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勞動部在5月20日時公告了輪班間隔休息時間可彈性縮減的公司,以及必要時可在勞資雙方約定的週期內調整例假日的特殊行業,雖然影響的勞工有限,但我們還是稍微分享一下這則資訊囉~
🔍有關輪班間隔彈性措施適用範圍的增加
依照勞基法第34條規定,如果是輪班制的人員的話,原則上班與班之間應至少有11小時的休息時間,避免員工在更換班次時因為休息不夠而影響到身心健康。不過該法有一項彈性的措施,是如果經過勞動部公告後的行業或公司中的特定職務,便可以經由勞資雙方協議將輪班間隔縮減為8小時,雖然對於員工來講休息時間可能略有不足,但相對地也會增加更多排班彈性。
這次在勞動部的「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修正總說明」中,便有提到經過經濟部評估後,部分從事紙業製造的公司中的輪班人員,未來可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處理期間內或是勞資雙方協商的期間內,彈性縮減輪班間隔時間,以利造紙業者現場作業人員運作順暢。
🔍有關例假調整彈性措施適用範圍的增加
依照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原則上在每七天的週期中要有一天例假與一天休息日,並且不能讓員工連續工作超過六天。但在該法條中同樣有彈性措施,如果是經過勞動部公告的特定行業,並可由勞資雙方協議將「例假」在「於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講白一點就是可讓員工最多連續工作達到12天(假如其中2天休息日都有加班的話)。這次同樣是由經濟部評估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 如果遇到了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之需求的話,便可彈性地在七天週期內調整例假,但每年調整不得超過十二次。
這次影響到的多為紙業製造的企業員工,可能是因為當疫情升溫或有其他天災發生時,民眾往往會搶購與囤積衛生紙等民生用品,而為了讓企業增加彈性以利趕工生產,這次才會將紙製品製造業等行業增加到彈性措施的適用範圍內。除了增加彈性措施行業外,本次勞動部也重新整理了彈性措施的附件表格,並增加了公告適用範圍的歷程與字號,讓有需要的企業或人資可對照使用🙂
不過我們還是想說一下,其實在我們的網站中早就已經有整理出適用的公告文號並提供超連結至勞動部的勞動法令查詢系統了~此外,也針對個別行業加上了行業類別的說明(說明文字為參考第6次修訂的行業標準分類),希望透過對使用者友善的介面,讓有需要的讀者更快地了解這些資訊,歡迎大家多多利用我們彙整的資訊囉�(不過請勿未經同意便轉載或複製使用喔!)
https://twworkforce.com/laws/adjustment/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萬的網紅侯漢廷為民請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分享本影片,反對修惡勞基法 新版修法,挪移7休1讓勞工可連續上班12天;增加加班時數上限到54小時;輪班時間最短可縮短至8小時;做1算4的加班費變成核實計算;被砍的七天假仍未恢復。不論從什麼角度看,勞工權益大倒退。 數個月來,政府官員及豬隊友幹話連連,民進黨不思考如何把餅做大、讓企業營利進而...
輪班間隔11小時加班 在 侯漢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參與五一勞動節大遊行,爭取勞工權益,一直是我在議會的重要課題,然而許多事項礙於中央法規,難以改進。新黨自創黨便是小市民代言人,我及好友為新黨提出五大勞工政策,期盼執政黨盡速落實!
第一、 #縮短勞工工時, #刪除被民進黨修惡的勞基法:依照勞動部統計資料,在39個主要國家中,2019年我國就業者平均年工時高居第四名,甚至超過以加班聞名的日本近四百小時;2019年全年因為工作不堪負荷促發腦心血管疾病而過勞死就有15人,另有20人因此而失能,還有25人因而傷疾。因此新黨主張政府應推動修法,將民進黨修惡的「放寬加班時數上限54小時」恢復為「 #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並將「鬆綁的輪班制間隔8小時」恢復為「 #輪班制間隔至少11小時」,縮短勞工工時,避免過往一再因為過勞出現客運失事全車人員受害的悲劇。
第二、 #恢復七天國假、 #增加資淺勞工特休假:在民進黨政府砍掉勞工七天國假後,比較世界各國在同一企業任職滿一年的資淺勞工,法國、德國、英國、南韓、日本一年享有的國定假日與特休假都超過25天(當中法國更高達36天),我國勞工卻只有19天,因此新黨主張恢復勞工原本享有的七天國假,並保障轉換工作勞工權益,比照南韓,勞工轉往新企業後任職每一個月就可以享有1天特休假,滿一年時享有15天,讓需要休假的勞工可以避免過勞好好休息,有加班需要的勞工則在這些假日上班亦可多賺到加班費
第三、 #調高囤房稅率、 #加快蓋社會住宅:台灣房價漲幅遠高於其他物價和勞工薪水的漲幅,但民進黨政府無視外界建議,始終不願意調高囤房稅率,只會裝模作樣呼籲縣市政府提高房屋稅稅基,而各縣市政府礙於提高房屋稅稅基會傷及多數自住者難以輕舉妄動,此外蔡總統說好的8年完成20萬戶社會住宅,但加上包租代管至今也只完成4萬4千戶,凡此種種均導致房價房租高居不下,不僅一般民眾買不起租不起,許多小企業也因為高房租成本難以獲利,給不起員工好的薪水待遇,惡性循環。為此新黨主張在 #不增加持有單一自住房屋民眾負擔的前提下, #調高囤房稅率,並加快蓋社會住宅,使市場上房屋供給量增加,降低價格,減輕民眾與小企業的負擔。
第四、 #強化工會組織、 #降低組工會人數門檻:台灣職場上長期存有薪資不透明,勞工只能各自向雇主爭取權益的現象,雖然理論上可組工會,但法律卻規定需要30人以上才能組成,在97%企業都是中小企業的現實下,導致截至2020年底,僅6.45%受雇者能參與企業工會,為此新黨主張調降成立企業工會門檻,讓勞工有更多集體捍衛自身權益的手段。
第五、 #增加勞檢員、 #提高違反勞基法罰鍰金額下限,避免就業市場充斥違法企業:基層勞工就業時,常遇到領不到加班費也不能補休的違法黑心企業,但離職跳槽後,卻也容易在新公司遇到同樣不合理待遇,然我國勞檢員人數不足(全國僅千人),加上企業縱使被抓到違法,依法罰鍰金額介於2萬到100萬,導致許多違法企業被抓到也只會輕罰2萬,寧可平常持續違法苛待勞工。為此新黨主張,藉由 #增加勞檢員並提高違反勞基法罰鍰金額下限,讓企業不再心存僥倖違法行事,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勞工處在眾多企業都違法的惡劣環境下,只能忍氣吞聲接受不公的待遇。
.
2017年民進黨修惡勞基法,諸多議題轟轟烈烈,可惜時過境遷,勞工只能繼續默默承受。我沒有忘記、將繼續努力、只有落實政策,才能真正祝福勞工朋友們,勞動節快樂!
---
關注漢廷的生活IG
instagram.com/houhanting
關注漢廷質詢及政論影片
https://youtube.com/c/HantingHou
輪班間隔11小時加班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維護乘客與用路人的安全,時代力量提出《公路法》修法草案!」
上個月內湖一位公車司機,疑似因打瞌睡而衝撞人行道,造成 1 死 1 傷、24 台機車全倒的悲劇。事後台北市府進行勞動檢查,發現公車所屬的三重客運,違反了《勞基法》第 35 條規定,位在勞工連續工作 4 小時後,至少給予 30 分鐘的休息時間,因此開罰三重客運 40 萬元。
客運司機、公車司機過勞的問題,嚴重影響了交通安全。
但是,對比勞基法的相關罰則,《公路法》根本是輕輕放過,難怪近來違反《公路法》的件數極高!
違規大戶名單,五年來的違規次數:
三重客運: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共計131次。
基隆客運:違反《公路法》189次。
桃園客運:違反《公路法》162次。
此次肇事的三重客運,更是雙北地區 5 年來的「國道客運」違法第一名。
針對以上情況,今天上午我和 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共同召開的黨團記者會中,我們也將針對《公路法》修法,將目前不足之處一一補起,讓公共安全更有保障。
🔺每日駕車時數不得超過 8 小時
目前《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10 小時;但對比之下,《勞基法》的規定卻是不得超過 8 小時。這樣的落差,將可能導致司機處在每天都可能必須要加班的風險當中。
發生蝶戀花意外時,當時的公路總局局長、也是現任的交通部次長陳彥伯曾說:「手放在方向盤上才算工時」,然而,司機的工作出了開車之外,前後整備的時間難道不算入工時嗎?這樣的工時判定,也再一次使司機陷入過勞危險。
原規定司機每天最多的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10小時,而且連續駕車 4 小時,至少應有 30 分鐘休息,合計已達 11 小時;況且,前後整備車輛的時間,都沒有被計入,若計入的話,駕駛人正常工作時間已超出每日 11 小時以上,已嚴重違反《勞基法》規定。
因此,我們主張修正《公路法》,納入營業大客車業相關規定,將現行《公路法》駕車時間上限10小時,依照《勞基法》正常工時的基準,下修到8小時。
🔺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該有連續 10 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
目前《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19-2條的原則,是兩個工作日之間,應該要有連續 10 小時以上的休息,但是卻有例外規定,「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 8 小時以上,一週以 2 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
司機下班後,8小時若扣除掉回家通勤、吃飯、盥洗的時間,還剩多少時間可以休息?因此,我們認為,應該刪除這樣的例外規定,回歸 10 小時的輪班間隔,才能讓司機有更充足的休息時間。
🔺違反《公路法》第19-2條,將罰鍰提高 2 萬至 100 萬。
同樣都是超時工作的狀況,《勞基法》第 79 條規定,若有超時工作狀況,可罰 2 萬至 100 萬;但如果是違反《公路法》的超時工作,卻僅開罰 9 千至 9 萬元。
我們認為,同樣都是超時工作的違法樣態,應該修法一致,將超時工作的罰則從 9 千至 9 萬元,上調到與《勞基法》同樣標準的 2 萬至 100 萬元,希望能提高嚇阻力,杜絕客運業者屢罰不改的狀況。
-
客運司機、公車司機過勞的問題,不只是單純的勞工權益問題,更攸關所有人的交通安全。
為維護乘客與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我們將具體提出修法草案,希望能從根本、從法源,進一步保障司機的勞動權益,才能避免未來可能的交通安全風險!
輪班間隔11小時加班 在 侯漢廷為民請命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歡迎分享本影片,反對修惡勞基法
新版修法,挪移7休1讓勞工可連續上班12天;增加加班時數上限到54小時;輪班時間最短可縮短至8小時;做1算4的加班費變成核實計算;被砍的七天假仍未恢復。不論從什麼角度看,勞工權益大倒退。
數個月來,政府官員及豬隊友幹話連連,民進黨不思考如何把餅做大、讓企業營利進而提高員工福利,只想著讓資方去剝削員工。顯示著對勞工的背叛,對拚經濟的無能。
國民黨與時代力量許多委員都積極反對修惡勞基法,給予肯定,但請兩黨須堅持到最後一刻,切莫功虧一簣。更須提出相對主張,讓資方願意信任、有方式營利並照顧勞方。
宋太宗給天下官員的戒石銘:「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 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一旦選舉經費仰仗財團,選後難不為財團說話。過去國民黨如此,當今民進黨也如此。成了:爾俸爾祿,財團贊助,勞方易虐,資方難欺。
我從2015年就支持恢復七天假,至今依然。
我個人認為政府應該要朝以下方向修改勞基法:
提高基本工資與加薪正常化。
恢復七天假。
勞基法增加服務業專章。
加班費統一為2倍計算。
上班單周40工時、排班間隔至少11小時。
並且一定要落實勞檢、監督企業如實申報員工薪資,不偽造、變造員工出勤紀錄,如實發放員工應得的加班費,企業違反勞檢之罰款交還給員工,而非充公。
關於是次修法詳細的文章與一小時的討論影片,請看:
文章
https://goo.gl/41XKpi
探討七天假、7休1、加班上限與縮短排班間隔
https://goo.gl/ya86PW
探討7休1、特休假、勞資會議
https://goo.gl/dgyQPS
※
最後周星馳橋段靈感來源於粉絲留言,同為星爺粉絲,星爺電影領先20年啊...
輪班間隔11小時加班 在 民主進步黨- 【8小時?11小時?輪班間隔休息到底怎麼算?】 的推薦與評價
未來勞基法修法施行落實後,將確立輪班制勞工將享有間隔11小時的休息時間,僅在面臨特殊狀況與需求,容許例外的輪班 ... 非輪班制為每日工作8 小時,最多加班4 小時.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