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最新大法官解釋及相關法律,整理人民不服行政處分或行政措施的救濟(行政爭訟)途徑:
1、就公務人員而言(重要考點,請注意!)
(1)、不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包括記過、記大過丶申誡丶考績評定、有法規依據之書面或口頭警告、有關財產上的加班費、補助費之核定⋯等),依據釋字第785號解釋均改認為行政處分----->復審(考試院保訓會)----->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不服服務機關之工作條件、管理措施(包括主管調任非主管而不影響其官職等及陞遷序列者)----->申訴(向其服務機關)------>再申訴(向保訓會)之救濟。
(3)、不服公務員懲戒法院之懲戒裁判得上訴、抗告(一級二審),不服確定終局判決----->具有法定原因向公務員懲戒法院聲請「再審」。
2、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而言
(1)、律師比較特殊(釋字378號):律師不服司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相當高等法院之判決)----->向司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起「覆審」(相當最高法院終審判決)
(2)、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釋字295號):不服各主管行政機關之懲戒(停業、撤照)之行政處分,向懲戒之原主管機關(如會計師向財政部、醫師向衛福部)提起「覆審」之救濟(此覆審乃相當於訴願程序)----->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學生而言
(1)、中、小學生不服退學或類此處分(釋字382號)、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先向學校申訴(再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2)學生不服學校敎師學業成績之評量(此法律定性並非行政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3)大學學生不服行政處分或公權力措施(釋字684號):申訴------>訴願---->行政訴訟,但中小學學生之行政爭訟,仍然適用釋字第382號解釋,僅限於退學、開除、強制長期休學等類此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4)釋字第784號解釋:各級學校之學生不服學校的敎育或管理措施,損害其「權利」,各級學生的學生,均得就相關措施,依行政爭訴法規定,提起相應的救濟,沒有予以限制的必要,於比範圍內釋字第382號解釋應予變更。(重要考點,請注意!)
4、敎師
(1)公立學校教師不服停聘、解聘、不續聘之行政處分或具體措施(曠職登記、扣薪、留支原薪、敎師評量):釋字736號解釋,當事人的自由選擇權下列救濟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2)私立學校與教師為私法契約關係,敎師不服該私立學校停聘、解聘、不續聘之私法上意思表示,依敎師法第42(條規定,得自由選擇下列救濟途徑:
A、申訴、再申訴、民事訴訟
B、申訴、民事訴訟
C、民事訴訟
(3)各公立學校不服敎育部再申訴之終局決定,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此乃教師法之特別行政救濟制度(最高行政法院106年6月聯席會議決議)。(重要考點,請注意!)
(4)公立高中以下的敎師:不服學校之「年終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之懲處」即記過、申誡之懲處,影響教師之升遷介聘、財產之權,教師不服得依敎師法之規定,自由選擇以下之救濟:(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5、受刑事羈押之被告(釋字720號):準用刑事訴訟法,向裁定羈押之法院提起「準抗告」之救濟。
6、受刑人
(1)、不服法務部否准假釋之決定(釋字691號),依據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依法向監獄機關之上級提出「復審」(相當於訴願)之救濟,不服復審決定後得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受刑人不服監獄之處分或管理措施其影響權益並非輕微者,依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提出陳情,並得向其監督機關提出申訴(相當於訴願)之救濟,受刑人不服申訴之決定得於30日內,準用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釋字755號)。
7、人民不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政罰案件:準用刑事訴訟法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抗告(一級二審)。
8、軍人及役男(釋字第430、459號),不服核定退伍、體位判定之行政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9、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不服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所發布之都市計畫,認為有權利或一定期間內有權利之損害,不論其都市計畫之性質,均得依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向都市計畫所在地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之救濟。(重要考點,請注意!)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釋字784 #學生可以告學校?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
「釋字382」的推薦目錄:
- 關於釋字382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釋字382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釋字382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釋字382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釋字382 在 少康戰情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釋字382 在 少康戰情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釋字382 在 [ 問] 行政法Beliehene與釋字382問題~ - 精華區Examination 的評價
- 關於釋字382 在 Sense思法人- -【學生之行政爭訟權利】- 釋字第382、684 的評價
- 關於釋字382 在 大法官釋憲!學生不服受懲可和學校打官司 中視新聞20191026 的評價
- 關於釋字382 在 我的絕色總裁未婚妻ptt - 欣可小說 的評價
釋字382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近來國內高中學生之行政爭訟車件,例如今天的高雄鳳山高中丶台北松山高中丶花蓮高中學生不服學校敎育或管理措施的救濟。
各位準備考試請注意:釋字382丶684丶784號!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5日電)近年學權萌芽,時有學生透過訴願、訴訟等方式,挑戰不合時宜校規。民進黨籍立委張廖萬堅、范雲今天呼籲完善學生申訴制度,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已徵詢法界意見研議相關修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教育部做專題報告,張廖萬堅質詢時提到,近來屢有高中生「以身試法」,例如台北市松山高中學生認為早自習非學習節數,遲到不能記警告,訴願成功,讓校方修改校規。花蓮高中學生也不服朝會未到記警告,卻遭法院一審判決敗訴,但學生仍要上訴。
張廖萬堅表示,近年學權逐漸萌芽,包括體罰、髮禁、服儀等議題,都受到關注,教育部應該完備相關申訴管道,不要讓學生非得走向訴願、訴訟等途徑。他認為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沒有「再申訴」制度,且相關法規對於哪些案件可以申訴,規定仍不夠明確,申訴期限也不一致,有些縣市是20日,有些則是30日。
民進黨籍立委范雲也認為,高中學生申訴機制各地、各校都不同,讓學生無所適從,且未考量學生特性,機制不夠友善,例如申評會沒有保障友善的表意空間、未善盡保密義務等,就曾發生申評會上,學生被要求向在場所有教職員道歉。
對此,潘文忠表示,教育部近期針對相關機制,有找法界研議,準備提出修法草案。他認為相對於「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這一些方面相對不足,例如缺乏再申訴程序。
潘文忠表示,未來會讓相關法規更為完備,對申評會受理的申訴樣態,不會設定地太窄。申訴期限也會跟各縣市會商,建立一致性規範,提出合理的期程。
潘文忠表示,近來在服儀等議題討論中,教育部的立場都希望學校在討論校規時,應符合民主法治精神,讓學生透過合理途徑參與、表達意見,逐步與校方形成共識。
釋字382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依最新大法官解釋及相關法律,整理人民不服行政處分或行政措施的救濟(行政爭訟)途徑:
1、就公務人員而言
(1)、不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包括記過、記大過丶申誡丶考績評定、有法規依據之書面或口頭警告、有關財產上的加班費、補助費之核定⋯等)----->復審(考試院保訓會)----->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不服服務機關之工作條件、管理措施(包括主管調任非主管而不影響其官職等及陞遷序列者)----->申訴(向其服務機關)------>再申訴(向保訓會)之救濟。
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之相關措施,權利受到損害或有主張權利之必要,並不排除於再申訴之後提起行政訴訟之救濟,以符立法保障人民權利的意旨。
(3)、不服公務員懲戒法院之懲戒裁判得上訴、抗告(一級二審),不服確定終局判決----->具有法定原因向公務員懲戒法院聲請「再審」。
2、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而言
(1)、律師比較特殊(釋字378號):律師不服司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相當高等法院之判決)----->向司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起「覆審」(相當最高法院終審判決)
(2)、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釋字295號):不服各主管行政機關之懲戒(停業、撤照)之行政處分,向懲戒之原主管機關(如會計師向財政部、醫師向衛福部)提起「覆審」之救濟(此覆審乃相當於訴願程序)----->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學生而言
(1)、中、小學生不服退學或類此處分(釋字382號)、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先向學校申訴(再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2)學生不服學校敎師學業成績之評量(此法律定性並非行政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3)大學學生不服行政處分或公權力措施(釋字684號):申訴------>訴願---->行政訴訟,但中小學學生之行政爭訟,仍然適用釋字第382號解釋,僅限於退學、開除、強制長期休學等類此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4)釋字第784號解釋:各級學校之學生不服學校的敎育或管理措施,損害其「權利」,各級學生的學生,均得就相關措施,依行政爭訴法規定,提起相應的救濟,沒有予以限制的必要,於比範圍內釋字第382號解釋應予變更。
4、敎師
(1)公立學校教師不服停聘、解聘、不續聘之行政處分或具體措施(曠職登記、扣薪、留支原薪、敎師評量):釋字736號解釋,當事人的自由選擇權下列救濟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2)私立學校與教師為私法契約關係,敎師不服該私立學校停聘、解聘、不續聘之私法上意思表示,依敎師法第33條規定,得自由選擇下列救濟途徑:
A、申訴、再申訴、民事訴訟
B、申訴、民事訴訟
C、民事訴訟
(3)各公立學校不服敎育部再申訴之終局決定,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此乃教師法之特別行政救濟制度(最高行政法院106年6月聯席會議決議)。
(4)公立高中以下的敎師:不服學校之「年終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之懲處」即記過、申誡之懲處,影響教師之升遷介聘、財產之權,教師不服得依敎師法之規定,自由選擇以下之救濟:(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5、受刑事羈押之被告(釋字720號):準用刑事訴訟法,向裁定羈押之法院提起「準抗告」之救濟。
6、受刑人
(1)、不服法務部否准假釋之決定(釋字691號),依據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依法向監獄機關之上級提出「復審」(相當於訴願)之救濟,不服復審決定後得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受刑人不服監獄之處分或管理措施其影響權益並非輕微者,依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提出陳情,並得向其監督機關提出申訴(相當於訴願)之救濟,受刑人不服申訴之決定得於30日內,準用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釋字755號)。
7、人民不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政罰案件:準用刑事訴訟法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抗告(一級二審)。
8、軍人及役男(釋字第430、459號),不服核定退伍、體位判定之行政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9、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不服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所發布之都市計畫,認為有權利或一定期間內有權利之損害,不論其都市計畫之性質,均得依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向都市計畫所在地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之救濟。
釋字382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釋字784 #學生可以告學校?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志祺七七 の 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各節重點:
00:45 學生被記過為什麼要釋憲?
02:33 學生以前不能告學校?
04:18 反對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5:19 支持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6:24 我們的觀點
07:56 提問
08:31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羊羊
|腳本: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永鴻
|剪輯助理:絲繡 & 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釋字第784號解釋:http://bit.ly/2S5BEb0
→ 張〇〇案聲請書:http://bit.ly/2r35G3Q
→ 傅如君案聲請書:http://bit.ly/2S7CBiP
→ 釋字784號解釋:每位學生都有訴訟權:http://bit.ly/34ynTnE
→ 784號解釋文的五件事:http://bit.ly/2r86EMk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解釋摘要-各級學校學生之行政爭訟權案:http://bit.ly/2SaOiFk
→ 【釋字784】推翻釋字382!不只是退學,學生只要權利受侵害就可以救濟?:http://bit.ly/2sH620I
→ 法律白話文》校園裡的翹翹板: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http://bit.ly/35zRluT
→ 學校裡的特別權力關係,有多特別?:http://bit.ly/38RPCmw
→ 釋字第684號解釋:http://bit.ly/2M8PFRd
→ 釋字第382號解釋:http://bit.ly/2PyNmJu
→ 台灣報 王瀚興/釋字784號是鬆綁學生訴訟權 還是貓放老鼠? 百家樂:http://bit.ly/2S3vF6r
→ 「釋字784是在哈囉?」學生的訴訟權,不會讓教師不知道怎麼教:http://bit.ly/2rXkGAN
→ 大法官釋字784號 教部:更能保障學生權利:http://bit.ly/34uTC95
→ 法院介入、教官退出 釋字784後 誰護校園秩序:http://bit.ly/2tv0qa8
【 延伸閱讀 】
→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臉書貼文:http://bit.ly/2M5DSDp
→ 【極憲解析】特別權力關係何時才能掃進歷史的塵埃?(釋字第736號解釋評析):http://bit.ly/2EtaLFV
→ 因病補考成績打7折!釋字784申請人傅如君從國中到大學的釋憲之路:http://bit.ly/34txP1z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如有業務需求,請洽:hi77@simpleinfo.cc
釋字382 在 少康戰情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看更多本集精彩內容(上):https://youtu.be/ogQAphs6Xho
看更多本集精彩內容(下):https://youtu.be/YaKBL9zJDVs
今日議題:共機譏:你真牛逼,還中華民國呢 反台獨越演越烈?共機又來還嗆我軍牛逼 年輕氣盛兩軍對峙恐擦槍走火?共軍新聞稿“戰機航跡丈量祖國大好河山” 文攻共兇?中共轟-6K戰機繞島巡航 大陸制空制海兩岸危機逼近?兩韓峰會牽動東亞局勢 共機繞島逼台低頭讓美表態?教部傳認定遴選程序重大瑕疵 “拔管”逼台大重投票?台大重申:遴選無疑義 吳茂昆有種拔管?以拖待變?拔管扯獨董陽明大學照著辦 蔡政府膽敢搞雙重標準?藍委爆先卡管再查遴選不公 民進黨備妥拔管劇本?釋字382號指公立學校屬機關 藉行政程序法拔管?
✔密切鎖定【少康戰情室】訂閱➔http://bit.ly/2fXdOIH
每週一至週五 TVBS 56台首播
●按讚粉絲頁:http://bit.ly/2fMs1us
釋字382 在 少康戰情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日議題: 濺血!警察、記者遭毆 八百壯士解散軍改暢行無阻?政府失信逼退役軍人上街頭 捍權益爆衝突無人願意?八百壯士衝立院陳抗濺血 年改若更好誰還想上街?揮拳、腳踹、聲嘶力竭 白髮老兵不退嘆官逼民反?退役軍人逼上街頭淪無差別攻擊 蔡政府還冷言冷語?蔡英文:政府不會在暴力下低頭 軍改硬上兌現選票?陳家欽指理解陳抗但暴力不得不抓 衝突逾越尺度?嚴德發批造成社會負面觀感 脫序打警、記者、闖醫院?吳斯懷為脫序暴力鞠躬道歉 組糾察隊防再釀憾事?吳斯懷怨蔡政府不溝通 軍改急出立院逼出群情激憤?公聽會草率結束爆”圍城” 蔡政府傾聽聲音攏係假?軍改公聽會只能發言8分鐘 坐實民進黨傲慢打假球?
◆警察被迫站第一線還被打 年改砍見骨還不算危勞?蔡政府分化式年改 釀現役退役矛盾?軍人警察衝突?葉俊榮譴責毆打警察、媒體 暴力衝突跨越民主紅線?府發言人:警政單位要強化作為 譴責警察執法軟弱?軍改抗議ING!繁重情務警察也累了 年改最大輸家?反年改:已經申請到5月底 最會溝通政府竟怕陳抗?徐國勇:擬提襲警罪加重刑責 民進黨當家搞威權統治?昔太陽花衝立院、佔政院無罪 今公民不服從群起效尤?蔡政府第一份公文撤告太陽花 埋下陳抗失控導火線?軍人年改沒15分鐘就散了 初審無進度七月還要硬上?年改、課綱、一例一休… 過水公聽會逼民上街全武行?
◆警察推擠中崩潰流下男兒淚 軍警一家變敵我誰害的?府發言人:警政單位要強化作為 譴責警察執法軟弱?藍委要求盡快放人 勿禮遇太陽花重懲退軍雙重標準?退軍嗆:要的不是錢是尊嚴 政府逼上絕路不得不反?綠委籲取消路權、北市府說不 擋退軍上街民主倒退?八百壯士三度道歉:錯誤中學習 還路於民補破網?蔡政府分化式年改 釀現役退役矛盾?軍人警察衝突?
◆共機譏:你真牛逼,還中華民國呢 反台獨越演越烈?共機又來還嗆我軍牛逼 年輕氣盛兩軍對峙恐擦槍走火?共軍新聞稿“戰機航跡丈量祖國大好河山” 文攻共兇?中共轟-6K戰機繞島巡航 大陸制空制海兩岸危機逼近?兩韓峰會牽動東亞局勢 共機繞島逼台低頭讓美表態?教部傳認定遴選程序重大瑕疵 “拔管”逼台大重投票?台大重申:遴選無疑義 吳茂昆有種拔管?以拖待變?拔管扯獨董陽明大學照著辦 蔡政府膽敢搞雙重標準?藍委爆先卡管再查遴選不公 民進黨備妥拔管劇本?釋字382號指公立學校屬機關 藉行政程序法拔管?
今日來賓:
電話連線:八百壯士副指揮官 吳斯懷
立法委員(民)林俊憲
資深媒體人 楊文嘉
社運人士 鄭村棋
立法委員(國)賴士葆
國民黨發言人 鍾沛君
資深媒體人 唐湘龍
✔密切鎖定【少康戰情室】訂閱➔http://bit.ly/2fXdOIH
每週一至週五 TVBS 56台首播
●按讚粉絲頁:http://bit.ly/2fMs1us
釋字382 在 Sense思法人- -【學生之行政爭訟權利】- 釋字第382、684 的推薦與評價
784號解釋如同釋字第684號解釋般,不以學校行為之性質,作為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的依據,而將得否提起行政爭訟回歸「權利是否受損」即: 「各級學校」 ... ... <看更多>
釋字382 在 大法官釋憲!學生不服受懲可和學校打官司 中視新聞20191026 的推薦與評價
一名學生,因為叼菸被記小過、無照騎車被記大過,他不滿提訴訟都輸,聲請釋憲,原本 釋字382 號認為,要足以影響學生身分、及受教權才符合,大法官 ... ... <看更多>
釋字382 在 [ 問] 行政法Beliehene與釋字382問題~ - 精華區Examin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抱歉我又來灌水了 XD
發問的關鍵字:
公權力委託人vs第三人
權限委任機關vs相對人
學生退學救濟與釋字382號
頁數:(97年林清編)行政法課本2-20頁附近
===============================================================我是分隔線===
目前所知 (我想也許我應該把我知道的打上來也許問起來比較具體。)
公權力委託人Beliehene vs 第三人之救濟(以私立學校為例)
Beliehene的法源:行程法第16條(行政機關得以權限一部分交託給民間團
體個人)
其救濟程序是:
1‧地位: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Beliehene具有機關地位
2‧訴願:依訴願法第10條:其訴願管轄範圍,向委託機關提訴願。
3‧訴訟:依釋字269及訴訟法第25條:Beliehene具有行政訴訟當事人的能力
且Beliehene得為行政訴訟之被告。(所以私立大學可為被告。)
4‧國賠:依國賠法第4條及第2條:視行使Beliehene權力之人員為委託機關之
公務員,且委託機關為義務賠償機關。
權限委任 vs相對人之救濟 (以公立學校為例)
委任的法源:行程法第15條:行政機關得以權限一部份委託所屬下級機「關」。
問題一:釋字382說:公立學校為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之機「構」,具有「機關」地位。
1‧所以公立學校是因為有機關地位,才可以委任囉?
2‧所以公立學校不是教育部下級機關,只是具有機關地位的機構?
2‧訴願:依訴願法第8條,向委任機關或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3‧訴訟:依訴訟法24條,不服訴願之訴訟,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為被告
問題二:被告是那個公立大學還是教育部呢?
4‧國賠:
問題三:我找不到答案不知義務國賠機關是誰Q_Q
是1都要賠,2公立大學,3教育部?
(雖然實務常常是「尊重學校自制和專業圈叉之裁量權,
所以就……嗯。此為判斷餘地云云。)
問題四:釋字382中間說
“申述終了前,宜停止原處分之執行。一旦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則執行原處分
不受影響。”
這句話有沒有前後矛盾啊?
1‧既然停止執行了,怎麼會沒有影響呢? Q_Q還是另有深意?
2‧如果訴訟打贏了(假如啦),原處分會不會有影響?
以上又是冗長發問,感謝您的耐心與愛心 (跪) > <lll
--
https://myurl.com.tw/84ke 我的陽春投影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75.124
※ 編輯: writers 來自: 61.31.175.124 (09/22 12:49)
> -------------------------------------------------------------------------- <
作者: chris211 (真澄)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 問 ] 行政法Beliehene與釋字382問題~
時間: Sun Sep 23 00:28:10 2007
推文打錯都不能修囧
針對釋字462公私立大學行使公權力的不同列一個表給您,
小的也是今年才上林清的課,如果板上各位覺得回答有問題還請不吝指導
釋字462:對公立學校而言,不得以公權力委託或行政委託說明其性質。
在行政法學理上性質屬行程法15條1項之權限委任。
區別 公立大學 私立大學
A.依據法條 行程法§15I 行程法§16
B.型態 委任 行政委託
C.救濟依據 訴願法§8 訴願法§10
D.訴願對象 受委任機關 教育部(訴願法§10)
或直接上級機關(訴願法§8)
E.訴訟對象 公立大學本身(行訴§24) 公權力受託人(行政訴訟法§25)
F.國賠義務機關 公立大學本身(國家賠償法§2) 原委託機關(國家賠償法§4)
問題一,
公立學校的上級機關本來就是教育部,應適用行程法15條1項
問題二,
被告為原處份機關,故為公立大學本身。
問題三,
國賠同上一問題答案。
問題四,
抱歉我還沒學到這邊 xd 但是你說的部份我在林清的課本也找不到
另請好心人回答吧~
※ 引述《writers (牧場裡的迷你馬)》之銘言:
: 抱歉我又來灌水了 XD
: 發問的關鍵字:
: 公權力委託人vs第三人
: 權限委任機關vs相對人
: 學生退學救濟與釋字382號
: 頁數:(97年林清編)行政法課本2-20頁附近
: ===============================================================我是分隔線===
: 目前所知 (我想也許我應該把我知道的打上來也許問起來比較具體。)
: 公權力委託人Beliehene vs 第三人之救濟(以私立學校為例)
: Beliehene的法源:行程法第16條(行政機關得以權限一部分交託給民間團
: 體個人)
: 其救濟程序是:
: 1‧地位: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Beliehene具有機關地位
: 2‧訴願:依訴願法第10條:其訴願管轄範圍,向委託機關提訴願。
: 3‧訴訟:依釋字269及訴訟法第25條:Beliehene具有行政訴訟當事人的能力
: 且Beliehene得為行政訴訟之被告。(所以私立大學可為被告。)
: 4‧國賠:依國賠法第4條及第2條:視行使Beliehene權力之人員為委託機關之
: 公務員,且委託機關為義務賠償機關。
: 權限委任 vs相對人之救濟 (以公立學校為例)
: 委任的法源:行程法第15條:行政機關得以權限一部份委託所屬下級機「關」。
: 問題一:釋字382說:公立學校為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之機「構」,具有「機關」地位。
: 1‧所以公立學校是因為有機關地位,才可以委任囉?
: 2‧所以公立學校不是教育部下級機關,只是具有機關地位的機構?
: 2‧訴願:依訴願法第8條,向委任機關或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 3‧訴訟:依訴訟法24條,不服訴願之訴訟,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為被告
: 問題二:被告是那個公立大學還是教育部呢?
: 4‧國賠:
: 問題三:我找不到答案不知義務國賠機關是誰Q_Q
: 是1都要賠,2公立大學,3教育部?
: (雖然實務常常是「尊重學校自制和專業圈叉之裁量權,
: 所以就……嗯。此為判斷餘地云云。)
: 問題四:釋字382中間說
: “申述終了前,宜停止原處分之執行。一旦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則執行原處分
: 不受影響。”
: 這句話有沒有前後矛盾啊?
: 1‧既然停止執行了,怎麼會沒有影響呢? Q_Q還是另有深意?
: 2‧如果訴訟打贏了(假如啦),原處分會不會有影響?
: 以上又是冗長發問,感謝您的耐心與愛心 (跪) > <lll
--
只有吃與大航海時代online日版
https://imusam.blog23.fc2.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37.112
※ 編輯: chris211 來自: 59.105.137.112 (09/23 00:29)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