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新聞360我覺得算是還不錯的團隊啦(重點是妹正)
回到正題,這種把路過的人都當作刑事要犯來蒐證的方式真的很不OK
行政程序法169 在 賴士葆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嚴厲譴責外交部公然說謊!
外交部是說謊部,外交部長是說謊部長。針對外交部今天(12/10)有關提告藍委的說明,本人嚴正駁斥如下:
1.外交部派層層警衛霸佔電梯,不讓我上樓,我沒有本事霸佔電梯,因而欲改走樓梯,外交部則派員警違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阻止我上樓。
2.外交部長是立委監督的對象,要求見部長居然要填申請單,我也填寫了,20分鐘之後,外交部長下令不見。如今竟然顛倒是非,說我公開羞辱國家文官,事實是吳釗燮仗勢全面執政的顢頇,羞辱監督他的立法委員。
3.吳釗燮以捍衛同仁尊嚴與安全為由告6位立委和議員,一位大阪外交官被假新聞霸凌自縊冤死,請問外交部吳部長替他捍衛了什麼?
按照行政程序法第169條規定,陳情不用書面提出,不管有沒有道理,受理機關外交部就應配合作成記錄、積極處理,沒有權力關門拒絕。
當天本人的求見部長,主要希望部長派員出來接受抬棺民眾陳情,安撫抗議的民眾,但是部長高傲的回絕,竟然還說謊混淆視聽,這樣的部長創下中華民國政治史上最羞辱的紀錄,在他任內丟掉五個邦交國,還賴著不走,真是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