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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一次上手算!但希望永遠用不到的便利貼】
群創光電上禮拜五(5/18)傳出資遣72人的新聞,據報載群創已向主管機關申報資遣。
雖然沒有民眾來做法律諮詢,不過也以這次的資遣事件來解說一下,突然被告知資遣的時候,可以爭取的離職金內容有什麼。
一、預告期間:
1. 被告知資遣的時候,理應要有一個緩衝期間,就如同我們自己申請離職時,必須提前告知老闆一樣的道理。而這個在勞基法規定的一定期間如下:
(1) 年資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老闆應於10日前預告。
(2) 年資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
(3) 年資三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
2. 這個期間的重要性在於,在這些預告期間當中,被資遣的員工可以請有薪假出去面試,一個禮拜最多可以請到兩天,讓勞工可以盡快的找到下一份工作,生計不會因此受影響。
3. 若老闆是要勞工立即走人,而沒有這個緩衝期間,老闆也必須給足這些預告期間的薪水。
二、加班費、補休、未休完之特休假:已經加過的班,當然要計算加班費!除次之外,還沒休的補修和特休也記得要換算成薪資跟老闆要。
三、資遣費:
算資遣費之前,首先要算的是平均薪資,也就是離職日往前推六個月應領薪資的平均。
實務上我就曾看過有些老闆會以扣掉員工勞健保自付額以後的實領薪資計算平均薪資,非常的不合理也不合法!
另外更常發生糾紛的是雇主時常以其他名目,例如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等等扣除後再計算平均薪資,但只要符合「經常性」以及「對價性」(有付出勞力就會有錢)的特性,就應計入工資。
接著再以年資計算可以領多少資遣費,原則上新制退休金上任後,每滿兩年的年資可以領一個月的平均薪資做為資遣費,以此類推。完整的計算方式是:平均薪資×1/2×【年+(月+日÷30)÷12】,算出來的這個數字(法律上稱之為基數)再乘上平均薪資即可。
*例如年資是3年6個月又15天的話,平均薪資為30,000元,資遣費的計算就是:30,000元×1/2×【3年+(6個月+15天÷30)÷12】=30,000元× (1又37/48) ≒53,124.9元
四、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當勞工是非自願離職,也就是被資遣的時候,依法可以請求老闆開立一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裡面也要寫明老闆是用哪一個法定理由來資遣員工。
勞工朋友們可以再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再去申請最多六個月失業津貼,失業津貼的數額則是以資遣前的六個月「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以上所說的是新制退休今上路以後的資遣費計算方式,適用舊制退休金的朋友,其實就是把平均薪資後面的1/2拿掉(其實就是拿比較多)。
*從看到新聞到出來這則便利貼的時間大約只有一天,如果沒有超強設計師撐著我,我也趕不出來。所以如果有更進一步的問題需要詢問的話,歡迎攜帶相關資料來預約法律諮詢,讓我有機會可以跟您做更進一步的說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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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港。故 kongguh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持續十天的海麗邨工潮本月5日結束。在各方壓力下,原屋邨外判清潔商向20多位工友歸還大部分遣散費,並答應加薪訴求。 在這場工潮之中,我們發現一個頭戴漁夫帽、相信是最大年紀的工友-78歲的鄧英標(鄧伯)。十天抗爭裡,總會見到他瘦弱的身影。他不是走在最前,但永遠都出現在集會中;他未必會高叫口號,但他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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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十天的海麗邨工潮本月5日結束。在各方壓力下,原屋邨外判清潔商向20多位工友歸還大部分遣散費,並答應加薪訴求。
在這場工潮之中,我們發現一個頭戴漁夫帽、相信是最大年紀的工友-78歲的鄧英標(鄧伯)。十天抗爭裡,總會見到他瘦弱的身影。他不是走在最前,但永遠都出現在集會中;他未必會高叫口號,但他無聲卻有力地抗爭。記者走進人堆中與他攀談,他有條不紊地道出自己的故事。
「兩個子女『讀書唔成三大害』,無辦法啦!」鄧伯無奈地說。
鄧伯並非獨居老人,他一家四口住在海麗邨,可惜膝下一對兒女未能照顧老人家,有時還要他「倒貼」生活開支,令鄧伯近80歲高齡仍要打工維生。為了節省交通費用,他選擇在自己居住的屋邨做清潔工,至今已超過三年。每天工作八小時,每星期工作六天,不但要打掃邨內公共地方和清理花槽垃圾,還要在大型垃圾站內「打點」,換來的是每月八千多元的收入。
屋邨的大型垃圾站,除了有來自邨內的垃圾,附近屋苑的大型傢俱亦會被「有意」地丟棄在此,當中包括床褥、沙發和衣櫃等。鄧伯每日的工作,就是要將這些大型垃圾整齊地疊高,以免因阻礙居民而被投訴。對一個將近80歲的長者來說,這無疑是一份苦差:「我肯定要用好多力,無力點搬得郁?辛唔辛苦大家都知,唔使我多講。」
除了花力氣,搬抬大型傢俱亦有很高危險性。去年十月初,他如常整理這些雜物時,便被一個放在約四尺高位置的座廁弄傷了左腳:「唔知點解有人丟咗個馬桶喺上面,又用床單遮住,我一扯張床單,『砰』一聲個馬桶就跌咗落嚟,撞到左腳膝頭,洗傷口時醫護人員話見到骨,要縫兩針。」
然而,當鄧伯拿醫生紙給主管請假時,對方卻要求他不要報工傷,只放了十多天病假給他,支付他兩次去看急症所花的360元與幾十元的的士費用。但傷口的情況嚴重,至今仍未完全康復,鄧伯仍要自掏腰包看跌打:「依家行路都係趷吓趷吓,所以我自己畀錢睇醫生,因為仲好痛。」
縱然腳仍痛,工作仍得繼續,休息十多天後,鄧伯在11月初就復工。但一復工主管就要求他簽署一堆文件。目不識丁的鄧伯,不知道當中包括了舊公司民順的「自願」離職信,和新公司工商的入職文件,而這堆文件,正正是「海麗工潮」的導火線。
「主管話『阿鄧,你喺度簽名』,到底果份是咩,我都唔知,一共簽咗十幾、二十個名,一向要簽名時都係咁,佢地唔會講清楚。」就這樣,鄧伯和其他工友一樣變相確認自願放棄約17000元的遣散費。
罷工歷時十天,起初資方只肯發放以年資計算每年100元的「利是」,來補償工友損失的遣散費,後來一度增加到200元。直至本月5日,民順答應向罷工工友,發放以年資計算每年1200元的「獎金」補償,並再加薪172元至8800元,罷工才終告結束。
取得階段性勝利,但之前被座廁弄傷左腳的鄧伯還有一個卑微心願:「希望能夠賠多少少畀我,日後我再痛時都有錢幫補睇醫生,唔使自己掏荷包。」
海麗邨清潔工的故事,鄧伯的故事,在香港肯定不是個別例子。一眾長者晚年無依,被迫以僅餘的氣力去換取微薄的收入。他們被剝削、被欺負,甚至已被社會漸漸遺忘。今集《港。故》會帶大家看看,鄧伯如何被剝削,如何被迫成為了「逆權清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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