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法令迂腐莫過於此!
如果這類型的行車記錄器,是利用穿鎖的方式破壞帽體,或許會有安全的疑慮!現在的行車記錄器都是用沾黏的方式,騎士若車禍多半就噴掉了,請問你是如何造成騎士的頸部傷害?現在政府當局只要有依據的法令,就拿來取締,就拿來賺罰金斂財!這就是台灣政府的腐敗真象!請問你是測試過有騎士因此造成頸部受傷?有哪起交通意外事故鑒定是因此而造成騎士傷殘?官員們你們是兩輪族嗎?
……………..
最近,則是有民眾詢問
加裝攝影機於安全帽上,是否合法?
警政署從兩個面向來回覆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款
簡而言之,佩戴的安全帽要合乎CNS安規且配件齊全,不能有變更帽體
而這可能也意味著,如果是戴水貨未經檢驗的帽子,會被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舉發之
2.CNS 2396 4.6
安規的部分,警政署則依據標檢局的函文意見,引述這一條目的安規內容,並且把判定是否違反4.6,交由標檢局認定,若認為屬變更帽體,同樣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開罰
不過,在此公文上,並未完整陳述,只有前半段,而4.6的完整內容為帽殼之外表面上,不得有超過5mm以上之外突起物,但設於防護頭盔後方供護目鏡固定用之可拆式裝備或受到衝擊時可以很容易脫開之裝備,以及裝面罩佩於於帽殼上之裝置、面罩之固定裝置與護耳裝置,經加工使其成光滑之流線型者,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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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款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在交通委員會,針對公車司機勞動權益、電動公車的佈建速度、自行車道不連貫的問題、以及士林北投的行人安全,跟交通局長與公運處長討論,希望能夠一步一步改善台北市的交通環境。
1️⃣ #公運處長也承認公車司機過勞!如何改善司機勞動條件?
上個月 #內湖公車車禍 造成一死一傷,引發社會大眾的關注,再度凸顯出公車司機過勞的問題。在交通委員會上,就連公運處處長也承認,公車司機仍有過勞的狀況。
而現行無論透過稽查與裁罰來遏止業者違規、或是加強招聘新司機以改善人力短缺,司機都還是有過勞的情況,就代表目前 #政府把關公車安全與司機勞權的制度,仍是 #漏洞百出。我在現場立即要求, #公運處在三個月內提出司機勞動條件改善報告,不能再放任遺憾的事件發生了。
2️⃣ #在2030年全面改為電動公車,台北市來得及嗎?
台北市目標在2030年,將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從數據來看,從2017年到2019年之間,#平均每年僅有16輛燃油公車汰換為電動公車;台北市總共有3500輛公車,要在未來十年內逐步汰換,換算下來 #每年需要汰換350輛,才趕得上2030年公車電動化的目標!
此外,公車停放的場站與起迄點,也需要 #加速建置充電設備,才有辦法讓電動公車上路更順利,我要求公運處兩周內提出相關規畫,一定要提早佈建,讓電動公車政策能真正落實!
3️⃣ #自行車道不連貫!擴大設置自行車道前,要先提解方!
台北市的自行車道,長期存在一個問題:自行車專用道一般是劃設在人行道的最外側、公車亭也設在人行道的最外側, #自行車專用道被公車站給隔了開來,自行車騎士該怎麼騎呢?
直直往前騎經公車站,容易撞到人;往馬路最外側車道騎,反而危險;如果繞開人多的公車站、往一旁人行道騎,卻會因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一項第五款而 #被罰款。
就有自行車騎士跟我反應,他就因為這樣被罰過,以後經過公車站都只用牽車的方式走過去。我想,這樣的折衷做法,長遠下來還是會影響到民眾使用自行車道的意願。
交通局長現場答應,會在年底前完成通盤檢討、並提出解決方案。
4️⃣ 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士林北投推動速度要加快!
交通局推動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希望讓台北成為 #對行人更友善的城市。
然而,不僅交通改善工程施作里數比例, #士林與北投雙雙吊車尾,其餘行政區均在八成以上、士林卻僅有七成、北投更僅有六成;在發生事故次數最高的前18個鄰里中,更有 #接近4成集中在士林與北投。
我希望交通局不要漠視士林北投的行人安全,強化士林北投的交通改善工程,給民眾安全的鄰里交通環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款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北市酒駕拒測率已破10% 議員要求拿出具體辦法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議員潘懷宗指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每年花40萬元經費作反酒駕宣導,但近幾年酒駕拒測件數卻愈來愈多,到今年4月底,拒測比例已高達11%,平均十人就有超過一人拒測,拒測率高達11.13%,市府應拿出更積極的作為,別讓臺北市蒙上酒駕之都的惡名!
潘懷宗議員指出,酒駕肇事的結果幾乎可等同於隨機殺人,有多少家庭因此飛來橫禍而破碎,雖然中央現在擬提高罰則,將9萬元罰緩調高到18萬元,盼能因此增加威嚇作用,但拒測也可能將成為富人的特權。依照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提供資料,酒駕拒測件數已從103年409件、104年689件、105年1047件、今年光是1至4月就有435件拒測;酒駕拒測比例更從103年4.04%上升到今年11.13%,相當於平均十人就有超過一人拒測,非常誇張!
他解釋,因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賦予民眾有拒絕酒測之權利,且酒駕5年內酒駕累犯者,即處以最高額之9萬元罰鍰,部分「有心」違規民眾寧願選擇「拒測」來規避刑責,等於是「有錢就可逃避處分」! 此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規定,警方在民眾闖越酒測攔檢點後,才能開罰或追車,造成部分酒駕者在哨點前轉向或停車,躲取締花招百出。對此,潘懷宗議員要求臺北市警局盡快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建議修正相關法令,對於酒駕累犯者,不得拒絕酒測並得強制抽血檢測,以有效遏止酒駕及肇事案件一再發生。他並提到,在法令修改前的空窗期,臺北市身為首善之都,應研擬相關防堵措施,別讓酒駕者心存僥倖,讓一樁又一樁的酒駕事件毀了無數個幸福家庭!
此外,潘懷宗並提到,近五年,平均每一年就有11,169件酒駕事件在臺北市被查獲,相當於平均每天在臺北市都會發生31起酒駕事件,這是非常可怕的數字,臺北市每年花40萬經費宣傳反酒駕,今年更向中央申請核定120萬元,潘懷宗認為,如果一直沒有實際成效,是否考慮直接幫稽查員警加薪,更能直接反饋給民眾?
最後,潘懷宗議員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但,依照台北市交通裁決所提供資料顯示,近年來,每一年酒駕遭裁罰未結案件數愈來愈多,每年未結案件比例更從103年6%,一路上升到144%,意味著錢收不到,光拿到債權憑證的情況愈來愈嚴重!潘懷宗認為酒駕行為惡性重大,針對酒駕違規又惡意不繳罰緩的民眾,北市交通裁決所催收課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應拿出因應作法,遏阻酒駕歪風!
https://times.hinet.net/news/21719782
#拒絕酒駕
#行車安全
#士林北投
#潘懷宗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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