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把《寄生上流》拿來和《小偷家族》比,說韓國可以為什麼我們或日本不行。能拿到奧斯卡不代表一切,理當檢討的是為什麼曾經的亞洲電影大國,會被韓國迎頭趕上。
其背後會牽扯到的是,本土觀眾觀影習慣、行銷策略、風俗民情、歷史背景等因素,但最重要的依然是「政府」扶植與否。如果做不到美國鼓勵民間企業捐款,並給予稅制減免等政策的話,政治與藝術之間,永遠只能歸・仙人。
光是看是枝裕和在坎城得獎之際,就能看出日本對於「電影」的態度,是「你!醜化日本人,日本人才不是小偷」等諸多右派人士的撻伐。題材類似的《寄生上流》,一路從坎城走到奧斯卡,寫下亞洲乃至於電影圈的歷史,靠的不只是實力,同時也是韓國電影背後一整套的「扶植」制度。
去年幫釀電影寫了「 一屍到底的票房奇蹟其實是日本拍片環境的逆襲 」,關於日本電影現況的社會觀察文。而昨日頒完獎後,日本推特果然也興起一股「日本電影」檢討大會。
其中一篇新聞被瘋狂轉載「奉俊昊的原動力是遵守『勞動守則』」。
根據韓國勞動基準法第17條,資方必須明確記載勞動者的薪資、工時,並且有義務以書面簽約,違反者將處500萬以下罰金。即便此基準法根據各行各業有別,但是對於環境相對惡劣的「電影界」來說,奉俊昊在拍攝《寄生上流》時,除了遵守基本條款外,演員宋康昊便表示「導演非常遵守時間,尤其會確保放飯時間,我們都是在如此幸福的環境下工作的。」此外,一場小孩子在戶外玩耍的戲,因為當時連日的高溫,便將此戲特別改到九月拍攝。」一切只為了保護童星,即便製作費也會就此增加。
2018年所做的「電影人勞動環境調查」問卷中,已有74.8%的工作人員皆有簽署標準勞動契約,相較於2012年的22.7% 其增長幅度之高,且契約上明文標示時薪、實領薪資等欄位。
韓國正義党對《寄生上流》在奧斯卡獲獎表示,「這證明的是勞動者在沒有犧牲的情況下,得到他們應有的待遇,才能取得的巨大成果。希望未來韓國電影,都能扎根於沒有壓榨與犧牲的工作環境。」
但是日本電影在進行「工作改革」之前,首先面臨的是制度改革。之所以會從當年的黑澤明、小津安二郎等風光歷史,走入現在只能靠IP電影、各種漫改、翻拍的局面,最大的主因即是「政府不扶持」「商業片才賺錢」「藝術片沒有錢」等惡性循環。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萬的網紅走路痛WalkTon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妳是不是想要給自己放一個產假?」 都是發音不正確害的。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0條第1項規定,在生小孩前後可以請八個星期的產假。 -- @163 braces 妳看,我不是那種只會在下面留言的怪叔叔, 我都付諸行動。 -- 推薦給各位,以後想告白時就說: 「妳是不是想放產假啦?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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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17條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年關到,又代表著一波離職潮即將開始,如果你是享有職業選擇權的朋友,那麼恭喜你要邁向人生的新航路。
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幸運有離職的選擇自由,有些人的去留是老闆說了算。碰到這種情形,在被資遣、乖乖地簽下離職書以前,先聽我告訴你法律上的權力。
🎸「預告期間」的保障:要資遣也給我點時間準備!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6條,雇主就算具有合法的資遣事由,也應該預先給予勞工資遣的通知,原則上不能說「現在就走!明天別讓我看到你!」
只要你的工作資歷在:
1⃣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就要在10日前先通知
2⃣一年以上三年未滿,就要20日前先通知
3⃣三年以上,就要30日前先通知
假如雇主壞心突襲,你才剛吃完早餐他就叫你直接打包回家,沒有遵守預告期間的法律規定,那麼身為勞工的你,就可以向雇主請求相當於法定預告期間的工資。
例如,你是工作剛滿一年的熱情菜鳥,不幸地被雇主資遣,而且還沒在20日前事先通知,這時候你就可以跟雇主請求相當於你20日的工作薪資。
🎸「謀職假」的保障:給我無縫接軌權!
被資遣了,總是要找下一份工作才能繼續生活。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6條,即將被資遣的勞工在預告期間內,是可以在上班時間請假去找工作的,而且是「有給假」,工資要照付!
如果你不幸地被雇主找去小房間喝茶,給你預告期間要資遣你,那麼你也不用在工作完的下班時間才能去找新工作,而是可以合法地請假去找工作。
不過,這個「謀職假」,依照法律規定最多每星期只能請「二日之工作時間」,也就是7天內最多2天,可別興沖沖的整個星期翹班找工作,到最後還被雇主用曠職來扣薪!
🎸資遣費:30日內要給!
有些當事人來諮詢時,總是憂心忡忡地說他的資遣費被雇主惡扣,都離職了卻還沒付出錢。
資遣費的給付時間,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雇主有義務要在終止勞動契約(也就是資遣)後的30日內發給。但反過來說,只要雇主有遵守法定時間,那麼不在第一天給、第一週給,你也無可奈何,只能盡量去催促追討。
被資遣是件很傷心的事情,但也不要默默地自己黯然神傷離去。
瞭解自己法律上享有的權利,在資遣時向雇主爭取屬於你的權利,那才是真正的公平、彼此不相欠,該拿的都拿完以後才是互不相欠,揮揮衣袖尋找自己全新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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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陣來關心】資遣費請求之時效為五年?
作者:王誠之律師
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凡雇主依該規定向勞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者(即一般所稱「解雇」),應發給勞工資遣費,依一般社會常情,被終止勞動契約的勞工均會在被解雇時即向雇主領取資遣費,而非拖延不領,故勞動基準法並未就勞工請領資遣費之請求權時效作出特別規定。勞工委員會於民國84年曾作出函釋,認為資遣費之請求權消滅時效,應適用民法第125條一般消滅時效的15年期間,惟此僅為行政主管機關見解,不能拘束法院。
今年台灣高等法院在一件員工對長榮航空提訴請求資遣費之案件中,因該案中向雇主請求資遣費的員工在離職十年後才提起訴訟,爰認為資遣費及預告工資兩者均具有工資補償性質,其與民法第126條所例示之退職金及勞動基準法第58條規定之退休金性質相類似,則其請求權時效自應比照上該規定,以5年計算,故該案原告己罹於時效,雇主自得拒絕給付。此則判決已經司法院收入司法判解中,應有一定參考價值,未來勞工在請領資遣費時,請記得法律上的權利行使要即時,切莫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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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不是想要給自己放一個產假?」
都是發音不正確害的。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0條第1項規定,在生小孩前後可以請八個星期的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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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braces
妳看,我不是那種只會在下面留言的怪叔叔,
我都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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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給各位,以後想告白時就說:
「妳是不是想放產假啦?蛤!敢不敢啦?」
#我也是
#形象崩壞
#少子化防治大使
#增產報國的路上有妳有我
#這不是為兒童打造的影片
#我的手機怎麼特別糊
勞動基準法第17條 在 楊華美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社會處業務質詢
花蓮縣議會第19屆第一次定期會,於5月10日開始。在眾所矚目的縣長施政總報告之後,5月14日開始縣府各局處陸續向議會展開工作報告,議員們也針對局處職掌範圍提出問題與建議。
今天的貼文跟大家分享:昨天(5/15)我在會議中對社會處業務所提出的四個問題,以及兩項資料索取的影音紀錄。社會處回覆的部分,我們也現場做筆記,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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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⓵:身障館溫水游泳池何時能啟用?暫時和亞威合作的替代方案,進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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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答覆:身障館興建於民國86年,按照法規民國88年12月以前蓋的房子,必須通過耐震初評。耐震初評報告五月底會出來。五月底初評出來,屆時會召開說明會。
社會處四月份暫時與相關的身障團體辦理游泳訓練營,名額30,不過報名未額滿。開訓之後,處長有實地查看,理事長與會員對於亞威中正的設備是滿意的。
💰費用的部分:原本亞威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有百分之五十的減免,另外百分之五十,社會處編預算補助,所以基本上是免費。五月份試辦一期。五月下旬,請協會來開會議檢討,研議長期的辦法。
⁉楊華美詢問:請問處長報名為什麼沒有額滿?(處長請議員告知)因為資訊不夠公開。會使用溫水游泳池的,不單單是某一個肢障協會的人,是各種障別的人、老人都可能會使用。如何讓不在協會的人,公平使用這個資源,是社會處基本應該做到的。資訊公開,才能讓更多民眾感受到社會處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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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⓶:有四歲和七歲的孩子的家庭,去只能讓六歲以下的兒童進入的洄瀾親子館時,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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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答覆:洄瀾親子館設定只讓六歲以下兒童進入,是為了安全起見。為六歲以上的兒童,在入口區設有等候區,備有桌遊繪本等等,家長社福館內三樓花好學苑有木板區有提供兒童繪本閱讀,高年級鼓勵到青少年中心,有體育設施及閱讀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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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⓷:花蓮縣勞動檢察的狀況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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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答覆:勞檢分為專案檢查與一般檢查。凡是機構單位公司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退休金條例等條例、勞資爭議需要處理時,或是勞工提起訴訟時,我們會派員去做專案檢查或一般檢查。108年1月到3月,檢查的案件數:43。一般申訴檢查案件:3,透過1955申訴案件:2 ,關於勞動條件的檢查裁處: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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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⓸:社會處委外辦理的方案,能否逐步預撥而不要讓承辦單位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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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回覆:有關於衛福部委辦的案子,現在每個月還不斷在增加中。去年的數據,在會後會再回覆。人事費的先撥,不要讓接受委辦的單位墊支,人事費畢竟是吃重負擔。但是因為六個科,不同的委辦案經費來源不同,掣據核銷不同。華美議員在社工節活動時跟我們反應,要求我們朝這個方向去努力。社工科目前有9個案子委辦出去,分四期撥付,先給委辦單位30%。我們會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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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索取㈠:請縣府提供兩份資料:身心障礙兒童和十八歲下青少年人數和障別清冊?
✏資料索取㈡:復康巴士使用率?反應為何?配置多少人力負責業務?從北到南如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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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回覆:多位議員(蔡依靜、張美慧等)關心的復康巴士,目前全縣總共21部,分北中南三區配置,北區14、中區2、南區5。長照巴士,也分北中南三區配置,其中門諾基金會於北區有7部,中區2部,一粒麥子於中區有5部,總共14部。總體而言,復康和長照巴士數量是不足夠,我們暫時的作法時提供愛心計程車,目前有17部。
勞動基準法第17條 在 Dd tai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藝妓(日語:芸妓、芸者),又稱藝伎,是日本特有的女性表演藝術工作者;「藝妓」一詞源自漢語,工作性質相當於中國書寓的詞史、先生或長三堂子的女校書。當代日本藝妓社會地位較高,且已形成一種具代表性的傳統文化。日本藝妓表面上並非性工作者,其工作內容除為客人服侍餐飲外,主要為在宴席上以舞蹈、演唱、演奏等方式助興。日本的藝妓文化是由京都開始向外發展,而京都藝妓的起源可追溯到約17世紀的京都八阪神社所在的東山。八阪神社是京都眾多神社及寺廟中一個非常著名的神社,而且歷史悠久。據說那時參詣八阪神社的人很多,自然附近就聚集了很多商店,形成一個商業區。其中有許多稱為「水茶屋」的店,販賣茶、糰子等點心,讓日本全國各地到來的信徒有個暫時休憩的地方。在這些店工作的女服務生稱為「茶汲女」或「茶点女(茶點女)」。有些茶汲女會用歌曲、舞蹈來吸引客人,也就是現代所謂的商業手法。日子久了,這種商業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品質也一直提高,例如三味線的演奏也加入了。在這種良性循環下,有的水茶屋生意越來越好,規模開始擴充,商品種類也開始增加,例如酒、高級料理等都出現了。既然茶汲女的表演是一個重要的商業手法,有些水茶屋老闆便開始對旗下的茶汲女有計畫的訓練,這就是藝妓文化的雛形。從普通的水茶屋變成高級料亭,在成本的考量下,分工亦愈趨精細,與其每家店都自己供養及訓練藝妓,倒不如集中培訓,有需要時再請來表演,更能發揮經濟效益。所以稱為「置屋」的專業培訓中心及業者便應運而生。
在現代日本,擔任藝妓的條件非常苛刻,學藝費用高昂,並不是一般家庭可以承擔的。而且學藝歷程艱辛,不是所有藝妓都能堅持的。古時藝妓一般從10歲開始學藝,現在則因為《兒童福祉法》和《勞動基準法》的限制,必須初中畢業(即14、15歲左右)才可以開始學藝。學習的內容繁多,過程十分艱苦。其中包括文化、禮儀、語言、裝飾、詩書、樂器,直到鞠躬、斟酒等,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有嚴格的要求,處處體現高貴和穩重。比如訓練中有一項的內容是吃熱豆腐不能發出聲音,更不能碰到唇彩,可見要求之嚴格。到16歲左右便可以正式擔任藝妓,整個演藝歷程長達5年。初為藝妓者稱為「舞妓(或寫做舞子)」、「半玉」,而後才可以正式轉為「藝妓」。藝妓生涯一般到30歲完結,在30歲以後仍然繼續當藝妓的話便降級,成為年輕貌美的名妓之陪襯。藝妓中把前輩藝妓稱為「お姉さん(姊姊)」。藝妓一般過著深居簡出的生活,通常人們在公開場所只能見到行色匆匆的從住地趕往茶社,或從茶社趕回住地的藝妓。她們之間形成一個小圈子,一般人很難窺探她們的生活,從而造成了人們對他們生活的好奇和興趣。藝妓的收入不菲,氣質超凡脫俗,但因為經常都要盛裝打扮,不便處理日常生活事務以及個人的梳妝。有顧及此,藝妓的僱主會為藝妓提供貼身保姆照顧她們的起居飲食。出色的藝妓常常會成為達官貴人所追逐的對象,其中不乏兩情相悅者。古代的日本,結婚後的女性必須放棄藝妓的工作,但藝妓在古代仍處於社會下層,與達官貴人並非門當戶對,一般只會納為側室,直至一夫一妻制實行後才有較大改變,但二戰前仍有不少藝妓只能成為情婦。現代藝妓婚後離職的行規才被逐漸取消,但大部分的藝妓仍然依照傳統,在婚後離開藝妓的行列,而離婚後重返藝妓行業的人卻不在少數,其中當代最著名的莫過於中村喜春。
京都市東山區建仁寺是臨濟宗建仁寺的總寺院。開山鼻祖為榮西禪師,由源賴家創建寺院。寺院創設於鐮倉時代的建仁二年(1202年),寺名即當時的年號,山號為東山。寺內殿堂是模仿中國的百丈山而修建。創建時是天臺/密教/禪三宗而兼學,但從第十一世但蘭溪道隆時代則變成純粹的臨濟禪的道場。建仁寺作為禪的道場,歷經800年的時間。至今仍然是很多民眾的心靈依靠。
關於開山鼻祖榮西的名字讀法,在寺院傳記中讀作"YOSAI",但是一般被讀作"EISAI"。字明庵,號千光葉上。榮西禪師于永治元年(1141年)生於備中(岡山縣)吉備津宮世襲神職之家,為賀陽氏之子。14歲落髮,此後在比睿山修煉天臺密教,之後兩度入宋,將禪法帶回日本,並進行傳播。此外,榮西禪師還被尊為“茶祖”,他從中國帶回茶種,鼓勵在日本栽種茶葉,普及了喝茶的方法。
潮音庭——三連之庭,位於建仁寺本坊中庭的禪庭,中央立三尊石,東立坐禪石,周圍紅葉環繞,四面均可見美景,氣氛淡泊寧靜。
風神雷神圖屏風(國寶)被視為表屋宗達真跡且是他晚年最經典的傑作。兩折屏風的全部表面貼有金箔,右半描繪風神,左半描繪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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