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高考二級行政法擬答
一、行政罰法第18條,有關行政罰的審酌加減(課本4-214頁)
(一)行政罰法第8條為禁止錯誤,「得減輕或免除」
(二)行政罰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得減輕或免除」不得低於最低額(15萬元)之三分一,即5萬元。
(三)主管機關之裁量並沒有瑕疵或濫用,亦無法規適用錯誤之情形,受理訴願機關得依訴願法第79條規定,以訴願無理由駁回之決定。
二、勞動部之行政處分認定的事實(先決問題),對於作成永久居留行政處分的內政部移民署發生構成要件效力(課本4-88頁,行政處分確認效力、構成要件效力)
三、行政罰之行為責任VS狀態責任(課本4-202頁)
(一)行為人負有行為責任,而所有權人負有狀態責任
(二)建築法第73條為行為責任,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負有行為責任,但變更使用的人不是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時,則負有狀態責任。
(三)建商交付時就已經變更使用,故主管機關應處罰行為人(建商)就已經達成行政目的,就不可以再處罰所有權人或大樓管理委員會,此即行為責任優於狀態責任之法理。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從上會期起,我與時代力量持續推動強化我國民主防衛機制。今天的質詢,延續其中過去數度處理的三大事項: ➡️收受中共資金出賣新聞,形同笑話的罰則 ➡️️公教人員擔任中共控制企業的董事 ➡️中資假借人頭,破壞資本市場坑殺台灣人 數度質詢國安單位,並提出修正草案。然而,陸委會表現,令人失...
行政罰法第18條第3項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從上會期起,我與時代力量持續推動強化我國民主防衛機制。今天的質詢,延續其中過去數度處理的三大事項:
➡️收受中共資金出賣新聞,形同笑話的罰則
➡️️公教人員擔任中共控制企業的董事
➡️中資假借人頭,破壞資本市場坑殺台灣人
數度質詢國安單位,並提出修正草案。然而,陸委會表現,令人失望透頂。
2.我不斷提醒國安局及陸委會,媒體將新聞包裝成廣告賣給中共,替中共擦脂抹粉、宣傳的違法情事,例如旺中集團蔡衍明。然而,依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僅裁罰10-50萬,根本是天大笑話。
➡️今年5月2日,我針對此事質詢陸委會邱垂正副主委,邱副主委承諾要進行修法。
➡️5月23日,我再次質詢陸委會陳明通主委,陳主委也承諾會儘快提出修法。
➡️10月2日,我又再度針對此事提醒國安局邱國正局長,請國安局應在會議中要求陸委會提出修法。嗣後並曾赴國安局演講,一一指出現行法規的漏洞與缺失。
但直到今天,陸委會都未提出修正草案。我所提的法案,也從未被排審。
3.我質詢揭露期交所董事、台大教授李存修,在中國擔任由中共政府控制(合計股權過半)的公司擔任董事。
➡️今年3月19日,陸委會回覆我的公文,認定李存修兼職,但陸委會的解釋,將中共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持股「分開計算」,所以難以認定違法。
➡️5月2日,我針對此事提出質詢,副主委承諾於一個月內修正相關行政命令,避免這個漏洞。
結果,持續跳票,此行政命令到今天都還沒有修正。
4.近年來,中資假借人頭,破壞我國資本市場、坑殺投資人的案例屢見不鮮,任國龍炒大同股票案就是一例。
➡️為了遏止這樣的行為,我去年12月19日就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4的增訂。
➡️今年3月27日,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時,委員皆贊同納入刑罰的方向,但表示希望行政罰的部分先進行修正,協商時再討論納入刑罰。
但之後,召委根本拒絕召開協商,修正草案被粗暴冷凍至今。今天我詢問陸委會的立場,陳主委左閃右躲,讓人失望。
這些重要的法規補強,遲遲不做,究竟是為什麼?
(上面三大議題,均不在執政黨目前推出的「反滲透法」範圍之內)
⛔ 附註:三大議題歷程
⛔️【旺中蔡衍明收受中共政府購買新聞資金案】
2019-11-23 有溫度的蔡衍明當初被抓到收中共錢、幫中共宣傳時,是如何囂張回應
https://reurl.cc/1QpMZQ
2019-10-2 外交國防委員:國安防衛法規機制的漏洞與態度
https://reurl.cc/9z04nd
2019-7-18 【國昌報告】EP5 在金融時報報導旺旺中時聽命國台辦之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1CJldr-Ts4
2019-5-23 內政委員會:嚴肅面對紅色媒體 居住正義別打假球
https://reurl.cc/9zO2zd
2019-5-21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防止中國滲透:強化台灣媒體秩序與法治規範」記者會新聞稿
https://reurl.cc/QpOmmZ
2019-5-12 國安法:處罰媒體通敵散佈假訊息
https://reurl.cc/LZqY7
2019-5-2 外交國防委員:共匪已經滲透臺灣 國安系統如何因應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13954/1M/Y
2019-4-30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修訂廣電三法
https://reurl.cc/0k8xo
2019-4-28 修法拒絕紅色媒體
https://reurl.cc/qaj8D
⛔️【台大教授李存修擔任中國國企獨董案】
2019-5-2 外交國防委員:共匪已經滲透臺灣 國安系統如何因應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13973/1M/Y
2019-5-1 財政委員會:失職卻不究責的包庇文化
https://reurl.cc/1QpMep
2019-3-21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面對違法貪污亂象 教育部別再縱容
https://reurl.cc/e5ZnW7
2019-3-13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大學自治是違法濫權的保護傘嗎?
https://reurl.cc/LWG94
2018-3-13 面對台大說謊隱匿、教育部還要縱容到何時?
https://reurl.cc/5vn7v
2019-03-11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大學自治是違法貪污的鐵布衫嗎?
https://reurl.cc/ZexYa
⛔️【中資假借人頭投資、修法增訂刑事處罰】
2019-3-27 內政委員會: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法制化 強化違法中資侵台處罰
https://reurl.cc/Obez5R
2018-12-20 經濟委員會:中國入侵國企基礎設施資訊
https://reurl.cc/jdOavL
2018-11-1 外交國防委員會:基礎設施營業秘密 中國侵入危害國安
https://ppt.cc/fVneRx
2018-12-18 時代力量黨團會議會後新聞稿
保障國家安全及經濟市場秩序 明訂中國資本冒名隱匿之刑罰
https://ppt.cc/fjskex
行政罰法第18條第3項 在 Mira's Garde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何謂緊急法?
(1) 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2) 在不損害第(1)款條文的一般性的原則下,該等規例可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 ——
(a) 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
(b) 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
(c) 對香港的海港、港口及香港水域和對船隻移動的管制;
(d) 陸路、航空或水上運輸,以及對運送人及東西的管制;
(e) 貿易、出口、進口、生產及製造;
(f) 對財產及其使用作出的撥配、管制、沒收及處置;
(g) 修訂任何成文法則,暫停實施任何成文法則,以及應用任何不論是否經修改的成文法則;
(h) 授權進入與搜查處所;
(i) 賦權該等規例指明的主管當局或人士訂立命令及規則,並賦權他們為施行該等規例而製備或發出通知書、牌照、許可證、證明書或其他文件;
(j) 就為施行該等規例而批給或發出任何牌照、許可證、證明書或其他文件,收取該等規例訂明的費用;
(k) 代表行政長官取得任何財產或業務的管有或控制;
(l) 規定某些人進行工作或提供服務;
(m) 向受該等規例影響的人支付補償及報酬,以及就上述補償作出決定;及
(n) 對違反該等規例或任何在香港施行的法律的人的拘捕、審訊及懲罰,
並可載有行政長官覺得為施行該等規例而屬必需或合宜的附帶條文及補充條文。
(3) 根據本條條文訂立的任何規例,須持續有效至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藉命令廢除為止。
(4) 任何規例或依據該規例訂立的命令或規則,即使與任何成文法則中所載者有抵觸,仍具效力;而任何成文法則中任何條文如與任何規例或任何上述命令或規則有抵觸,則不論該條文是否在其實施過程中已根據第(2)款予以修訂、暫停或修改,只要上述規例、命令或規則仍屬有效,上述有抵觸之處並無效力。
——————————————————————
何謂禁止蒙面規例?
政府將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規例》),以禁止《公安條例》(第245章)所規範的公眾集會及遊行,以及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和暴動中使用蒙面物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一年。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月四日)下午主持記者會時宣布有關立法措施。
《規例》今日在憲報刊登,並將於明日(十月五日)生效。
《規例》會讓有合理辯解使用蒙面物品而違反禁令的人提出免責辯護。這些合理辯解包括但不只限於:先前已存在的醫學或健康理由、宗教理由、或該人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並在進行與該專業或受僱工作有關的活動時使用蒙面物品以保障自身安全。
此外,如警務人員在任何公眾地方發現任何人使用蒙面物品,並合理地相信該蒙面物品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該人身分,該名警務人員可截停該人,並要求該人除去有關蒙面物品,以核實其身分。沒有遵從有關要求的人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此禁令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因應危害公共安全所訂立的《規例》。
政府發言人表示,自六月九日,香港有超過400宗由《逃犯條例》(第503章)修訂建議引發的公眾活動,當中有相當多的公眾活動以暴力事件告終。發言人補充指激進及蒙面的示威者嚴重破壞公眾安寧,對社會造成廣泛和即時危險。
發言人說:「在九月二十九日及十月一日,蒙面示威者使用的暴力極端激進,大肆對人和財產投擲汽油彈、嚴重襲擊警務人員、警車及警署,並大規模蓄意破壞港鐵車站和政府合署等。香港的整體公共安全受到嚴重威脅,香港有迫切需要恢復社會的正常運作。」
「禁止蒙面的行為,有迫切立法需要,以協助警方的刑事調查及搜證,以及阻嚇暴力和違法行為。鑑於蒙面示威者在近期公眾活動中的違法和暴力行為日益升級,有必要及相稱地訂立《規例》以保障公共秩序和安全。」
你訂閱Mira了嗎?
→ https://goo.gl/tJtsgg
追蹤我成為蜜蜂兵團吧 ?
? INSTAGRAM ⇢ https://goo.gl/t0wx5v
? FACEBOOK ⇢ https://goo.gl/HtUvum
合作邀約請洽 ⇢ mira@sagroup.co ?
_
MIRA 的人氣影片 ?
? 3個月學會韓文 - 我學韓語的方法 ⇢ https://youtu.be/DrBIqIGS7Tc
? 在便利商店只用200塊可以做出什麼美食? Feat 搞神馬⇢ https://youtu.be/wf8Om2YC66s
?18禁! 未成年不准看!! 韓國性愛樂園Love Land? ⇢https://youtu.be/Ndr2KZd5YwY
? 在日本拍黃明志的MV! 《Tokyo Bon 東京盆踊り2020 》⇢ https://youtu.be/uChnTaZ112s
? [韓國懶人包] 醬油蟹就是要這樣吃! 2間必吃醬油蟹店 ⇢ https://youtu.be/3y6Ic2_aO3Y
Mira's Garden 的關鍵字 ?
⇢ 韓國/韓文/韓文教室/韓國美食/韓國留學/旅遊/香港人/廣東話/ 美妝/開箱/便利店/
Music
⇢ https://soundcloud.com/user-909504386
行政罰法第18條第3項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 日前我曾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福部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及教育照顧法》規定,要求地方政府公布虐童之幼兒園等場所及負責人。
然而,檢視各地方政府網站,迄今仍未依法公布。我要求衛福部督促改正。
2. 研究顯示,竟有高達36%國小10-12歲學童已喝過酒,其中20.8%學童曾經自行買酒。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1條對於供應酒予兒童及少年者訂有罰鍰。然而,2017年全國僅裁罰35件,根本未確實執法,嚴重損害兒少權益。
3. 針對桃園釆虹藥局2017年7月開始虛報詐領菸捐補助,健保署早曾通知國健署,並詢問是否要將款項先扣住不發。結果國健署竟然回覆不必扣款,一直拖到2018年1月18日才進行實地查核。因為國健署的怠惰,導致釆虹藥局詐領金額攀升。
4.針對我日前揭發「戒菸治療管理中心」假帳污菸捐弊案,國健署表示先前不知情,根本說謊。事實上,國健署官員早曾接獲檢舉,卻繼續包庇。國健署長甚至大言不慚「行政調查認定內部過程沒有問題」,非常離譜。
附註:
2019-2-25 財政委員會:徹查菸捐違法舞弊 審計部責無旁貸
https://ppt.cc/fORhJx
2019-2-20 今天終於承認戒菸治療管理中心做假帳
https://ppt.cc/fwGw8x
2019-2-12 國健署怠乎職守、竟還謊話連篇
https://ppt.cc/fw2RKx
2019-2-12 「造假虛報帳目 菸捐淪為提款機」記者會
https://ppt.cc/fae87x
2019-2-12 菸捐一起污:要抓老鼠偷吃的貓,竟然自己也偷吃
https://ppt.cc/fnukjx
2019-1-15 「全面修補制度漏洞 才能遏止虐童悲劇」記者會
https://ppt.cc/fxVl9x
行政罰法第18條第3項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很多同學都認為行政罰法的法條內容不熟 的推薦與評價
2、行政罰的對象(行政罰法第3、7條2項、14條共犯、15及16條之應併同處罰、17 ... 3、行政罰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得於所得利益範圍內裁罰(行政罰法第15、18條) ... <看更多>
行政罰法第18條第3項 在 行政罰法第18條修正草案|本來熱門現在人氣更高|廖震說法 的推薦與評價
《下載資料取得抽獎資格》【 行政罰法第18條 修正草案資料補充】 【下載資料】☞https://lihi1.com/7Q1N0 【抽獎規則】本次同時有兩個抽獎活動,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