政權體育署官員關係良好,因此這些協會申請補助也比較方便,即使將來新成立台澎版的體育協會,要跟ROC政權申請經費,會比中華系列體協相比處於相對弱勢狀態。
經費對運動選手跟教練在訓練過程中不可諱言很重要,所以若經費在ROC政權官方補助卡關,就會過得很困難,倘若台澎版的體育協會能收到充分的民間團體贊助來補足、取代ROC政權官方的補助,就會有機會讓台澎版運動協會成為台澎選手最厚實的後盾。
體協通常會是由曾經是運動選手的人去成立,所以具有一定程度的專業性,不太可能是一般人去成立。
體育運動在體育界裡面非常重視成果,並不是有錢就行,而是看在體育項目是否有亮眼表現,當你遇到曾經在國際賽事拿過獎牌的前輩,就會產生崇拜之心,所以體育界改革會遇到困難也跟輩分及結果導向有觀。
所以上面說的在自決建國之前可行路線,必須要先說服資深運動員跟教練,讓他們願意加入新成立的台澎系列體協,才有辦法成為領頭羊,但現實面還是要有民間資助才能夠與中華系列體協抗衡。
這邊聽下來,是不是會覺得與其拐彎抹角做這些,不如努力完成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再順理成章完成這些?
最後還是想跟大家說真正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早日建國。國家隊就是要先建國才會有國家隊,要有真正可以代表台澎的國家隊,就是早日完成台澎自決建國。
➖➖➖➖➖➖➖➖➖➖➖➖➖➖
最後分享兩張圖給大家:洛桑協議&中華民國出賽名稱
(附件1&2,或點這裡看圖 https://wp.me/pd1HGm-lp)
洛桑協議是1981.3.23簽訂的協議,主要是針對涵蓋的地理範圍包括ROC政權治下地區的奧會所使用的名稱,在這裏面也針對所使用的會旗、會歌有所規範。
通常對主權國家的奧會會使用該國的國旗跟國歌,但對中華奧會而言,它不是使用中華民國國旗跟國歌,而是上面用了KMT黨徽(不是ROC國徽)的奧會旗跟中華民國國旗歌。
ROC政權派出去的代表隊有一段時間是使用「中國」這個隊名,而且選手也全部都是中國人。希望大家不要忘記這些歷史。
如果我們在現在將「中華台北」改成「台灣」,那1924、1932、1936、1948年的中國隊就會直接與台灣隊混在一起
大家別忘記了,台灣選手在1952.4.28之前還是日籍台澎人,還是日本人,不可能在1924、1932、1936、1948年是中國隊選手。
如果這樣改了,不但讓台灣人自己更搞不清楚狀況,國際社會看這些歷史也會以為喔台灣真的就是中國,在過去參賽的那些年份,最終就成為了「台灣」隊的過往。
這最後不就會導向「台灣其實是中國的一部分」嗎?
「改名一時爽,後果效應火葬場。」
過去的歷史一路累積下來到今天,我們不可能去忽視、切割過去,就像現在把中華民國改成台灣共和國,過去經歷的那些中國政權做的一切事情都會跟著跑,這些過往包袱一樣繼續背負。
大家別忘了1964、1968年ROC政權在聯合國中做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當時的台澎人還以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所以即使名稱當時叫台灣隊也仍舊改變不了ROC政權的法律身分本質。
就好比香港在奧運上也有香港隊,但沒有人會質疑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隊伍名稱與是否為主權國家、領土主權歸屬是不相關的,名實不相符是有可能的,但我們要盡量名實相符,雖然中華台北這個名稱與台澎狀況不相符沒錯,但直接改成台灣也是錯的,因為ROC政權治理範圍除了涵蓋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之外,還有中國領土金馬東。所以要改名稱不可以直接以偏概全的改成台灣,這樣會讓國際社會搞不清楚台澎是代管區。
我們希望看這直播的人可以思考一下,奧運是國際上都關注的賽事,如果我們今天派出去的隊伍名稱,可以很明白告訴世界台澎是被ROC政權代管不是分裂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的問題不是中國內戰的延續,使用真正能正確忠實呈現台澎法理地位的名稱,不是會對未來台澎建國有幫助嗎?
若改用了錯誤的名稱,會妨礙建國:「台灣」將掩蓋掉中華民國政權使用「中華台北」所能彰顯的中國政權本質、而中國領土金馬東則跟台灣混同。
➖➖➖➖➖➖➖➖➖➖➖
最後,我再來分享一下之前跟聖峰討論的內容:
話說世界各國的奧委會都是NGO,都不屬於政府管轄。
而因為奧委會牽涉到奧運的參與,所以雖然不屬於政府管轄,但政府一定會具有極大的影響力。
在過去執政黨是KMT的時代,掌控奧委會的當然也是KMT的人,奧委會就跟政府機關一樣。
其實目前各大體育協會基本上都是這樣的狀況。
當初在KMT執政時成立的民間組織,掌控者當然都是KMT的人,然後這個影響力就一直延續下來。
(台澎人那個時候不敢碰政治,為了推動進步議題常常需要批判治理當局的NGO台澎人根本連碰都不太敢碰)
話說回來,就算中華奧會同意並提案改名為台灣奧會,一樣無法解決問題。混淆視聽的問題也同樣存在。
想也知道台澎的治理當局不可能任由一個民間團體在「參加國際賽事」的事實上官方/國家代表隊的名稱上自由決定吧?
其實台澎在建國前要以台灣為名參加奧運也不是不可能,就另外成立一個台灣奧會,由這個奧會來成立台澎隊,負責台澎參賽選手。中華台北就負責金馬東沙等中國領土居民的參賽選手。
只是與其把時間花在推動這個東西上面,不如快點完成自決建國。不需要這麼麻煩。
現階段可以接受,而且可以跟建國進程結合的更動就是改名為「台澎代管區暨中華台北隊」。
而我們認為當瞭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多到一定程度之後,這個改名可能就會自動進行了,所以也不需要刻意去推動。
我們就繼續推台澎法理真相跟自決建國知識就好。
了解台澎法理地位,了解自己身在何處,該做些什麼事情,而不是有勇無謀,共勉之:)
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在錄影沒時間慢慢寫。抱歉用醜醜的圖來說明大家在討論運動政策時要分別思考的權責關係。
簡單來說,虛線上面,是政府承諾最能做的事情,給予軟硬體支持,好的場館、好的食宿品質、簡單的經費申請、較高的補助金額。
虛線下方是最難的事情,這是換政府不會一起換的部分。因為這些都是 #人民團體,我相信這幾年了參與運動改革的朋友們都發現,這是換幾個教育部長也難以觸及的部分。
政府有立委監督,有人民、媒體監督,而這些人民團體只要依法運作,沒有違法,那就只有他們的會員可以監督。理事長、協會幹部是怎麼被選出來的,是以服務選手為責任還是以管理資源為主責,誰能夠左右他們的職位和監督他們的職務?
之前在查各運動協會時就發現,奧委會是 #人民團體,每個運動項目的協會是奧委會的成員,而且是唯一代表。
所以這會造成每個運動協會內部非常封閉的環境,其中一個就是選手的權益操縱在整個體系裡面的「前輩」。
政府必須尊重專業,在權限上就是給予經費與設備最好的支持;但是專業團體內部的文化與執行方向,這真的是,需要 #很多輪新陳代謝 才能改變的部分。
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陳彥婷Tiffany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打造陽台】貓咪新天地!
之所以會租這裡就是看上他的陽台!!!!!
一直嚮往有個戶外陽台讓毛孩們到戶外曬太陽
終於實現願望了🎉✌🏻
從1月計劃到現在3月,終於完成了
安裝防護鐵網之前我查過資料跟法規
同樣的也把我們想要裝的需求跟原因告知房東(房東二話不說同意!)
不得不說拖了這麼久的原因卡在「管委會」
最後將查到的法規和資料提交後,成功安裝✌🏻
(管委會無權限制住戶安裝防護網,身為住戶行告知&尊重)
▪️隱形防護網:網路上很多家,以現場估價為主~
▪️拼裝地板:IKEA購入!可以直接水沖清洗,但蠻貴的!
▪️裝飾石頭:園藝材料行購入,20kg 230元,便宜又好看!
現在每天早上,公主們都會等著我開門
一天在陽台的時間將近8小時🤣🤣
❣️追蹤我們的IG看更多生活
彥婷:thetiffanychen
巨人:qwe821122
五寶 : hey_giveme5
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RJ廉傑克曼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HI 我阿傑(๑ÒωÓ๑)
開頭懶人包一下,
這次影片比較嚴肅一點,但簡單來說就四個字,
租屋糾紛。
故事是這樣:
我租的大樓在今年初突然制定了一個垃圾處理時間,
(每日8:00~15:00收垃圾 ,三日不收,六到中午,其餘沒定點處理 )
因為時間非常的不便,加上住戶也常自己堆積垃圾,
*因為社區沒有24小時管理員,
等於就是在管理員上班時才收。
經過將近半年的反應,卻一直被冷處理。
房東也求助無門,
而我研讀了法規後一路申訴到主委
一路申訴到主委,呼籲租客們有權爭去反應,
希望管委會改進。
卻被管委會一個晚上神速的制定了新的公告及相關懲處辦法,
最後大樓派出了角色來制約反應的人,
但是他們可以這麼做嗎???
我們繼續看下去~~
租屋族站起來RRR
嗚嗚租屋族沒人權嗎??
timecode
00:00 來龍去脈
02:14 租屋族(房客) 跟屋主的權益有什麼不同?
03:35 大樓管委會的權限來源及實際作用?
05:20 法律上規定的管理費範疇有哪些
06:35 管委會是否有規定及自訂條約的權責
07:43 公共區域的使用範圍
09:30 管委會有規定懲處條約的權力
12:50 社區顧問這個角色?? 顧問能提供給社區的影響有哪些?
14:22 如有想爭取自身權益的問題,該怎麼解決? 一般民眾有什麼管道可以諮詢?
15:54 補充
feat.瑩真律師
律師影片
https://youtu.be/PsRc3Bv9Oss
ก(✪ω✪ก)
頻道會員: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BfjVXtkFr7lNFlVp93SeQg/join
歡迎留言讓我知道你的想法。
-----------v̈----------メメメメ(✪ω✪)メメメ----------v̈-------------
►【RJ Youtube】https://goo.gl/FJq1H9
►【RJ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jaychang0127/
►【RJ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Lienjackman/
-----------v̈----------メメメメ(✪ω✪)メメメ----------v̈-------------
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廉政透明是縣長的政見之一,但本案基於下述理由,森堡建議將本案不通過:
一、法案沒有上行法源基礎,且牴觸地方法規標準自治條例
依憲法110條「縣立法並執行事項」,並不包含調查權之賦予。
另參考釋字第38號意旨,縣立法不得為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
縣議會行使縣立法之職權時,若無憲法或其他法律之根據,不得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
此外,依照地制法43條所述,縣 (市) 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牴觸者無效;議決委辦事項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二、功能與政風處重疊,且無論政風或委員會成員,皆無調查權利。
政風人員,並非屬於「刑事訴訟法」第229條第1項,具有偵查犯罪權限的司法警察,故對機關內部的貪瀆,也僅能為「不具有強制性」的調查。且依依釋字585號意旨,以外部人員進行內部行政調查,更是毫無依據。
三、該自治條例係屬任務編組,且無獨立預算,依前述本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之規定,不需設有自治條例,若縣府有委員會成立需求,可採自治規則辦理即可。
若小組討論未明確,應先建請議會發文向司法院就本案法律疑義,聲請解釋,避免通過後遭主管機關函告無效,令議會蒙羞!
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管委會的權力有多大?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管委會 的權力有多大? ·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 四、 ... ... <看更多>
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其代理規定為何?... - 陳世鴻優良公寓大廈與社區營造共學平台 的推薦與評價
或有代理行使委員職務委託書即可,如主委是區權人可否由父親或其他人代理行使職務? 說明: 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者,應由管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主任委員 ... ... <看更多>
管 委會 主 委 權限 在 [問題] 對於[大樓管委會]權限的一些問題-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大家好
有幾點問題想請教大家
我買一間大樓中其中一戶 我只有一個人住
除了自住之外,我還利用客廳開才藝班
(客廳空間有限,小朋友都在10人內)
一周三次 教小朋友畫畫
在上課前 我會在樓下等小朋友到齊 再一起帶著坐電梯
把對其他住戶的干擾 及搭乘電梯的公共電費的支出 降到最低
即使是這樣
還是有某住戶跟管委會抱怨我的學生們耗費公共電費
且管委會說我的才藝班有收費,是[營利行為]不得在大樓裡進行
逼我每個月多繳200元補貼公共電費
(那棟大樓平常公共電費 每個住戶平攤下來約200~250元,
等於我自己這一戶除了繳電費單上的公共電費外,我每個月另外繳200元[補貼公共電費]
我這一戶每個月繳約兩戶的公共電費)
為了鄰居之間的和平 我也同意了
但是最近又有住戶抱怨公共電費太多
11月初管委會自行開會 自行決議
從頭到尾沒有知會我
只有昨天(11/26)給我一份會議記錄的決議
決定 我這一戶 每個月必須加倍補貼公共電費
從原本每個月200元調漲為400元
等於我一戶要負擔三戶的公共電費
我覺得非常憤怒
1.管委會決議我這一戶的事,連知會我一聲都沒有
2. 自行決定要調漲公共電費到不合理的數字
(平均一戶一個月是200元,現在要我負擔200+400(才藝班補貼)=600元)
3. 公共電費降不下來,矛頭全指向我,但我並非天天上課,
且比起其他住戶是[一家子],我是[單身]一人
使用電梯的頻率少很多,至少我不用買菜、接送小孩...等等
4. 某委員說,之前有某公會也是將辦公室設置在這裡,因為需要開會,訪客較多
他們是每人搭一趟電梯交10元,他們也用這方式來計算,所以我每個月要交400元
(當然這公會被這管委會逼走了)
我想請問的是,我可以主張這是管委會的[不當得利]嗎?
管委會可以這樣制定搭一趟電梯的收費?還收到10元??
有甚麼法條可以反駁他們? 指控他們這樣是不當得利?
5. 我繳補貼的[公共電費]近一年,他們也沒有回饋給住戶,我可以說
他們跟我收費的名目是[補貼公共電費],理論上是補貼給所有的住戶
但是沒有一個住戶有感受到我的[補貼] 一但有住戶抱怨
管委會的做法竟然是漲我的[補貼金]
就算是之後我被逼著繳一個月400 管委會依然部會把錢回饋的住戶
其他的住戶依然感受不到我對於公共電費的[回饋]
我可以想像的到 以後只要住戶一抱怨 我又要被漲價 只要我還沒搬走的話
我可以指控他們侵吞嗎?
5. 我最壞打算是對管委會寄出存證信函,但我會擔心他們會反咬我
在大樓開設[收費的才藝班] 因為我是私下收幾個小孩來教的小型家教班
沒有立案
若是管委會去檢舉我 我會無法再繼續在大樓裡開班嗎?
因為房子是買的,要換房子有難度啊!
對於這樣惡質的管委會,有甚麼樣的法條可以治他們嗎?
我認為他們是看單身一人住,柿子挑軟的在掐
找人背黑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6.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17056972.A.E6C.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